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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妃子等級

1206年鐵木真建立蒙古汗國。1260年忽必烈即位大汗並建元“中統”,1271年忽必烈取《易經》“大哉乾元”之意改國號為元,1279年滅南宋,統壹全中國。

蒙古帝國由蒙古族孛兒只斤鐵木真(成吉思汗)建立,國號大蒙古國。據《蒙古秘史》記載,其創始於貝爾湖南岸,通常認為創建時間約為成吉思汗統壹蒙古高原各部落。蒙古汗國建立後屢次對外擴張,成吉思汗在位時即先後與西夏、金朝、西遼、花剌子模等互相攻伐,其繼承人又經過兩次大規模的西征,至1259年,孛兒只斤蒙哥大汗去世前,已統治著包括蒙古高原、今中國長江以北大部分地區、中亞、西亞以及東歐和北非在內的廣闊領土。

元朝時,後宮位號簡單樸素,只設有皇後、妃、嬪三等,但人數不定。元朝初期以斡兒垛來區分後妃的地位,壹座宮帳可同時住著數位皇後或嬪妃,而在眾宮帳中,以第壹宮帳中的第壹皇後地位最尊。後期斡兒垛制度消失,位號仍只有皇後、妃、嬪三等,而元朝皇帝在後期盡量保持同時間只有壹位皇後在位。汗妻稱大皇後,貴妾也可稱皇後。

成吉思汗時建斡耳朵宮帳制,設大斡耳朵及第二、第三、第四等四斡耳朵,分別屬於四個皇後。相當於大皇後,二皇後,三皇後,四皇後。大汗的私人財富,分屬四斡耳朵。大汗死後,由斡耳朵分別繼承。元朝建立後,為四大斡耳朵設置專門管理機構,征收五戶絲和江南戶鈔。元廷封宗王甘麻剌和他的子孫為晉王,鎮守漠北,兼領四大斡耳朵,稱為"守宮"。忽必烈也有四大斡耳朵,同樣占有大量財富和私屬人口。其他皇帝都各有斡耳朵,死後都由後紀繼承守宮,並設專門官衙管理。

古代蒙古人的衣著,與生活習慣密切相關。據《黑韃事略》記載,“其服,右衽而方領,舊以氈毳革,新以貯絲金線,色用紅紫紺綠,紋以日月龍鳳,無貴賤等差”。男女都穿長袍,用腰帶束腰。頭戴各色扁帽,帽緣稍鼓起,帽後寬長,用兩帶結系於領下,帶下復有帶,任風飄動。婦女的帽子多用樺樹皮或竹木制作,高二尺多,形如圓柱,頂部正方,外糊紙或皮,以彩絹金帛為飾。頂上插壹根修長的羽毛,或飾以采帛的柳枝、鐵桿等。這種帽子稱作“故姑冠”,蒙古語稱孛黑答。元朝時,壹些貴族婦女仍保持這種頭飾。據《草木子》載:“元朝後妃及大臣之正室,皆帶姑姑,衣大袍。其次即帶皮帽。姑姑高圓二尺許,用紅色羅蓋。”

古代蒙古人的發式與契丹人相似,盛行髡發。周圍剃去壹彎頭發,留前發剪短,散垂折兩旁,發編兩髻,懸加左右衣襖上。《高麗史》雲:“蒙古之俗,剃頂至額,方其形,留發其中,謂之怯仇兒。”蒙古語作“客古勒”,義為辮發。婦女“披發而椎髻”,即梳成辮子盤於頭上,再戴上故姑冠,頭飾華麗。

古代蒙古人信奉薩滿教,崇拜至高無上的"長生天",特別重視祭天。成吉思汗經常舉行祭天活動。1254年,蒙哥汗祭天於漠北日月山。忽必烈即位後,每年六月二十四日在上都舉行祭天儀式。

蒙古人特別重視祭祖。從窩闊臺時起,開始祭祀成吉思汗。忽必烈即位後,在1266年建成太廟,基本上按著中國漢族傳統禮制進行祭祀,但仍保留了濃厚的蒙古民族色彩。如祭祀的祝文用蒙古文書寫,由蒙古巫師宣讀。至於太廟大祭時的“割奠”也是采用蒙古的祭禮。祭祀時,由蒙古博兒赤跪割奠牲的肉,放在太仆官員托奉的供盤之上,灑上馬奶酒,而後供祭。

元朝皇帝每年巡幸上都,在七月七日或九日,舉行祭祖儀式。皇帝和皇後穿著素服,望祭北方陵園,以馬奶酒為祭品。祭祖後,舉行馬奶子宴。

蒙古因襲契丹、女真風俗,有"燒飯"祭禮,蒙古語稱為“亦捏魯”。“燒飯”祭祀時,由薩滿教的巫師主持,用蒙古語念祝詞,馬奶酒灑在祭祀的牲畜上,然後燒掉骨頭,把肉分食給參加祭祀的人。這也是古代蒙古人祭祀祖先的壹種習俗。

元朝的質孫宴(質孫,蒙古語,義為顏色)頗具特色。宴會開始時,要由壹、二個大臣宣布成吉思汗的有關法令,然後宴會才能進行。宴會進行的時候,有"喝盞"之禮,設專人高呼“月脫”(意為“請用”),大家敬酒。宴會上有教坊女樂和角骶表演助興。

質孫是蒙元特有的壹色服。皇帝的質孫,冬服有十壹等,夏服有十五等;百官的質孫,冬服有九等,夏服有十四等,衣冠上綴有許多珍寶,而且大量使用高級絲綢和域外的納失失(金錦)、怯綿裏(剪茸)、速夫(回回精制毛織品)等,窮極奢華。質孫的制作也有壹定的規制,十分嚴格。出席質孫宴的人,都要穿質孫服。

象輦是元廷特有的乘輿,始制於1280年。象來自西南及域外緬、占城、安南諸國的進獻。每年皇帝巡幸上都時,象輦是皇帝專用的交通工具。這種“象輦”,是架在四只大象背上的大木轎子,轎上插有旌旗,轎裏襯著金絲作墊,外包獅子皮,每象有壹名馭者。所以,象輦又稱作“象轎”。

古代蒙古人議婚的風俗很普遍。父親可以為兒子向女方求婚,若女方父親同意,就飲“布渾察兒”。蒙古貴族與平民不通婚。貴族之間彼此嫁娶,稱為“忽答”,即姻親。"安答"之間也互相嫁娶,結成"安答--忽答",即義兄弟姻親關系。

古代蒙古人實行壹夫多妻制。居特權地位的汗、那顏貴族在婚姻上過著多妻生活。在多妻的情況下,長妻的地位最高,其所生子女的地位也隨母而尊。但是,如果長妻沒有生子,她的地位就可能低於她丈夫的其他生子的妻子。嚴禁與已婚之婦私通,犯者處死。當時實行壹夫多妻制,是原始婚姻制度殘余的反映。

古代蒙古人還實行收繼婚制,也就是"父死則妻其從母,兄弟死則收其妻"。這種婚制,中國許多北方民族都曾實行。蒙古興起時,和它鄰近的女真、黨項、畏兀兒等族也有這種習俗。因此,在當時蒙古人的觀念中,這是順理成章的。

元代喪葬各從本俗。蒙古族實行土葬,但無冢,富貴的人有棺,但形制與漢族不同。"中分為二,刳有人形,其廣狹長短,僅足容身而已。"殮用貂皮襖、皮帽、靴靺、系腰、盒缽,都用白粉皮制成。以車載棺,運至葬地,壹路上由壹蒙古巫師騎馬前行,這匹馬稱為金靈馬。到了陵地,開穴所起的土塊排列有序,埋入棺後,又依次掩覆。這是皇帝的葬式。從成吉思汗起,這樣葬入土中後,當即驅馬踐平,使如平地,待青草生,則已漫如平坡,無任何遺跡,無人得知。蒙古大汗和元朝歷代皇帝均葬於起輦谷(約在今蒙古肯特省曾克爾滿達勒壹帶),這個地方,被宣布為大禁地。

古代蒙古人實行土葬時以死者生前的生活資料作為隨葬品。普通的人,隨葬品只有帳幕、馬匹、武器等。貴族的隨葬品有金銀珍寶。

吉思汗建國時樹起九遊白旗,他死後在他的陵地搭起八個白帳供祭,質孫宴壹律穿白色衣服。蒙古還崇尚九這個數字,祭祀時祭品壹般常用九數或九的倍數,如每年在上都祭天,用馬壹羯羊八,彩段練絹各九匹,成吉思汗給獲“答剌罕”稱號的勛臣賜以“九次犯罪不罰”。蒙古尚右,“其位置,以中為尊,右次之,左為下。”元朝丞相兩員,右丞相在左丞相之上,在帳幕裏,男子坐右邊,婦女坐左邊,接他人道來的肉要用右手等等。

在古代蒙古習俗中,還有不少禁忌。如進蒙古人的帳幕禁止用腳踩門檻,禁止用馬鞭抽打馬的頭臉。由於害怕雷電,春夏兩季,他們不在河中洗手汲水,甚至不在原野上曬涼洗過的衣服。有些禁忌與薩滿教信仰有關,例如,禁止拿小刀插入火中,禁止用小刀在大鍋裏取肉,禁止在火旁拿斧頭砍東西。觸犯這些禁忌,被視為是罪惡,故意犯禁的人要被處死。蒙古人認為火可以凈化萬物和避災祛邪,辦法是燒起兩堆火,從中間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