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約”壹詞出現在先秦時期的古書《國語·吳語》中,被金用作文學修辭:“或婉約,而每次除禍而虐。”根據各種註釋,“婉”和“悅”都是“美”和“曲”的意思。具體來說,“婉”就是溫柔婉約的意思。“約”的本義是捆綁起來的,外延是精煉的、模糊的、微妙的。所以“婉約”和“討厭”是對立的。南北宋之際,徐延洲詩中有壹首神仙詩:“湖被夜所圍,綠樹紅花映襯。北鬥枯動,似禮常不定。”並評論道:“也是婀娜可愛。”這首詩就像壹個小詞。“婉約”這個名字相當能概括壹大類詞的特點。文聽雲、馮延巳、晏殊、歐陽修、秦觀、李清照,壹系列晚唐五代到宋代的著名詞人,都可以歸為婉約派。其內容主要寫男女之情,感情的離別,春秋的悲涼,纏綿的景象;它的大多數形式是優雅的,女性化的和含蓄的。大多用優美的語言、優美的形象、優美的意境來表現自然之美、生活之美,贊美人物的精神之美。所以就形成了壹個想法,文字應該是這樣的。
“不羈”二字不言而喻。宋初李煜的《金鑒已葬,鏗鏘有力》(《浪淘沙》)已見豪氣。範仲淹的《漁父豪情》(秋來風光不壹樣),也是“重豪邁如五字遊”。正式高舉豪放大旗的是蘇軾,他的《答陳濟舒暢》中說:“有新詞,句句是戒,詩人是英雄,不是小字。但是太大膽了,我怕造物主不會允許人這麽幸福。”而它的《與賢書》中說:“它的字挺小,雖然它沒有劉(永遠)的味道,它也是壹家人。呵呵!”“前幾天在郊區打獵,收獲不少。那是壹把鐵鍬,讓東州壯士伸掌跺腳。
歌子,以吹笛打鼓為節日,頗為壯觀。”這說明他自覺在當時盛行的柔美詞風中是獨樹壹幟的。豪放詞題材廣泛。它不僅描述了花,月光,男歡女愛。而且我更喜歡吸收軍事、國事這類重大題材,讓文字像詩壹樣反映生活。所謂“無所不能進,無所不能進”。它氣勢恢宏,不拘小節,汪洋恣意,崇尚率真。
歐陽修最早意識到宋詞中存在著兩種不同的創作傾向。魏泰《董璇錄》(卷十壹)中說:“公(鐘繇)守邊塞日,在《漁父豪情》中寫了若幹曲,都是從《霞霞秋來》開始,描寫邊塞小城的艱辛。歐陽公嘗曰‘窮塞之言’。”而歐陽修嘲諷的這種“窮詞”,和歐陽修寫的詩有異曲同工之妙。在歐陽修看來,詩不同,“分工”明確。如果說範仲淹的“窮言是主之言”,應該有其本來面目。如果填的是小字,必然不壹樣。到了蘇軾,他又刻意創造壹種新的詞風來反對傳統詞風,使詞中的兩種創作傾向更加明顯。
宋詞出現婉約和豪放兩種創作傾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這兩種創作傾向的形成有著深刻的社會根源。正是晚唐五代,中國封建社會由盛轉衰。當時政治黑暗,戰亂頻繁,運勢下滑。這使得文人失去了實現人生理想的外部條件,從追求社會政治價值轉向追求自我價值、內心情感滿足和審美愉悅。在他們看來,外在的“政教倫理、戒律和平”遠不如征婚來得感人,酒席上的音樂音響娛樂更是令人神往。文學回歸人本身,千百年來被壓抑的人的“七情”成為文學真正的主題。壹些城市的發展(成都、金陵等。)為這種藝術趣味提供了物質基礎。商業經濟繁榮,文化娛樂生活豐富,到處都是美景、歌舞、宴飲,正是集音樂性、抒情性、愉悅性於壹體的文字文學形式。
但由於城市經濟發展不足,市民階層尚未形成獨立的整體。從詞人整體來看,大部分還是屬於文人階層。當社會矛盾激化,危及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時,他們想到自己“治國平天下”的責任,卻不滿足於婉約詞的“淫聲”(王拙的話),力求“以詩為詞”,使詞像詩壹樣成為彌補時事、抒發心聲的工具。所謂“豪放”二字,就是這種“詩意”二字。從詞史的發展來看,豪放詞的興起和繁榮與社會矛盾的激化有關。在北宋中期社會矛盾激化,競爭更加激烈的時候,蘇軾首先痛斥柳永的輕浮言詞,追求“詩人之傑”、“壹家之主”。蘇詞淡化了柳詞的市井情懷,主要表達了壹種君子之誌。顯然,蘇軾“豪放”的“指路”詞風是為了打通詞與詩的界限。
在歷史的轉折期,詩人生命價值觀的矛盾是形成婉約與奔放兩種創作傾向的另壹個原因。在中國封建社會,以社會、政治、倫理為中心的儒家人生價值觀對知識分子影響很大。正統文人的壹切活動都與社會政治有關。文學要“體道”,詩歌要“言誌”,這是正統文人牢不可破的文學觀念,晚唐五代的社會動蕩使封建社會由盛轉衰,人們的價值觀開始發生變化,從追求社會政治價值轉向追求個體價值,張揚個性,滿足內心情感。這種價值觀念不適合用被打上正統士大夫烙印的詩歌文體來表達,而應該用“雅僧避事”的新文體來表達。到了宋代,壹方面,五代之爭的結束,為知識分子進入政治提供了相對平等的競爭機會,對社會政治價值的追求成為宋代知識分子價值觀的重要內容;另壹方面,宋代最高統治集團思想保守,缺乏進取精神,縱情歌舞,城市經濟的繁榮從不同角度對知識分子的人生價值觀產生影響。追求個人自由、真實和娛樂成為壹種時尚。這就形成了宋代知識分子價值觀的矛盾現象。
相反,豪放詞的代表詩人大多表現了正統文人的人生理想,反映了他們對社會政治價值的熱烈追求。範仲淹、王安石是著名的政治改革家,蘇軾的“奮發圖強”,辛棄疾、陳亮、劉過、劉克莊等人的“以德自高,以績自信”,都充滿了追求政績的激情。他們大膽的詞創作,是以“詩教”精神改造詞體,使詞融入“言道”、“言誌”的傳統,以達到與詩壹脈相承的目的。辛棄疾的“歌詞是什麽意思,歌詞是什麽意思?”是這種創作傾向的最好體現。顯然,豪放詞的藝術精神回歸詩歌,與“本色”詞大相徑庭。
宋代詩人對氣質的不同態度,也是形成婉約與奔放兩種創作傾向的重要原因。詞是壹種音樂文學,繁榮於隋唐的“燕樂”時代。是歌詞配合“艷月”的曲調,詞的特點受“艷月”意境的影響很大。劉耀民甚至說:“單詞和句子的工具是音樂自然賦予他(它)的。.....‘婉約’二字的抒情基調,靈感來源於‘樂言’的染化和樂言的靈感。”所以“依聲作詞”和堅持旋律成為了自然詩人相同的理念和創作原則。
總之,宋詞存在婉約派和豪放派兩大流派,兩大流派的詞人有著不同的人格特征。此外,融合兩種風格而獨當壹面的詞人,如姜夔的“空靈飄逸”,使詞界呈現出兩峰競美、爭奇鬥艷的氛圍。還應該註意的是,這兩種風格之間存在差異和互補性。豪言壯語往往是豪邁而深刻的,而不僅僅是大喊大叫;婉約婉約的校詞清新流暢,暗藏豪氣,不是半吞半吐,軟弱無力。兩個流派的文字相互影響,相得益彰,* * *繁榮了我國的古典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