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之所以會再婚又離婚是因為其再婚對象並非真心待她,甚至還常打罵她。李清照曾結過兩次婚,其首婚對象名為趙明誠。李清照與趙明誠都是官宦人家子弟,二人成婚於1101年。這壹年,李清照父親與趙明誠父親都還身居高位,分別是禮部員外郎與吏部侍郎。但是1102年的七月,李清照父親便被朝堂黨爭無辜波及,繼而被罷官貶出京城。而趙明誠父親則在這壹年多次得到升遷,而李清照也曾請求他幫忙為自己父親求情,但是並無效果。
此事發生之後,李清照父親無奈返回原籍,而李清照則因已經嫁人的緣故而繼續留在京城。但是這場黨爭沒過多久便又波及到了李清照身上,1104年李清照因朝廷下令元祐黨人子弟不得在京居住而不得不與趙明誠分離。此次分離壹直持續至1106年,李清照因朝廷大赦天下而得以重返京城。然而當時那個亂世可謂是壹波未平壹波又起,1106年的時候趙明誠壹家開始陷入政治風波之中。在此次風波之中趙家壹行人壹度被捕入獄,不過好在最後無罪釋放,不過趙明誠的父親卻在這場風波中因病逝世。
此次風波之後李清照與趙明誠離開京城,遷居至青州,在此壹待便就是十年。而待離開青州之後,李清照與趙明誠便不曾過過多少太平日子,因為此時的北宋已經搖搖欲墜。等到了1129年時趙明誠在奔波途中不慎染病,最後於這壹年八月病逝。此後,孤身壹人的李清照開始輾轉南下,最後於1132年抵達杭州並在此定居。身在杭州期間,李清照認識了壹位名叫張汝舟的男子並再嫁於此人。
李清照與張汝舟再婚之後,他們的夫妻生活很快便出現了問題。因為李清照發現張汝舟婚前對她的關系與體貼都是假的,是因覬覦李清照所收藏的書畫典籍而偽裝出來的。李清照與趙明誠待在青州期間因為愛好曾四處收集字畫、古籍,但是這些東西在其四處奔波期間早已流失大半。不知這壹情況的張汝舟因覬覦這些字畫而對李清照大獻殷勤,而當時的李清照也正因多年顛沛而身心脆弱,故而便有了再婚之舉。
而婚後的張汝舟在知曉實情之後便不再掩飾其真面目,開始時常打罵李清照,難以忍受的李清照後來終是向官府提出了和離。由於當時女子輕易不得和離,所以李清照便將張汝舟徇私舞弊之罪行告發至官府。但是即便如此,李清照也因妻告夫而需接受兩年刑罰。好在經由其親友幫忙,李清照最終得免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