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徹是漢武帝。
漢武帝劉徹是西漢第七位皇帝,在位五十四年,功業甚多:對內,為加強中央集權,頒行推恩令,又制訂左官律和附益法,嚴格禁止諸侯王參與政事。
不拘壹格錄用人才,提拔有才能的士人為侍從,以備顧問;裁抑丞相職權,依靠親信和近臣參與決策,從而形成內朝和外朝的政治體制;設十三州刺史部,加強對郡國的控制。
劉徹在位期間的改革措施:
1、廢止太尉壹職,後新設大司馬,以衛青、霍去病充任,但只是給貴戚的尊寵之位,並不負責軍政。因此宰相之職從三公變為二府。
2、起用近臣參與決策,以制衡丞相權力。劉徹提拔壹批有才幹的士人,在宮中充當皇帝近侍的將軍,侍中,常侍,給事中等官職,成為“出入禁門腹心之臣”。
3、加強監察官職,元狩五年在丞相府增設司直壹職,協助丞相檢舉不法。元封五年依據《禹貢》《職方》等古籍,分天下為十三州,每州設刺史,以六條問事來監察州內地方官及豪強。征和四年設司隸校尉,監督朝中百官和京畿七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