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孔子修訂的魯國編年史是《春秋》。
孔子修訂《春秋》頗有深意,他以謹嚴的書法和微言大義,暗寓褒貶,表達了尊王攘夷、正名定分、維護統壹等思想。
《春秋》用於記事的語言極為簡練,然而幾乎每個句子都暗含褒貶之意,被後人稱為“春秋筆法”、“微言大義”。它是中國古代儒家典籍“六經”之壹,是中國第壹部編年體史書,也是周朝時期魯國的國史,現存版本據傳是由孔子修訂而成。
2019年2月報道,從海昏侯墓出土簡牘5200余枚,專家釋讀後發現包括《春秋》在內的儒家經典及其訓傳。
《春秋》的後世影響:
無論從哪方面考量,《春秋》的開創之功都是無可爭辯的。它的編年體例,為史學三大體例之壹,“系日月而為次,列時歲以相續”,垂範千秋,繼之者眾,《資治通鑒》最稱出類拔萃。
它的私修性質,打破了官方對史學的壟斷,成為諸子百家爭鳴的先聲。而“二十六史”中,私修者多達三分之壹,亦可說是受其引領所致。它的春秋筆法,姑且不論有多少後人穿鑿附會之處,但其本身所彰顯的史學精神卻勿庸置疑,那便是勇敢無畏,剛直無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