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時期,二十四節氣的名稱最早出現在文獻《淮南田字訓》中。漢武帝時期,二十四節氣被吸收到歷中,作為指導農耕的歷法的補充,節氣的劃分采用“平氣”法(即平均時間法)。“平齊法”是用攝影測量學的方法,把黃河流域最短的壹天確定為冬季至日,把冬季至日和下壹個冬季至日之間的日期分成十二等份,稱為“中氣”,再把相鄰“中氣”之間的日期分成等份,稱為“節氣”;平均每個月有壹個“中氣”和壹個“節氣”,合稱為“二十四節氣”。“平準法”是壹種時間平均法,每個節氣的間隔約為15天。計算中不考慮太陽在黃道上的不均勻運動。用“平衡氣”的方法劃分節氣,始於冬季的至日,止於大雪。
現在的“二十四節氣”來自300多年前締結的“定氣法”。“定氣”法是根據太陽在回歸黃道上的位置確定節氣的壹種方法,即在壹個360度的圓“黃道”上(太陽在天球上壹年的視路徑),它被分成24等份,每等份為15,以春分為0度起點(但立春在排序上仍習慣上排在第壹位),按黃道度數排列。太陽在黃道上每運行15度為壹個“節氣”,每個“節氣”的度數相等,時間不等。因此,二十四節氣是24個時間點,“點”的具體日期是天體運動的自然結果。用“定氣”法劃分的節氣,始於立春,止於大寒。冬天的至日是太陽移動到黃經270度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