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粕:做酒剩下的渣子。精華:事物最好的部分。比喻事物中粗劣無用的部分。吸取其中好的東西,揚棄其中壞的和無用的東西。意為取長補短。也作去其糟粕,存其精華。
魯迅在壹九三四年六月七日發表的《拿來主義》中,涉及了“去其糟粕,取其精華”的意思,但沒有明確地使用這個詞語。精華:事物最好的部分,糟粕:酒糟、豆渣壹類的東西,喻指無用之物。吸取事物中最好的東西,舍棄事物中壞的,無用的東西。
對個體來說,接受外來或新鮮的文化或者事物的態度和方法。接受好的有用的,撇棄無用有害的,消化為自己適用的東西。
擴展資料
去其糟粕取其精華的出處:
馬南邨《不要秘訣的秘訣》:“我們現在提倡讀書要用批判的眼光,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這個主張古代讀書人卻沒有膽量提出。”
近義詞:
去粗取精、取精用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