原文
古者包羲氏(即伏羲)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法象,現象)於地,視鳥獸之文(文,錯畫也。象交文。今字作紋)與地(壹說為“輿地”,即“與”之繁體“與”通“輿”,“ 與地”即“輿地”。“輿地”,以車喻地,即大地之意)之宜(通“儀”,儀象,或法度),近取諸身,於是始作《易》八卦,以垂(示也;《康熙字典》:又布也;留傳,留傳後世)憲象(觀測推算天象)。及神農氏結繩為治而統其事,庶(眾多)業其繁,飾(假托、掩飾)偽(作偽、虛假)(飾偽,即巧飾偽詐)萌生。黃帝之史(史官)倉頡,見鳥獸蹄迒(háng,獸跡也)之跡,知分理(即文理)之可相別異也(悟出紋理有別而鳥獸可辨),初造書契(即文字)。“百工以乂(yì,治理),萬品以察(分辨、明察),蓋取諸夬(guài,《說文》分決也,即斷決、分辨)”;“夬揚(揚:傳播)於王庭”(這句意思是:萬物分辨明晰了,然後在王者朝廷上予以傳播)。言文者宣教明化於王者朝廷(說的是文字是在國王朝廷宣明教化的工具),君子(王臣百官)所以施祿及下(下層庶民),居德(蓄德)則忌也。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孳乳:繁殖,泛指派生)而浸(壹作寖,漸也)多也。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如:《說文》從隨也。壹曰若也,同也)也。以迄五帝(指黃帝、帝顓頊(zhuānxù)高陽、帝嚳(kù)高辛、帝堯、帝舜)三王(指夏禹、商湯、周文武)之世,改易(改變)殊體(不同的形體)。封於泰山者七有二代,靡(無)有同焉。
《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官名)教國子(公卿大夫之子弟)先以六書(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註、假借)。壹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jiéqū,彎曲),日月是也。三日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喻也)相成,江河是也。四日會意。會意者,比(比合、組合)類(字類、字群)合誼(義之本字,義乃誼之假借字),以見指撝(指向)(二句言組合字群而會合其義,以表現所指向之物事也。),武信是也,五日轉註。轉註者,建類(造字類)壹首(統壹其部首),同意相受(加也),考老是也。六日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謂與倉頡之古文稍有不同)。至孔子書《六經》,左丘明述《春秋傳》,皆以古文,厥意(厥,其也,指示代詞;厥意,文字構成之義)可得而說(說明)(這幾句意思是:直到孔子編寫六經,左丘明寫春秋傳,都用古文,字的意義還能夠說明)。其後諸侯力政(政,即征。力政:以武力相征伐),不統於王,惡禮樂之害己(討厭禮樂妨害自己),而皆去(廢棄)其典籍(典章書籍)。分為七國,田疇異畝,車途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秦始皇初始天下,丞相李斯乃奏(上奏)同(同壹、統壹)之,罷(刪除)其不與秦文合作(相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采用)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或者有很大的簡化改變),所謂小篆者也。是時秦燒滅經書(指焚書坑儒),滌除(廢除)舊典,大發隸卒,興役戍,官獄職務日繁,初有隸書,以趣約易(以求簡便),而古文由此絕矣。自爾秦書的八體:壹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刻於符信之體),四曰蟲書(象鳥蟲之形,書寫旙信之體。旙信,即旗幟之類),五曰摹印(規摹印章之體),六曰署書(題署之體),七曰殳書(殳,兵器;殳書,刻於兵器之體),八曰隸書。(註:自刻符以下《漢書藝文誌》謂之六技,其中除隸書外,大約都是大篆、小篆之藝術體)。
漢興有草書(段玉裁曰:“按草書之稱起於草稿……其各字不相連綿者曰章草,晉以下相連綿者曰今草。”草書之特征有二:—簡化,二連綿)。尉律(廷尉之法律):學童十七以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吏(諷,背文也;籀,紬繹理解之意。諷籀者謂諷誦理解也。有人說:籀書九千文,是用籀文所寫之文長達九千字,也通);又以八體試之(試用秦之八體使之書寫之)。郡移太史並課(並試),最者(成績最優者)以為尚書史。書或不正,輒舉劾(以法糾有罪也)之(這兩句意思是:吏民上書,書寫如不合規格者,即舉而糾之)。今雖有尉律,不課,小學(文字之學謂之小學者)不修,莫達(明白)其說(文字構形之說)久矣。孝宣時,召通倉頡讀(謂李斯所作倉頡篇之說解。讀,即說解)者,張敞從受之(從之受業);涼州刺史杜業、沛人爰禮、講學大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時,征禮等百餘人令說文字未央廷(未央宮)中,以禮為小學元士,黃門侍郎揚雄采(采,采取,采取會議講學討論之結果)以作《訓纂篇》。凡《倉頡》以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書所載,略存之矣。及亡新居攝(亡新,指王莽。攝,攝政,指王莽代漢自立),使大司空甄豐等校文書(大司空,官名。甄豐,人名)之部。自以為應制作(謂應王莽之命而作),頗改定古文。時有六書:壹曰古文,孔子壁中書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也;三曰篆書,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四曰佐書,即秦隸書;五曰繆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鳥蟲書,所以書幡信也。
壁中書者(壁中書,以古文出於壁中故謂之璧中書。晉人謂之蝌蚪文,則以周時古文頭粗尾細,有似蝌蚪之故),魯恭王壞孔子屋而得《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又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郡國亦往往於山川得鼎彜,其銘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雖叵(不可之意)版復見遠流(此言雖不可再見遠古文字之流變,然其構字之詳尚可說明),其詳可得略說也。而世人大***非訾(大加非議),以為好奇者也,故詭(變也)更正文,鄉(向,先前)壁虛造不可知之書,變亂常行(常行,通行之書,即指隸書),以耀於世。諸生競說字解經(言依秦隸書之形體牽強解字釋經),喧稱秦之隸書為倉頡時書雲:父子相傳,何得改易?乃猥(曲也,誤也)曰:馬頭人為長,人持十為鬥,蟲者屈中也。廷尉說律,至以字斷法,“苛(訶之假借字,斥責也)人受錢”,“苛”之字“止句”也。若此者甚眾,皆不合孔氏古文,謬於史籀。俗儒鄙夫翫(wàn,玩弄)其所習(指隸書),蔽(不明之意)所希(稀)聞,不見通學,未嘗睹字例之條(謂構字之條例),怪舊藝而善野言,以其所知為秘妙,究洞(通達)聖人之微恉(恉,意也)。又見《倉頡》篇中“幼子承詔”(言學童承師之教告,而俗儒鄙夫因後世有“君命曰詔”之義,因說“倉頡篇”為古帝所作),因號古帝之所作也,其辭有神仙之術焉。其迷誤不諭,豈不悖哉!
《書》曰:“予欲觀古人之象。”言必遵修舊文(古代的記載)而不穿鑿。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今亡也夫!”蓋非其不知而不問,人用己私,是非無正,巧說衺(xié,同邪,不正也)辭,使天下學者疑。蓋文字者,經藝(經傳子史)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後,後人所以識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嘖而不可亂也”。今敘篆文,合以古籀,博采通人(博,廣也;通人,學識淵博的專家),至於小大,信而有證(信、可信也。證、證據也)。稽撰(稽,稽考;撰,詮釋)其說,將以理(解釋)群類(字類),解廖誤,曉學者,達神恉(深奧之旨,此謂文字結構之神妙意義)。分別部居(部類),不相雜廁(置也,放置)。萬物鹹覩(睹),靡不(無不)兼載(盡記也)。厥(其也,代詞)宜不昭(昭,明也),爰明以諭(諭,告也)。其稱(稱,舉也,猶今言征引,引證)《易》,孟氏,《書》;《禮》、《周官》、《春秋》、《左氏》、《論語》、《孝經》,皆古文也。其於所不知,蓋闕如(闕,即缺;闕如,即闕略不言之意)也。
譯文:
古代庖羲氏統治天下的時候,上則觀察星象於天,下則觀察現象於地,又看到烏獸的紋理和地理的形狀,近則取法於身,遠則取象於物,於是開始作了八卦,用它來表示法定的圖象。至神農時代,用結繩的辦法記錄事物,諸事繁雜,飾偽的事情不斷發生。黃帝的史官倉頡,看到烏獸足跡,知道紋理可以互相區別,始創造了文字。“百官以乂,萬民以察,大概取象於分別,”“分別了,揚於王庭,”這就是說,文字是在王者朝廷裏宣教明化的,是百官用以對下布施教化,增修德行,明白禁忌的。倉頡在開始創造文字的時候,大抵是依照事物的形象畫出它們的圖形,所以叫做“文”。後來形旁聲旁相互結合就叫做“字”。“文”是表示事物的本然現象,“字”就是由文孳生出來而逐漸增多的。寫在竹帛上的叫做“書”,“書”就是“如”的意思。到了五帝三王的時代,文字逐漸改變成不同形體。在泰山祭天地的有很多朝代,使用的文字竟然沒有相同的呢。
周朝的制度,兒童八歲入小學,保氏先用“六書”來教育王室的子弟。第壹種叫做指事。所謂指事,就是壹見就可以認識,細致觀察就可以了解它的意義,==(上下)二字就是這樣。第二種叫做象形。所謂象形,就是畫成那個東西,隨著它的形體而曲折,日、月二字就是這樣。第三種叫做形聲。所謂形聲,就是根據事物造字,再取壹個近似的聲符配合而成,江、河二字就是這樣。第四種叫做會意。所謂會意,就是組合兩個以上的字,表示壹個新的意義,武、信二字就是這樣。第五種叫做轉註。所謂轉註,就是說造這種文字要統壹部首,用壹個同義的字展轉註釋,老考的關系就是這樣。第六種叫做假借。所謂假借就是本來沒有這個字,借用壹個同音字來表示這個概念,令、長二字就是這樣。到周宣王的時候,太史官名叫籀的作大篆十五篇,跟古文稍有不同。直到孔子編寫六經,左丘明寫春秋傳,都用古文,字的意義還能夠說明。此後,各國諸侯互相征伐,不服從周天子,他們討厭禮樂妨害自己,於是都廢棄舊時的典章書籍。當時天下分為七國,各國田畝劃分的制度不同,車路軌道的寬窄不同,法律制度不同,衣冠形式不同,語言的聲音不同,文字的形體也不同。秦始皇統壹天下以後,丞相李斯就上書建議把這些混亂現象統—起來,廢除那些跟秦朝文字不同的書寫形式。李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都是取史籀大篆,或者稍微進行壹些改變或簡化,這就是所說的小篆。這個時候,秦王朝燒毀了經書,廢除了過去的典籍,大量發動隸卒,興起役戍,行政事務,監獄案件壹天天繁雜起來,開始產生隸書,以求簡便,於是古文使從此不用了。自此以後秦國文字有八種體式:壹叫大篆,二叫小篆,三叫刻符,四叫蟲書,五叫摹印,六叫署書,七叫殳書,八叫隸書。漢朝初年,出現了草書。廷尉的法律規定:學童十七歲以上才得應考,能諷誦理解九千宇的文章才能允當史官;同時也要考秦代八體的寫法。地方送到朝廷去會試,成績最好的錄取為尚書史。書寫有不正確的就檢舉處分他。現在雖然還有廷尉的法令,可是不考試了,小學也不講求,壹般人早就不懂得文字的道理了。孝宣皇帝的時候,召集了精通《倉頡篇》的人,派張敞跟他學習;此外,涼州刺史杜業、沛人爰禮、講學大夫秦近,也能夠講授文字的知識。孝平皇帝的時候,征聘爰禮等百多人,在未央宮中講述文字,封爰禮作小學博士。黃門侍郎揚雄采集他們所講的編成《訓纂篇》。合計《倉頡篇》到《訓纂篇》***十四篇,合計五千三百四十字,各書所記載的文字大致都保存著。到王莽攝政的時候,派大司空甄豐等人校正文字。甄豐自以為奉命而作,對古文有些改定。當時有六書:第—種叫做古文,就是從孔壁中得到的文字。第二種叫做奇字,就是古文的異體。第三種叫做篆書,就是小篆。第四種叫做左書,就是秦時的隸書,秦始皇命令下杜人程邈所作的。第五種叫做繆篆,是用來摹刻印章的字體。第六種叫做鳥蟲書,是用來寫在旗幟或符節上的。
壁中書,就是指武帝時魯恭王拆孔子住宅而得到的《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又有北平侯張蒼所獻的《春秋左氏傳》,各地又往往在地裏挖掘出鐘鼎彜器,上面的銘文就是前代的古文,它們的字體都相類似。雖然不能從這些材料看出文字的流變,但是造字詳情還是可以大致說明的。然而當時的壹些人對於這些古文,大加非議,認為這是好奇立異,故意變更正規文字,向著孔壁憑空虛構壹些難以認識的東西,淆亂通行的文字來炫耀自己。。太學的學生都爭著解說文字,闡明經義,妄稱秦朝的隸書就是倉頡時代的文字。他們說,文字是世代相傳的,怎麽會改變呢?競歪曲地說:“馬頭人”是“長”字,“人持十”是“鬥”字,“蟲”字是彎曲“中”字而成的。掌管法律的人說明法律,甚至根據隸書的字形判決案件,把“苛人受錢”的“苛”字說成“止句”,類似這種情況還很多。這些都同孔於壁中的古文不合,也不合於大篆。可是庸夫俗子玩弄他們的所學,不明了他們所少見的東西,沒有看到宏通的學者,也沒有明白文字的條例,把舊藝當作怪異,把野言當成寶貝,認為自己所知道的是非常奧妙的東西,認為自己透徹地領會了聖人的深意。他們又看到倉頡篇中有“幼子承詔”這句話,就說倉頡篇是古代帝王所作的,這裏面還記載著神仙的法術哩!這樣迷誤不明,難道不是悖亂嗎!
《尚書》說:“余想觀看古人之象”,這就是說,必須遵守古代的記載,不應穿鑿附會。孔子說:“我還看到過古史上的闕文,現在沒有了啊!”這就是批評不懂不問,各逞己見,是非無定,巧言邪說,使天下學者疑惑的那些人。文字是經藝的基礎,也是政治的基礎,前人用它,將文化傳給後人,後人用它認識古代文化。所以說:“基本建立了,其它事物才能產生”,“知道天下的深奧道理就不可錯亂。”我現在編次小篆和古文籀文,廣泛地采取通人的意見,至於各種解釋,都是可信而有證據的。稽考詮釋那些解說,目的在於拿它解釋文字,剖析錯誤,告訴讀者通達文字構造的深意。分別部類排列,不使雜亂。在這裏,萬事萬物都可以看到,沒有什麽遺漏。那些意義不明的就清楚地加以說明。書中所引《周易》是孟氏本;《尚書》是孔氏本;《詩經》是毛氏本;《禮經》、《周官》、《左氏春秋》、《論語》、《孝經》都是古文經。至於那些還不清楚的,只好闕而不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