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候指時的經驗與習慣延續至後世,《夏小正》、《禮記·月令》等都有每月物候的詳細記載,以後還將談到。又如《詩經·七月》就記錄了每個月的物候與農事,類似後世的“十二月生產調”,茲列表如下:
以菖蒲的出生為始耕期的標誌,據說是黃帝時代的經驗;這雖是壹種傳說,但也表明這套物候指時的經驗是十分古老的。《任地》在介紹了這套經驗後,又作了以下的概括:
五時,見生而樹生,見死而獲死。
意思是,在壹年之中,可以視草的發生和死匿而定種稼和收獲之時。[10]這是物候指時的重要原則之壹。
二 天象指時的開始——星象指時
物候指時雖能比較準確反映氣候的實際變化,但往往年無定時,“月”無定日,同壹物候現象在不同地區不同年份出現早晚不壹,作為較大範圍適用的記時體系,顯得過於粗放和不穩定。於是人們又繼而求助於天象的觀察。我國古代對天象的觀察很早就開始了,傳說黃帝“迎日推策(策)”(《史記·五帝本紀》)[11],“考定星歷,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閏余”(《史記·歷書》),已帶有依據天象推算歷法的意味了。具體情況如何,現在已難考其詳。但考古發掘已發現不少反映原始人類從事天文觀測的實物資料,表明我國先民很早就進行天文觀測。例如河南鄭州大河村仰韶文化遺址有不少刻劃在陶器中的太陽紋圖象,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遺址牙骨雕板中有日紋四鳥圖等。近年在河南濮陽西水坡出土壹組距今6400年的與人同葬的蚌塑龍虎,有的研究者認為是中國古代天文學四象說中東龍西虎的實證,是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圖 [12]。如果這壹論斷能夠成立的話,當時的天文觀察已經達到相當高的水平。
當時測天活動是很普遍的,原始人都能掌握不少觀測星星出沒的知識,世代相傳延至三代,故《尚書·洪範》有“庶民惟星,星有好風,星有好雨”[13]之說。《周易》中則有天氣諺語的記載。[14]明代著名學者顧炎武說:
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農夫之辭也;“三星在天”,婦人
之語也;“月離於畢”,戍卒之作也;“龍尾伏辰”,兒童之謠也。後世文人學士
有問之而茫然不知者矣。(《日知錄》卷30“天文”)[15]
《國語·周語中》載:“夫辰角見而雨畢,天根見而水涸,本見而草木節解,駟見而隕霜,火見而清風戒寒。”這也是反映了以星象紀時的古老經驗。[16]《呂氏春秋·貴因》:“夫審天者,察列星而知四時,因也。”
人們在長期的觀察中發現,某些恒星在天空中出現的不同時間、不同方位和不同形態,與氣候的季節變化規律相吻合。如終年可見的北鬥星座,“鬥柄東向,天下皆春;鬥柄南向,天下皆夏;鬥柄西向,天下皆秋;鬥柄北向,天下皆冬”(《《鹖冠子·環流》),儼然壹個天然大時鐘。[17]《夏小正》也是利用北鬥星座鬥柄的指向來指時的。如“正月鬥柄縣在下”,“六月,初昏,鬥柄正在上”,“七月,鬥柄縣在下則旦”。
星象指時經驗的發展,在壹定條件下,也會形成自己獨特的歷法。中國遠古時代就實行過以“大火”星(心宿二)紀時的“火歷”。相傳顓頊氏時代“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國語·楚語》);這位“火正”就是負責觀察“大火”的出沒和方位以指導人民從事生產的。《左傳》襄公九年晉士弱說;
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入火。是故咮為鶉火,心為大火。陶唐
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紀時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
“火歷”的基本特點是用肉眼直接觀察昏時(日落後三刻或二刻半)“大火”的出、中、流、伏、內等不同位置,借以確定歲首和耕作收獲等農時。[18]茲把先秦古籍中所記載的部分大火星星象及其指時意義列為下表:
表5 先秦古籍所載“大火”星的出沒及其指時意義
星象
指時意義
出處
火見而清風戒寒
周代大火星初見於農歷十月,見到它意味著涼風將至,要作好禦寒過冬的準備
《國語·周語中》
火出而畢賦(冰)
春秋時農歷三四月黃昏時大火星出現於東方地平線上,這時天氣轉暖,公室要頒冰供食物保鮮之用
《左傳》昭公四年
日永星火,以正仲夏
夏至時大火星黃昏見於南方的中天。
《尚書·堯典》
火中,寒暑乃退
季冬十二月平旦大火星正中在南方,大寒退;季夏六月黃昏,大火重新正中在南方,大暑退。
《左傳》昭公三年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大火黃昏中天後,開始西斜而行,其時睹暑氣漸消,天氣轉冷
《豳風·七月》
八月……辰(大火星)則伏
大火星在黃昏時沒入開放地平線下
《夏小正》
九月,內火。……辰系於日
大火星與太陽壹起出入,所以大火星在夜空中消失
《夏小正》
三 陰陽合歷與標準時體系
歷象日月星辰
恒星紀時可以應用於較大範圍,但仍然是比較粗疏的;恒星方位的變化要在較長的時期中才能顯示出來,對於較短時段的標識則無能為力,因而也就難以形成精確的計時系統。較短時段紀時的標誌,莫若月相的變化明顯。於是又逐漸形成回歸年與朔望月相結合的陰陽合歷。但回歸年與朔望月和日之間都不成整數的倍數,故需要有大小月和置閏來協調;置閏遂成為中國傳統陰陽合歷的重要特點之壹。《尚書·堯典》載:
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
以閏月定四時以成歲。
“羲”與“和”是不同部落首領的名字 [19]。“歷”是推算,“象”是觀察。[20]過去以恒星指時,如“火歷”,只須肉眼觀察即可,現在要根據日月星辰 [21]推算出年、月、日、四時以至閏月來,就非“歷象”不可了。[22]堯舜時是否已經有了陰陽合歷,學術界尚有不同的看法,但殷代已經有了陰陽合歷則是無可懷疑的事實。從甲骨文的資料看,商代的歷法把壹年分為十二個月,月有大小,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年有平閏之分,平年十二個月,閏年十三個月;閏年最初置於年終,稱為十三月,後來改置年中。[23]春秋時出現了四分歷。《左傳》僖公五年和昭公二十年記載了兩次“日南至”(冬至),間隔133年,其間記錄了閏月48次,失閏1次,***計有閏月49,平均為19年7閏。這表明春秋時代已在實踐中摸索出十九年七閏的法則。由於十九年七閏采取的回歸年長度為365又1/4天,故被稱為四分歷。這是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歷法。
陰陽合歷中的標準時體系
朔望月便於計時,卻難以反映氣候的變化。為了解決這個矛盾,就需要根據太陽的視運動確定幾個能反映季節變化的時點,建立壹個標準時的體系。相傳堯命令羲和制歷時,已經在進行這方面的努力。
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賓出日,平秩東作。日中星鳥,以殷仲春。厥
民析,鳥獸孳尾。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訛(為),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
夏。厥民因,鳥獸希革。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餞納日,平秩西成。宵中星
虛,以殷仲秋。厥民夷,鳥獸毛毨。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
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鳥獸氄毛。
這壹記載的大致意思是,分別命令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在東、南、西、北四方的某個地方,恭敬地迎候太陽的出入(實際上是觀察太陽的視運動),以確定農事活動的次序(“東作”“南訛”、“西成”、“朔易”均指耕種收藏的農事活動。“平秩”,偽孔傳訓為平均次序)。分別以“鳥”、“火”、“虛”、“昴”四星在初昏時刻的出現作為“日中”、“日永”、“宵中”、“日短”(“日中”、“日永”、“宵中”、“日短”,歷代註家多訓為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的標誌,並以此確定春、夏、秋、冬四季之“中”。與春夏秋冬四季相適應,老百姓和鳥獸都發生不同的動態變化。[24]
《堯典》以四方配四時,甲骨文和《山海經》中則有相應的四方風、四方神的記載:
東方曰析,鳳(風)曰?;南方曰因,鳳(風)曰?(微);西方曰?,鳳
(風)曰彜;□□□(北方曰)?,鳳(風)曰役。(合集14294)
有人[25]名曰折丹,東方曰折(折同析),來風曰俊,處東極以出入風。(《大
荒東經》)
有神名曰因因乎,南方曰因乎,誇(來)風曰乎民,處南極以出
入風。[26]
有人名曰石夷,西方曰夷 [27],來風曰韋,西北隅處以司日月長短。(《大荒西
經》)
有人名曰?(鹓),方曰?(鹓)來之風曰?,是處東極隅以止日月,使
無相間出沒,司其短長。(《大荒東經》)
研究者認為其中折同析,?、彜同夷,?、鹓、同隩,與《堯典》所載相互對應。並從而論定殷代有司分、至(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的四方之神,而由分、至組成的“四節”,構成當時陰陽合歷中的標準時體系。[28]
表6 《堯典》、甲骨文、《山海經》“四方”名稱
方位
《堯典》所載 人民四季動態
四方神
四方風
甲骨文
山海經
甲骨文
山海經
東
析
析
折,折
俊
南
因
因
因,因乎
(微)民
西
夷
夷,石夷
彜
韋
北
隩
(鹓)役
以上記載還可以從考古發現中獲得某種印證。如山東莒縣陵陽河大汶口文化遺址出土陶尊上刻劃的圖象文字中,有作“?”,是太陽在雲氣簇托下升起於群山之巔的形象,當地至今仍然能夠在每年春分時節觀察到這種景象,它正是我國東夷先民觀天測時的實錄 [29]。論者或謂與《堯典》所載羲仲受命在東方旸谷觀測日出的傳說有關。還有的學者認為,河姆渡遺址出土文物中有雕刻在骨板上的壹日雙鳥圖象,它反映了二分(春分,秋分)日時太陽分主東西兩方的古老觀念。[30]
《堯典》以太陽出沒方位(主要與日影觀測相聯系)和四中星的昏見作為“日中”、“日永”、“宵中”、“日短”的標誌,它們相當於後來的“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的概念,但不壹定有後世那麽精確。當時大概已有日影的觀測,但可能是以自然物(如山峰)或人體為標誌的。[31]而後世準確的“分”“至”點的是建立在的用圭表對日影進行實測的基礎之上的。圭表測日起於何時還不清楚,但周代已有用“土圭”測日影的明確記載,如《周禮·大司徒》雲:
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則景短,多暑;日北則景長,多寒;
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
這雖然是講如何“求地中”以便建都的,但這種方法無疑會運用到測“時”上,從而能更準確地確定分、至和四時,更準確地測定壹個回歸年的長度。《周禮》中有“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敘事,以會天位。冬夏至日,春秋至月,以辨四時之敘。”這是壹個專門掌管天象歷法的官員。不過,《周禮》中除四時外,未見其它節氣。
但不晚於春秋,已形成由分、至、啟(立春、立夏)、閉(立秋、立冬)所組成的“八節”[32],並形成壹定的制度和禮儀。且看《左傳》以下的記載;
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視朔,遂登臺以望,而書,禮也。凡分至啟
閉,必書雲物,為備故也。[33]
閏月不告朔,非禮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
矣。不告朔閏,棄時政也,何以為民?[34]
於是閏三月,非禮也。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舉正於中,歸余於終。履端
於始,序則不衍,舉正於中,民則不惑,歸余於中,事則不悖。[35]
上面談到,歷法的發展是先有物候歷,後有天文歷。在天文歷發展的階段,最初人們觀察星象以定季節,繼之又觀察月相以定月。以月的圓缺周期為壹月,關鍵是確定每月開始的壹日,即所謂朔。故每年秋冬之際,天子頒歷謂班朔,而列國諸侯每月朔日則有告朔、視朔之禮。[36]以月之盈虧定月雖利於記時,但並不能反映氣候的季節變化。後者是由地球繞太陽公轉決定的。因而朔望月還需與太陽年相結合。但朔望月和太陽年並不成整數倍數的關系,因此,在實行朔望月的條件下就產生了“正時”的問題。“正時”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壹是確定標準時體系。即所謂“履端於始,舉正於中”:“履端於始”指“步歷以冬至為始”(江永《群經補義》),“舉正於中”指“歷象日景(影)中星,以記分至在四仲月也”(沈彤《小疏》)。即以分至為標準時以補朔望月之不逮。只有這樣,才能正確把握氣候季節變化的時序,“序則不衍”“民則不惑”是也。《左傳》僖公五年所載“八節”觀象之禮應由此出。以分至定標準時還形成了某種宗教儀式。如《國語·魯語下》“大采朝日”(春分)、“少采夕月”(秋分)、“日中考證”等。
二是置閏。置閏是為了調整朔望月與太陽年之間的關系。因為壹個太陽年包括十二個朔望月,另多出若幹天;經若幹年後,把多余的天數匯積成月,放在年終,即所謂“歸余於終”。這是壹種很古老的辦法。據蔔辭,武丁至祖甲,歲終置閏,名曰十三月。至春秋時,置閏已不壹定在歲終,使月的順序更符合季節的變化。
四 二十四節氣與三十時節
二十四節氣的形成
戰國時代,人們對天象的觀測和標準時的確定進入了壹個新的階段。《孟子·離婁下》雲:“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茍求其故(按,宜作“規律”解),千歲之日至,可坐而定也。”在標準時體系的繼續發展中,為了更具體地指導農業生產,人們又嘗試把壹個太陽年劃分為若幹較小的時段,這種探索的結果導致二十四節氣的產生。它是以土圭測日晷[37]為依據逐步形成的。以“分、至、啟、閉”為八個基點,每兩點間再均勻地劃分三段,分別以相應的氣象、物候或某種農事活動命名,這就是二十四節氣。二十四節氣的系統記載始見於戰國時代成書的《逸周書·時則訓》[38]。《逸周書·時則訓》關於二十四節氣和七十二候的系統見下文表11。保存了許多先秦史料的《周髀算經》[39],對二十四節氣作了以下的解釋:
二至者,寒暑之極,二分者,陰陽之和,四立者,生長收藏之始,是為八節;
節三氣,三而八之,故為二十四。
《周髀算經》還對每個節氣的日影長度作了比較粗疏的計算。[40]
二十四節氣準確地反映了地球公轉形成的日地關系,與黃河流域壹年中冷暖幹濕的氣候變化和農事活動的節奏十分切合。有人將二十四節氣與黃河流域中下遊地區近代氣象加以比較,發現大暑小暑正是壹年中氣溫最高的時期,小寒大寒是壹年中最冷季節,雨水節與平均初雨日期比較吻合,小雪節與平均初雪日期很壹致。驚蟄與10厘米地溫通過溫度5℃的日期相近,標誌著春耕季節的到來。谷雨有“雨生百谷”之意,這時氣溫已上升到12℃以上,是北方春播的黃金季節。小滿、芒種是黃河中下遊大麥、小麥的灌漿期和成熟期。霜降節接近平均初霜日期,是壹年中生長季節的結束。[41]可見二十四節氣壹開始就是為農業生產服務的,是在天時觀測與農業實踐的密切結合中形成的。它是中國傳統歷法的中心內容之壹,中國傳統的陰陽合歷通過它而具有指導農業生產的作用。直到今天,仍然沒有失去它的意義。
先秦時代,二十四節氣似乎已經應用於對農業生產的指導。例如《管子·臣乘馬》說:
日至六十日而陽凍釋,七十[五]日而陰凍釋,陰凍釋而藝稷,百日不藝稷,故
春事二十五日之內耳。
日至即冬至,冬至後六十日,相當於先秦時期的驚蟄節,冬至後七十五日,相當於先秦時期的雨水節。按十五天為單位計算,十五天正好是壹個節氣。這裏很可能已經用二十四節氣來計算農時和指導生產了。[42]
三十時節
除了二十四節氣外,還有過三十時節,見於《管子》壹書中的《幼官》和《幼官圖》[43]。這是以12天為壹節,把壹年360天分為30節的節氣安排。它的四季是以“地氣發”、“小郢”、“期風至”、“始寒”為起點,相當於二十四節氣的“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44],而以“清明”、“大暑至”、“始前”、“寒至”為中點,相當於二十四節氣中的“二分二至”(春分、夏至、秋分、冬至)[45]。中點以前的四個時節,壹般兩兩相偶,表現為二氣交替上升(如“小郢”、“絕氣下”與“中郢”、“中絕”;“始寒”、“小榆”與“中寒”、“中榆”),中點以後的時節,如果是三個,則這三個時節自為壹組(如“三卵”、“三酉”),如果是兩個,則這兩個時節連同中點自成壹組(如“三暑”“三寒”)。時節的命名主要依據各種“氣”的陰陽消長,不同於二十四節氣名稱多表示某種物候或農時。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