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文物的購買者壹般是不進行刑事處罰的,但對於文化的倒賣者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觸犯了倒賣文物的罪名。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條 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
違反文物保護法規,將收藏的國家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贈送給外國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二十六條 倒賣文物罪
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擴展資料:
壹、文物的判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下列文物受國家保護:
(壹)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壁畫;
(二)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實物、代表性建築;
(三)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
(四)歷史上各時代重要的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圖書資料等;
(五)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
文物認定的標準和辦法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批準。
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同文物壹樣受國家保護。
第三條?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根據它們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可以分別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上各時代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代表性實物等可移動文物,分為珍貴文物和壹般文物;珍貴文物分為壹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
二、文物保護的意義
1、保護文物古跡可以使祖先創造的物質文明有效地保存下來。
如與古民居建築***存的雕花木床、欽賜壽匾、諭旨木盒、石碾、石磨、石碓、織布機、紡線車、太師椅、古瓷器等,這些都是祖先在改造自然、順應自然的過程中創造的物質文化。它們反映了中華民族先祖的歷史活動軌跡,保護這些文物古跡就是尊重祖先、尊重歷史、尊重民族文化。
2、在當代文化多元化的潮流下保護文物古跡,保存祖先留下來的財富,可以體現自己民族文化的特點,也豐富了世界文化的多樣性。
文化多樣性是文化發展的動力之壹,它不僅是促進經濟增長的因素,而且還是個人和群體享有更加令人滿意的智力、情感和道德精神生活的手段。
捍衛文化的多樣性與尊重人的尊嚴是密不可分的。每個人都有權利用自己選擇的語言,特別是用自己的母語來表達思想,進行創作和傳播自己的作品。中華文化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
3、有效地保護文物古跡,並加以合理開發,有利於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提高當地人民生活水平。
文物古跡的保護與旅遊開發並不是水火不相容,只要處理得當,兩者都可以得到良性發展,文物古跡可以成為當地經濟的壹個持續增長點。
但前提是要認清文物古跡保護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對文物古跡的開發必須以有效保護為前提,只有文化遺存保護好了,這個經濟增長點才不會在短短幾年或者十幾年裏枯竭。因此,文物古跡的管理應該走可持續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