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文書寫完畢後,空兩行(宋體小四號),再書寫“參考文獻”四個字(居中),“參考文獻”使用宋體四號加粗,前後兩個字之間不空格。“參考文獻”書寫完畢後空壹行(宋體小四號)再書寫參考文獻的具體內容。
參考文獻的序號左頂格書寫,並用數字加方括號表示,如〔1〕,〔2〕,?,每壹參考文獻條目的'最後均以“.”結束。參考文獻只列出作者已直接閱讀,在撰寫論文過程中主要參考過的文獻資料,所列參考文獻應按論文參考的先後順序排列,參考文獻壹律書寫在論文正文結束後,不得放在各章(節)之後。
參考文獻引用的技巧
如果我們在論文中有引用了他人的學術觀點、數據、材料、結構等,就壹定要記得詳細的標註出來的。我們引用參考文獻也應該要規範,如果我們在論文中標註的參考文獻不規範,也從側面反映出論文寫作者的水平和態度。
參考文獻不宜過多,文獻的多少能體現出論文占有資料的程度。壹般情況下,中文論文的參考文獻偏少,但也不能簡單以文獻引用量達到多少簡單劃分,不同性質的論文引用參考文獻的多少頁相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