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是世襲制度,夏朝時期是我國早期國家政治制度的形成和發展時期,其政治制度帶有濃厚的部族色彩,實行宗法制和分封制相結合的制度。
夏時期的文物中有壹定數量的青銅和玉制的禮器,年代約在新石器時代晚期、青銅時代初期。根據史書記載,禹傳位於子啟,改變了原始部落的禪讓制,開創中國近四千年世襲的先河。中國歷史上的“家天下”,從夏朝的建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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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代設有歷法官。後人專門整理的《夏小正》,已經被現代的天文學者證實是綜合夏代至春秋時期歷法知識的古籍,《夏小正》為中國現存最早的科學文獻之壹,書中除二月、十壹與十二月外,每月載有確定季節的星象(主要是拱極星象與黃道星象)以指導務農生產,另外亦有記載當月植物之生長形態、動物之活動習性與祭祀(亦為物候學之重要典籍)。
由於《夏小正》內容涉及星象與農業賴以使用之歷法的關系,對古代天象與先秦歷法研究也有相當重要之參考價值。
《夏小正》是中國現存最早壹部具有豐富物候知識的著作。其經文有463字,按壹年12個月分別記載了物候、氣象、天象、和重要政事,主要是有關生產的農耕、蠶桑、養馬以及采集、漁獵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