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壹個民族、國家產生、形成和發展起來的藝術形式、藝術傳統,這些形式和傳統是這個民族、國家總體文化的壹部分。具有這個民族、國家歷史與文化的特色,這類藝術即民族藝術。
民族藝術通常用於國家性的概念,指構成國家的那個單壹民族或多個民族的藝術而言。例如中華民族藝術,即指中國漢族和各個少數民族***同創造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多元壹體的藝術形式及其傳統而言。
民族藝術通常包括“土生土長”藝術或稱之為自創藝術的壹面(這是主要的);也包括吸收外來因素而後將其“化”人本國(族)藝術形式與傳統, 從而變成本民族、本國藝術的壹面。
少數民族藝術指存在於少數民族居住地域內,為少數民族創造、保存、運用或衍繹發展的各種藝術門類與形式,包括傳統的與現代的兩個方面。
在研究以漢族為主體的中華民族藝術的時候,不能忽視各少數民族藝術的存在,她是構成五彩繽紛燦爛奪目的中華民族藝術的壹個重要組成部分。少數民族藝術是論的重點。
研究少數民族藝術的意義主要在於:
(1)藝術是觀念形態亦即精神文化的重要方面,往往貫穿於各民族演變、發展歷史的全過程。了解其藝術,才能了解、掌握各民族歷史文化的全貌。可以在壹定程度上印證、透現歷史,為我們提供今所不知的有關前人的許多東西。
(2)由於地理等方面的原因,各民族相互頻繁往來和相互依存的親密關系久已存在,經濟上如此,文化上亦然。傳統藝術上妳中有我,我中有妳,充滿民族間(包括少數民族之間,少數民族與漢族之間)相互交流和影響的痕跡。了解、研究少數民族藝術,有助於對各民族關系史的研究,對加強民族團結亦有現實意義。
(3)就藝術本身來說,由於歷代封建統治者的輕視與偏見,古籍中有關少數民族的記載較少且較零散,有些民族的藝術情況僅留錄著只言片語甚至沒有壹字提及,這給今人探索各民族藝術的歷史面貌造成很大的困難。我國至今尚無壹本全面、系統的關於少數民族藝術史的專著,這不能不算壹件憾事。
古今少數民族藝術的基本狀貌,有待我們去探究。此外,如何發揚各民族文化藝術的優良傳統,創造和發展社會主義的新的民族藝術。是當前精神文明建設的壹大課題,不了解少數民族藝術,要完成這項任務是不可能的。
(4)少數民族文物包含著大量藝術品或藝術成分。前者可稱之為藝術文物或文物藝術品,約有二類,壹類是用於藝術活動的制品如樂器、演藝服裝、道具等;另壹類是從造型到制作工藝完全具有獨立藝術品的特征,其中有些還同時是用於藝術活動的。後者(即含藝術成分者)多見於實用器物、工具,其所含的藝術成分—是指它的造型原理可能同藝術品有某些相同或相近點,二是指器物上可能有附加的起裝飾作用的藝術性陪襯和點綴—此類隱約的或較清晰的審美意識痕跡,往往會對文物的功用、價值產生壹定的甚至較大的影響。從壹定意義上說,少數民族文物不但普遍流動著藝術韻律,而且還是少數民族藝術中令人矚目的壹個重要方面。要正確審視和透析各民族文物的基本面貌,不懂藝術或忽略藝術都是難以達到目的的。
(5)少數民族地區普遍保存著獨特、豐富、古老的傳統藝術,其中不少為漢族地區欠缺或已消失者,它使中華傳統藝術保持著絢麗多形異彩交輝的燦爛容姿,意義非凡,價重無比。為了保護和發揚優秀文化藝術傳統,須對這個“資源”家底了如指掌,因而進人少數民族廣闊無垠的藝術原野是異常必要和不可或缺的。
(6)從現實或長遠看,少數民族藝術“資源”的保護與科學、合理利用,將對當地經濟文化的持續發展產生較直接的積極的影響。
諸如,民族民間工藝美術品資源的開發,有的能取得快且大的經濟效益;民族民間音樂、舞蹈、戲劇、曲藝等表演藝術資源的開發,對文化事業及旅遊業的發展,有可能產生推進性的作用。各少數民族的斑斕奇美、多彩多姿令人目不暇接藝術的獨特個性和魅力,以及由此而生發的社會效益,是長期客觀存在並且是無法取代的。為充分利用各民族地區現成存在著的加快四化建設步伐的有利條件,關心、了解和研究壹下當地少數民族(包括漢族)的藝術,揮其所長,有可能使經濟、文化發展收到意外的效果。
少數民族藝術是壹門涉及寬廣的科學。加強對它的研究保護和重視對它的開發與發展,對提高民族自信心,激勵各民族的愛國主義精神和進壹步加強民族團結,從而加速各民族地區的社會主義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