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壹些古書,漢族(及其祖先)有壹套獨特的服裝體系。如史書記載“漢服為黃帝所制”,“黃帝以前,無衣無屋。而黃帝蓋房子,做衣服,辦喪事,所以百姓都免於生存的困難。”在沒有考古資料支撐之前,漢服最早的出現應該是在殷商時期。大約5000年前,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時期,中國出現了原始農業和紡織業,用織成的亞麻布制作衣服。黃帝的妻子嬪祖發明了養蠶和吐絲,人們的衣服和服飾越來越齊全。
商代以後,初步建立了冠服制度,到了西周,逐漸完善了服制,形成了以“皇帝冠服”為核心的章服制度。春秋戰國時期,服飾的樣式空前豐富,主要以深服和胡服為主。到了周後期,由於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的劇變,特別是百家爭鳴對服飾完善的影響,各諸侯國之間的服飾、風俗習慣開始出現明顯的差異,產生了深服。冠服制度被納入了“禮治”的範疇,成為禮儀的壹種表現。從此,中國的服飾體系更加細化。“古代上下的衣服是深衣,代表時代特征的衣服也是深衣。衣服深可以是古代衣服的特點。被古語折服的人,要先到達。什麽是大衣呢?孔子在《禮記》中說:“故謂之深衣者,當取其餘衣,上下不相通。這種深大衣和衣服連在壹起,被子很深,所以叫深大衣。“簡而言之,深衣之制為古裝之首,深衣之領不僅在其制度形式上,而且在上下層次上,都是流行時間最長的。同時還有胡服,壹般由短衣、褲、靴組成。衣服又緊又窄,方便遊牧和狩獵。為了加強自己的軍隊,趙武靈王在中原地區首次采用胡夫作為軍服。於是,壹時間穿胡服蔚然成風。此外,樂師戴著兜帽,舞者的袖子長達數尺,獵人的衣服和褲子大多系得很緊。有些人經常戴牛角或喜鵲的尾冠、小袖長裙等。
未來的發展
秦國統壹中國後,建立了各種制度,其中就包括衣冠制度。漢初普遍沿襲秦制。西漢時期的男女服飾仍然沿襲了深衣的形式。蟬衣有中衣和深衣之分。西漢時期典型的女子深衣有直、彎兩種,剪裁與戰國時期不同。西漢男子厚衣領口寬至肩,右下擺直,前下擺垂至地。為了方便活動,後下擺從膝蓋以下裁剪成梯形,使兩邊呈燕尾形。漢朝的女人工作的時候喜歡穿長裙,長裙。漢代男子勞動時,穿破褲子、小牛鼻褲,衣服外圍壹條布裙,商人、工商業都可以穿。
馬王堆漢墓素紗禪服
到了東方漢明帝時,參照三朝秦的服飾制度,建立了以冠、帽為區分等級主要標誌的漢代冠服制度。服裝整體呈現出端莊典雅的風格。秦漢時期,男子在脫外衣時主要穿著壹種大袖長袍,分為曲阜袍和芝罘袍兩種。除了祭祀儀式和宮廷會議,它們可以在其他場合佩戴。漢代的另壹個特點是實行配制。漢代女子壹般將頭發向後梳,紮成發髻。發髻風格的名字很多,而且是無敵的。此外,貴族婦女還在頭上放臺階和花作為裝飾。侍女經常用毛巾裹住她的頭。漢代婦女的服飾是深衣,與戰國時期不同。也有穿裙子和褲子的。漢代對鞋也有嚴格的分級規定。
魏晉南北朝服飾受社會政治、經濟、意識形態的影響,從魏晉秦漢舊制發展到南北朝各民族相互影響、相互吸收、逐步融合。這壹時期的服飾主要表現為自然灑脫、精致空靈。用毛巾和絲綢蒙住頭部是這壹時期主要的第壹件衣服。比較流行的是壹種“籠冠”,小冠上有籠巾。這壹時期漢族男性的服裝主要是寬袖口的襯衫,沒有解除束縛的衣服。韓女發飾也是蠻有特點的,主要是假發髻的流行。魏晉女裝繼承了秦漢的習俗,並在傳統基礎上加以改良。壹般來說,他們穿著襯衫,夾克和絨布,下面是裙子。款式多為上儉下富,衣服緊身,大袖口,裙擺打褶,下擺長而寬松,達到帥氣別致的效果。
在唐代,禮服是承上啟下的,法衣和常服齊頭並進。法國服飾是壹種傳統服飾,包括皇冠、皇冠、禮服、禮服等。官服又稱官服,是壹般正式場合穿的禮服,包括圓領長袍、鋤頭、皮帶、靴子等。彩服在唐代已經形成體系。平民穿白色衣服。唐代女子發髻樣式復雜。還有人在頭發上別上金釵、犀牛梳,貴族婦女把臉化妝成鵝黃色、花苞、化妝滾筒等等。唐代婦女的服裝主要包括裙子、上衣和錢包。唐裝是唐代婦女的主要服飾。隋朝和初唐時期,女性以小袖作為短褲,穿著高腰的緊身長裙,壹般在腰部以上,有的甚至用絲帶紮在腋下,給人壹種俏麗修長的感覺。中唐的裙子比初唐的寬,其他的變化不大。
宋代服飾大體沿襲隋唐舊制。但由於宋代多年內憂外患,加上朱成理學的影響,這壹時期的服飾崇尚樸素、嚴謹、含蓄。這時,唐代的軟腳饅頭,已經演變成襯著木骨,罩著漆紗的饅頭帽。皇帝和達官貴人穿展腳,公差,仆人等。,儒生戴頭巾。宋代男裝仍以圓領長袍為主,官員除祭祀儀式外均穿長袍,並以不同顏色分級。在宋代,晚唐流行的高髻是女性最昂貴的發型,插花也是壹種常見的做法。宋代的裙子比唐代的窄,有細褶。襯衫多為雙排扣,遮住裙子。
到了元代,長袍被統稱為袍,樣式上南北方差別不大,但用料貴精,但差距懸殊。漢族男性的發型變化不大,但是北方漢族女性的發型比以前簡單了。明初,他試圖消除元朝蒙古服飾制度對漢服的影響,“叫我恢復唐制的衣服”,但沒有完全實行。直到洪武二十六年才確定了很多制服。明朝時期,棉布得到普及,老百姓的衣料得到改善。明代官員的主要首服與宋元時期略有不同。普通人的服裝有長的、短的、上衣或裙子,基本上繼承了傳統的服裝風格,種類非常豐富。明朝時期,除了歷代流傳下來的帽子,朱元璋還親自制定了兩種帽子,在全國頒布,普通百姓使用,分別是六合統壹帽和四方平頂巾。
改變滿族的發型,改變滿族的服裝
為了削弱漢人的民族認同,維護滿洲的統治,清朝統治者實行“剃發換衣”,穿衣服紮頭發者以重罪論處。滿人入關後,命令漢人剃發更衣,“衣服要尊重王朝的制度。”順治元年(1644)五月,攝政王和碩睿親王發布命令:“各地壹些城堡,都在想辦法派人拉著他們的手招手...有些說自己聽話但不剃頭的人,是懷疑的,是觀望的。不妨查查地方的遠近,定個期限,去北京,表示壹下他們的善意。如果沒有達到極限,顯然是阻力。此後,清廷多次頒布剃發更衣的法令。
南宋女墓出土的窄袖輥
順治二年,清軍攻占江南各省,清政府下令在全國推行剃度更衣制度。清政府再次發布剃發令,要求“直隸各省各地,部到之日剃發,旬日也”。如果真有“明朝還存在的制度,不遵循本朝的制度,殺人就不可饒恕了。”與此相適應,就要強行改變漢人的服飾風格。當時無數人因為穿漢服被殺。江陰人民奮起抵抗,堅持抗戰三個月。城破,全民鬥死。男女老少無壹投降。嘉定人民也堅持鬥爭了兩個多月,被清兵殘酷屠殺,演變成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殘暴悲劇。當時,由於明末封建統治者對農業和手工業的破壞,以及政府軍隊對起義的鎮壓,中國許多地方壹片荒蕪,滿目瘡痍。伴隨著這個殘酷的政策接踵而至,就是換冠換衣。清廷再次用法令強迫漢族軍民換上滿族服飾。壹些農村的農民,因為不知道朝廷法令,偶爾穿著明朝的衣服進城,大部分都是脫光了衣服,僥幸保住了性命。可見,冠服的更換和理發令壹樣,都是通過強制手段實施的。
漢族的長期抵抗鬥爭,使清政府考慮做出壹些讓步,以穩定局勢。所以提出所謂“十從十不從”,即男不從女,生不從死,陽不從陰,官不從官,老不從,儒不從佛不從道,並加以提倡。以及做官,婚姻不聽話,國名不聽話,服稅不聽話,語言不聽話。這種有限的退讓,最終保留了漢服的壹些特點,但總體來說,漢服還是在清統治者的血腥鎮壓和屠殺下逐漸消亡的。在清朝200多年的歷史中,漢族男子的服飾基本上都是全裝,旗袍、長衫、馬褂都是滿族為主的民族服飾的改進和發展,而不是漢族的傳統服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