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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學中的切音是怎麽回事?

那時候還沒有拼音,就用通假字。音同意不同。

清末“切音字運動”宋恕首先提出利用切音(拼音)幫助識字教育。他在1891年寫的《六齋卑議》中提議,“課本酌集外國之長,讀本專用赤縣之字”。他註釋道:“按今日本小學教法,先授和文,後授漢文,若師其意,則江淮以南須造切音文字多種,以便幼學……”

盧戇章於1892年、1893年和1906年分別出版了《壹目了然初階》、《新字初階》和《北京切音教科書》。他說,以切音字與漢字並列的辦法編寫讀物,可以“不數月,通國家家戶戶、老老小小,無不識字”,“免先生自能以此新字母註明中國之字音,”“雖壹生未入孔子門,也能無師自識漢字”,“全國皆能讀書明理,國家何致貧弱,人民何致魚肉”。

王照於1900年擬成《官話合聲字母》。

劉孟揚於1908年出版《中國音標字書》。

鄭東湖於1910年寫成《切音字說明書》。

民國時期“註音識字運動”吳敬恒於1930年以“國語統壹籌備委員會”主席的資格,發起壹個利用註音字母幫助識字教育的“註音識字運動”。他先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88次常務委員會上提出《該定註音字母,改稱“註音符號”,以免歧誤而利推行,請求公決案》,緊接著又在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上與其他人聯名提出《擬請教育部在最短期內積極提倡“註音識字運動”案》。於是,“中央執行委員會”作出決議,通令各級黨部遵行,並函知“國民政府”照辦。隨之,教育部成立了“註音符號推行委員會”,並由其制定了《各省市縣推行註音符號辦法》二十五條。對組織領導、宣傳、傳習、出版、應用、註音辦法等方面都做了詳盡的規定,還定了“獎懲”措施。

解放後“拼音方案及漢字簡化”運動195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根據國務院總理提請,批準建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次年初,文改會確定葉籟士、莊棟、趙平生為正、副秘書長,吳玉章、胡俞之為拼音方案部正、副主任,葉恭綽、魏建功、曹伯韓為漢字整理部正、副主任,丁西林為技術指導部主任,韋愨、莊棟為宣傳推廣部正、副主任林漢達為編輯出版部主任。丁樹聲為方言調查部主任,呂叔湘為詞匯研究部主任,葉聖陶為語文教學部主任。——最後,創定並公布了《漢語拼音方案》、《漢字簡化方案》。***簡化了515個字符和54個偏旁。

1977年,文改會再次創定並在《人民日報》上公布了“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