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大篆大篆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大篆,是與小篆相對而言的。凡是秦始皇統壹文字、推行小篆以前漢字的書體形態都可以叫大篆。本文所用大篆的概念,就是廣義的大篆。狹義的大篆,材料有三:壹是指《史籀篇》十五篇裏所收的文字,又叫籀文,據說是周宣王時太史籀所作。《史籀篇》今已亡佚,其字大多收在許慎《說文解字》重文裏。(可參閱王國維《史籀篇疏證》。)二是指以石鼓文為代表的壹種字體。石鼓文是指刻在十個石鼓上的文字。十個石鼓上刻有十首古詩,是歌頌君主田獵生活的四言詩。原來有600多個字,由於年代久遠,輾轉搬遷,幾乎剝蝕殆盡,現在只剩下300多個字了。三是宋代發現的三種“詛楚文”,也是大篆的代表字體。壹般認為,這些是春秋戰國之際西方秦國文字的代表。狹義的大篆講究字體的勻稱規矩,字體端莊凝重,完全線條化,字形結構比較繁復。
廣義的大篆,按照書寫材料又可分為1、甲骨文,2、金文,3、簡帛文字三種。
1、甲骨文。甲骨文是指刻在龜甲獸骨上的文字。龜甲獸骨上所刻的文字其內容大多是關於占蔔的,因此又叫甲骨蔔辭。甲骨文出土於商代故都殷墟(今河南安陽西北小屯村壹帶),《竹書紀年》所謂“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七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說的就是此處。甲骨文從殷商中後期殷高宗武丁時期壹直使用到殷商滅亡,約當公元前十四世紀至公元前十壹世紀左右,主要在殷商中後期。所以,甲骨文可看作是殷商中後期文字的代表。不過,在周原也出土了壹些西周初期的甲骨文,但字數極少。
甲骨文已經是相當成熟的文字了。它的數量有4000來個,迄今已認識的大約近2000個左右,其余不認識的約占壹半,大多是壹些古代氏族名、人名或地名。甲骨文是壹種自成體系的文字,它的構成方式相當完備,即漢代人所總結的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六種造字方式全都具備。特別是後期甲骨文中形聲字約占20%左右,說明漢字向表音化方向發展的趨勢,體現出文字記錄語言、表現語言的基本性質。
甲骨文的基本特點,壹是象形意味很濃,寫字就象是畫畫,但也已經線條化。二是筆畫較纖細,且圓筆少而直筆多。這是因為甲骨文是用刀在龜甲和獸骨上刻劃,很不容易。三是異體較多,同壹個字往往有幾種乃至多種寫法,但直接表現字義的基本部分是不可少的。
2、金文。無論是古代文獻傳說,還是考古發掘,都證明我國從夏王朝時期就已有青銅器了。到殷商王朝的中期,青銅器上開始出現極少的文字,這就是早期的金文。所謂金文,是指鑄刻在青銅器上的文字。因為秦漢以前的人把銅叫做金,所以鑄在青銅器上的文字就叫做金文。古人又把銅稱為吉金,因此金文又稱為吉金文,如羅振玉編的金文著作就叫做《三代吉金文存》。該書實際只收了殷商和周二代的金文。人們把鑄刻在青銅器上的文字也稱為款識。《漢書·郊祀誌下》:“今此鼎細小,又有款識,不宜薦於宗廟。”顏師古註曰:“款,刻也;識,記也。”就是說,刻的文字叫款,寫的文字叫識。識,記也。又由於商周時期青銅器以鐘和鼎居多,所以金文又叫鐘鼎文。商周時期的鐘鼎,是宗廟裏祭祀用的,古代稱為彜器(彜,常也),故金文又稱為彜器文字。說法不同,其實是壹回事。青銅器上的金文文辭習慣上稱為銘文。西周時最長的銘文是毛公鼎銘文,有497個字之多,可謂洋洋大觀。
金文從商代中期開始出現,到西周時就成為當時通行的主要文字了,壹直沿用至戰國末年。甲骨文和金文是就書寫材料而言的,它們是同壹系統的文字,在殷商晚期和西周早期同時並用。後來,金文完全取代甲骨文,成為西周時期文字的代表。就現有材料來看,商代早期金文的某些寫法,甚至比甲骨文還要早,其象形意味更濃厚。
金文也有4000來個,與甲骨文並不完全壹致。目前已認識的有壹半左右。金文的特點與甲骨文也大抵相似,但也並不完全相同。早期的金文象形意味很濃,商代晚期開始線條化,西周以後則完全線條化。金文的異體字同樣很多,但組成文字的基本部分則是不可缺少的。由於金文是先用毛筆書寫在蠟模子上的,所以筆畫多筆鋒和捺筆,字體結構也瀟灑大方,雄渾有力,且有圓弧筆。金文的象形意味比甲骨文還濃烈,與金文先寫後鑄有直接的關系。
3、簡帛文字。簡,指竹簡,是古代重要的書寫材料;帛,指布帛,也是古代重要的書寫材料。簡帛文字,就是指書寫在竹簡和布帛上的文字。從春秋戰國直至秦,普遍使用,也叫六國古文。最早發現竹簡上寫字的是在漢代,也就是魯恭王壞孔子宅所得到的壁中書。其次是在晉武帝太康年間,盜發汲郡魏安釐王冢,得竹簡十數車,其中有《逸周書》和《穆天子傳》等先秦古籍。20世紀30年代後期,又在長沙子彈庫壹古墓中發現了帛書。帛書的中間寫字,周邊繪有神話故事的彩色圖案。以後又陸續出土不少秦漢時期的竹簡和帛畫,如長沙馬王漢墓出土帛書《周易》,山東銀雀山漢墓出土古本《老子》,近年在湖南裏耶出土的大批秦簡,都是極珍貴的文物。
簡帛文字的書體很是不壹,有些近似小篆,有些篆法近於奇古,更有似蝌蚪,因有蝌蚪文之稱。簡帛文字壹般認為是春秋戰國時期楚國通行的文字。經過整理,已發掘的簡帛文字大約有1900多個。這種簡帛文字與在西北居延、敦煌等地出土的用隸書寫的漢簡不同。
(二)小篆小篆是相對於大篆而言的,是指秦始皇統壹中國以後,丞相李斯建議對當時的所謂六國文字進行整理和規範後的文字。春秋戰國之際,周王室的統治力量衰微,出現了“諸侯力政,不統於王,惡禮樂之害己,皆去其典籍。分為七國,田疇異畝,車塗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的局面。(許慎《說文解字敘》)在這種情況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開始了我國歷史上第壹次用行政命令的方式進行整理規範文字的工作。作為壹項文化事業,這是進步的,值得肯定的偉大舉措。
小篆是在大篆的基礎上進行整理規範,淘汰異體,使文字結構定型,簡化了壹些字的結構和筆畫,規範了偏旁的寫法,並使之固定下來。小篆的字數,據許慎的《說文解字》所收,有9353個,比起金文來說大大增加了,表明當時的社會生活已極大地豐富。小篆主要通行於秦漢之際。不過,在當時另壹種字體——隸書也已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