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這壹事件發生在:秦朝。
焚書坑儒指的是秦王朝為統制思想文化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和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分別制造的兩起重大事件。
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淳於越與丞相李斯在秦國朝堂之上展開了壹場關於分封制度的爭論。隨後,在李斯禁止私學和焚書的建議之下,秦始皇下詔書要求焚毀除醫學、蔔筮、種樹之書以外的書籍。對於談論詩、書等作品的人判處棄市,並宣布壹切知識要由官吏傳授。違令的百姓和官吏都予以處罰。
秦始皇三十五年,方士侯生、盧生因為無法為秦始皇尋覓仙藥,私下議論秦始皇,認為他貪於權勢、剛愎自用、專用刑罰,隨後相約逃亡。秦始皇聞訊,下令追查妖言惑眾者。受到牽連的諸生四百六十余人於鹹陽被殺。始皇長子扶蘇諫勸,也被遣至上郡監軍。
秦始皇焚書坑儒,意在維護統壹的集權政治。這些措施雖暫時起到了控制思想輿論的作用,但對文化造成嚴重摧殘,先秦時代的許多古籍被付之壹炬,也加重了士人對秦朝的仇視。
焚書坑儒的直接影響
焚書坑儒的暴力政策在短時間內確實起到了鉗制思想的作用,但是也激起了士人對於秦國政府的敵視態度。秦國焚書之舉使得儒家學說傳承困難,陳勝起兵之後,孔子的八世孫孔鮒帶領齊、魯等地的儒生積極加入義軍,甚至在陳勝死後跟隨壹同赴死。
焚書坑儒政策直接影響了儒家學說的傳承。儒家學派在這壹過程中遭到沈重的打擊,儒學的傳習處於委頓狀態。秦滅亡以後,儒生們才逐漸恢復被秦王朝禁絕的經學。儒家以詩、書、禮、易、春秋為經典,尚書的流傳就是其中的代表。儒生伏勝在“焚書”之時將尚書私自藏到家中的墻壁之中。到了漢文帝時期,晁錯才從伏勝手中才流傳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