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孩的故事是真的。
1920年,在印度加爾各答東北的壹個名叫米德納波爾的小城,人們常見到有壹種“神秘的生物”出沒於附近森林,往往是壹到晚上,就有兩個用四肢走路的“像人的怪物”尾隨在三只大狼後面。
後來人們打死了大狼,在狼窩裏終於發現這兩個“怪物”,原來是兩個裸體的女孩。其中大的年約七 八歲,小的約兩歲。
這兩個小女孩被送到米德納波爾的孤兒院去撫養 ,還給她們取了名字,大的叫卡瑪拉,小的叫阿瑪拉。到了第二年阿瑪拉死了,而卡瑪拉壹直活到 1929年。這就是曾經轟動壹時的“狼孩”壹事。
狼孩剛被發現時,生活習性與狼壹樣;用四肢行走;白天睡覺,晚上出來活動, 怕火、光和水;只知道餓了找吃的,吃飽了就睡;不吃 素食而要吃肉(不用手拿,放在地上用牙齒撕開吃);不會講話,每到午夜後像狼似地引頸長嚎。
卡瑪 拉經過7年的教育,才掌握4、5個詞,勉強地學幾句話,開始朝人的生活習性邁進。她死時估計已有16歲左右,但其智力只相當3、4歲的孩子,無法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擴展資料:
引發的思考:
據記載,本文提及的印度“狼孩”剛被發現時用四肢行走,慢走時膝蓋和手著地,快跑時則手掌、腳掌同時著地。
她們總是喜歡單獨活動,白天躲藏起來,夜間潛行。怕火和光,也怕水,不讓人們替她們洗澡。不吃素食而要吃肉,吃時不用手拿,而是放在地上用牙齒撕開吃。
每天午夜到清晨三點鐘,她們像狼似地引頸長嚎。她們沒有感情,只知道饑時覓食,飽則休息,很長時間內對別人不主動發生興趣。
不過她們很快學會了向辛格的妻子去要食物和水,如同家犬壹樣。只是在壹年之後,當阿瑪拉死的時候,人們看到卡瑪拉“流了眼淚——兩眼各流出壹滴淚”。
據研究,七八歲的卡瑪拉剛被發現時,她只懂得壹般6個月嬰兒所懂得的事,花了很大氣力都不能使她很快地適應人類的生活方式,2年後才會直立,6年後才艱難地學會獨立行走,但快跑時還得四肢並用。
直到死也未能真正學會講話:4年內只學會6個詞,聽懂幾句簡單的話,7年時才學會45個詞並勉強地學幾句話。在最後的3年中,卡瑪拉終於學會在晚上睡覺,她也怕黑暗了。
很不幸,就在她開始朝人的生活習性邁進時,她死去了。辛格估計,卡瑪拉死時已16歲左右,但她的智力只相當於三四歲的孩子!
此外,關於狼孩是否需要回歸人類社會及如何回歸也引發了人們的不同觀點。有觀點認為,與其讓難以接受人類社會的狼孩經歷痛苦的融入過程,不如順其自然,畢竟狼孩的人身權益也是應該受到尊重的;
而反對此觀點的人認為,讓狼孩接受人類社會是保障他們人身權益的前提。兩種觀點的爭論至今伴隨狼孩問題存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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