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記錄時間的方法,主要包括紀日法(包括壹天之內的紀時法)、紀月法、紀年法以及節氣、節日等。
1.1 紀日法
日是最早出現的計時單位。
幹支的概念:天為幹,地為支。十天幹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地支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六十甲子:十幹和十二支依次組合為六十個單位,組合的方法是以天幹的單數配地支的單數,天幹的雙數配地支的雙數,從甲子始,至癸亥終,稱為六十甲子。幹支紀日法:大約產生於殷商時代。從春秋戰國開始,幹支紀日便成為歷代史官紀日的傳統方法。世界上迄今應用時間最長的紀日法:春秋時魯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公元前720年2月10日)起的幹支紀日,壹直到清代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止,計二千六百多年,從未間斷。天幹紀日法:早在夏代可能已產生,即用甲、乙、丙、丁等十個字來紀日。後逐漸不用。
《黃帝內經》中多數只用天幹紀日,如《素問?藏氣法時論》:“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於庚辛,庚辛不死,持於壬癸,起於甲乙。”句中四組天幹都是指日而言。
某些日子在古代有特定的名稱:即根據每月月相(月球明亮部分的各種不同形象)來紀日。例:望不補而晦不瀉,弦不奪而朔不濟。(金?竇漢卿《標幽賦》)
1.2 紀時法
壹天之內的紀時法:日出時叫做旦、早、朝、晨,日入時叫做夕、晚、暮、昏。太陽正中時稱日中,將近日中時稱隅中,太陽西斜稱日昃,太陽落山稱日入。古人壹日兩餐,朝食在日出之後、隅中之前,這段時間就叫做食時;夕食在日昃之後、日入之前,這段時間就叫做晡時。以上劃分時段的方法,通用於周代。
漢太初以後,開始用十二地支作為十二時辰的名稱,每個時辰恰好等於現代的兩小時(小時,即小時辰之意)。近代又把每個時辰細分為初、正,這就等於把壹晝夜分為二十四等分了。
《內經》中還有壹些特定稱謂,如:大晨,指天大明之時;早晡,指將近晡時的壹段時間;下晡、晏晡,均為晡時之後,但下晡在前,晏晡在後;合陰,指夜半之後的壹段時間;合夜,指雞鳴之前的壹段時間。《內經》以外,後世醫書壹般都按十二地支紀時。註意“小時”(表中寫“鐘點”)的概念是到二十世紀初才慢慢通行起來的,因此古代醫書裏所說“隔二時服”,是指間隔兩個時辰,即四小時。
1.3 紀月法
在商代和西周前期,壹年只分為春秋二時,所以後世常以春秋作為壹年的代稱。
開始時的四時順序不是“春夏秋冬”,而是“春秋冬夏”。如《素問?八正神明論》:“四時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氣所在,以時調之也。”西周中期之後,四時之稱就規範為春夏秋冬了。長夏:因為四時與五行相配缺少壹位,故加上壹個“長夏”以配土。
下面介紹古代對十二個月的幾種特殊稱謂。
(1) 名紀月
先秦時期每個月有特定的名稱。後世醫家仿之,如清?汪昂《醫方集解?序》“康熙壬戌歲陽月”的“陽月”即指十月。
(2) 季紀月
古人把四季的每壹季節都分成孟、仲、季三個階段,然後再依次分別代稱月份。這種紀月法,常見於序跋。如明?吳昆《醫方考?自序》“皇明萬歷十二年歲次甲申孟冬月”的“孟冬月”即為十月。
(3) 月建紀月
月建紀月又稱地支紀月,即用十二地支和十二個月份相配紀月。月建的“建”指“鬥建”,即北鬥七星鬥柄所指的時辰,由子至亥,每月遷移壹辰,故稱月建。
三正:春秋戰國時代有過三種不同的歷法制度,即所謂夏歷、殷歷、周歷。三者主要的區別在於歲首的不同,也就是正月的月建不同,所以叫做“三正”。夏歷以建寅之月(即冬至後二月,相當於現今夏歷正月)為正,殷歷以建醜之月(即冬至後壹月,相當於現今夏歷十二月)為正,周歷以建子之月(即冬至所在的月份,相當於現今夏歷十壹月)為正。
由於春秋戰國時期不同地區使用不同的歷法制度,先秦古籍所據以紀時的歷法制度也就不能統壹,《黃帝內經》是三正兼用,甚至有用秦歷(秦始皇時以建亥之月即夏歷十月為歲首)的。漢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起使用太初歷,以建寅之月為歲首,這是我國歷史上第壹部比較完整的歷法。此後大約二千年間,j基本上都是用的夏正。所以辛亥革命後,對於舊用的歷法稱為“夏歷”,俗稱“陰歷”、“舊歷”,也稱為“農歷”。
(4) 律呂紀月
律呂是六律、六呂的合稱,即十二律。律本來是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樂律的器具,***有十二個名稱,後來被借用為十二月的代稱。六律用以指單月,六呂用以指雙月。如《類經?序》“歲次甲子黃鐘之吉”的“黃鐘”即指陰歷十壹月。
在中醫古籍中,也有用別稱異名紀月的。如宋?楊士瀛《仁齋直指方?自序》題作“景定甲子良月朔”,良月即指陰歷十月。清?張誌聰《侶山堂類辯?自序》題作“康熙歲次庚戌正陽月”,正陽月即指陰歷四月。
1.4 紀年法
我國古代的紀年法比較復雜,現擇其要,依次介紹年號紀年、星歲紀年、幹支紀年、生肖紀年。
(1) 年號紀年
我國古代最初是按照君王即位的年次紀年,如周宣王元年(公元前827年)等等。漢武帝劉徹開始用年號紀年,即位那年稱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順次為建元二年、建元三年等,更換年號就重新紀元。歷史上使用過的年號,約有八百多個。古醫書有不少是用這種方法來紀年的,如宋?劉昉《幼幼新書》李庚序題作“紹興二十年九月幾望”。紹興是南宋高宗趙構的年號。這種方法的好處在於紀年明確,可以直接表明具體的年份。
(2) 幹支紀年
幹支紀年是我國古代最基本的紀年方式之壹。最早的記載見於《淮南子?天文訓》,但西漢時這種方式還不通行。自東漢光武帝建武三十年(公元54年)開始幹支正式用於紀年。幹支紀年在中醫古籍中有廣泛的應用。如清?柯琴《傷寒論註?自序》題作“時己酉初夏也”,據柯琴的生活年代,可查得“己酉”當為公元1729年。當然,更常見的是皇帝年號加上當年幹支的合記方法,如明?陳實功《外科正宗?自序》題作“萬歷丁巳之秋七月既望”,金?段成己《肘後備急方?序》題作“至元丙子季秋”等,都是年號與幹支並用。還有再加上年次的,如唐?王冰《黃帝內經素問註?序》題作“時大唐寶應元年歲次壬寅”,元?危亦林《世醫得效方?自序》題作“至元三年歲丁醜七月既望”等即是。兩法並用紀年的長處是不易錯亂。
(3) 星歲紀年
戰國時代,天文占星家根據天象紀年,有所謂星歲紀年法。星指歲星(即“木星”),歲指太歲(古代天文占星家設想出的假歲星,又叫歲陰、太陰)。故有歲星紀年法和太歲紀年法。宋?夏竦《銅人腧穴針灸圖經?序》題作“時天聖四年歲次析木秋八月丙申”,“析木”就是用歲星紀年。金?張從正《儒門事親》“頤齋引曰”題作“歲在單閼陽月晦日”,“單閼”就是用太歲紀年。
(4) 生肖紀年
十二生肖之說起於東漢,漢前未見記載。生肖可以用來推算壹個人的年齡、出生的年份,歷史上也使用過生肖紀年法,如元代就有“泰定鼠兒年”(泰定是元泰定帝的年號,鼠兒年即甲子,為公元1324年)的記載。
1.5 節 氣
我國遠古時代是通過觀象授時來指導農業生產的。古人把黃道附近的壹周天二十四等分,根據太陽在黃道上這二十四個不同的視位置,實際上就是地球在圍繞太陽公轉的軌道上的二十四個不同的位置,將全年劃分為二十四個段落,包括立春、驚蟄等十二個“節”氣,雨水、春分等十二個“中”氣,統稱“二十四節氣”,以此來反映四季、氣溫、降雨、物候等方面的變化。二十四節氣的劃分,起源於我國黃河流域。古人首先發現的,是二分和二至。
1.6 節 日
由於風俗習慣的關系,我國古代的節日很多,有許多壹直流傳到今天。 這些節日,不是壹個時代,而是許多時代積累下來的,而且都是漢族地區的習俗。我國是個多民族的大家庭,少數民族的傳統節日也很多,如蒙古族每年七八月舉行的那達慕大會,信奉伊斯蘭教民族的開齋節、古爾邦節,藏族的望果節、雪頓節,彜族的火把節,傣族的潑水節等等,反映了各族人民的生活習慣、文化特點和宗教信仰,具有濃厚的民族特色和地方風采,也值得了解和研究。
中醫古籍中常用節日名稱作為某日的代稱,如宋?嚴用和《嚴氏濟生方?自序》題作“寶祐癸醜上巳”,《本草綱目》王士貞序題作“萬歷歲庚寅春上元日”,明?陶華《傷寒瑣言?自序》題作“正統十年乙醜中元日”,清?唐宗海《血證論?自序》題作“光緒十年甲申重九後壹日”等等,都是用節日名稱紀日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