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圖書,作者是第壹重要因素,作者出書的目的也有不同,有的作者想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有的作者想編輯傳播前人的思想;有的作者想給名人、先人樹碑立傳;有的想給自己揚名立腕;有的想為學生編寫教材;有的想評定職稱;小說家則要表現歷史或現實中的悲歡離合;詩人出詩集要讓世人感受自己的喜怒哀樂……
那麽,不管是什麽類型的書籍,都要涉及署名問題,這也是作者常問的問題,我談3點主要的註意事項:
1.常見的署名方式有什麽?
根據書的不同類別,署名基本包括:著、編著、編;主編、副主編、編校;譯、編譯、譯編;註、註釋、註解;攝;繪。
這些就是根據圖書類型不同的署名,包括了文學、社科、經管、少兒讀物、古籍、外版圖書、攝影作品集、繪畫作品集的署名等等。
2.原創者與非原創作者的署名
剛才說了署名的方式,註釋、註解古籍的不用多說;攝影作品、繪畫作品也很清楚。
文學類、社科類、經管類、少兒類、科普類圖書就涉及到原創與非原創的問題,那些作品中作者展示自己獨創性資料、獨創性案例,獨創性觀點,獨創性研究成果的圖書,就要署名“著”,這是體現原創型版權的最高榮譽,也是各類職稱評選中最高加分項。
比如京東暢銷榜上的《我的經驗與教訓》,蘇世民著;比如我策劃的李克教授的《經濟轉型產業升級》,曾經首次系統提出了中國經濟的轉型升級問題。
那麽,非原創型圖書,就是整理已知的資料、案例、匯編成書成冊,進行分門別類的加工,這類書也是有價值的,也省得讀者自己找資料的時間,這就是非原創性的,就只能署名“編、編著”,如果是文獻匯編類的,或教材類的、字典、辭書、年鑒類的,就可以署名“主編、副主編”。
比如前些年很風靡的《小故事大道理》,各種《小故事大道理全集》等等,比如《中國企業管理年鑒2020》等等。
3.專著與合著的署名
如果圖書是自己寫的或自己編的,那就是唯壹作者,署名就遵循前邊說的原創與非原創的署名方式就可以了。
如果是幾個人壹起寫的書或***同編輯的,就要涉及第壹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的問題。
那麽,第壹作者肯定是最重要的,市場中讀者最認可第壹作者。而科研機構、大學評職稱時,也會按著署名先後給予評分權重。
當然,也有的圖書為了市場營銷,找名人掛名第壹作者,有的學術著作雖然老師掛第壹作者,實際是指導者,主要執筆者是自己的學生、研究生,掛第二、第三作者。
有的朋友問,他們合寫壹本書,書的封面上最多可以寫幾個作者或編者?書的封面上沒有規定可以寫幾個作者或編者,但是國家登記的CIP數據中,只登記前三位作者,在評職稱時能被認可。CIP數據全稱是“圖書出版編目數據”的英文縮寫,它和書號ISBN壹起印刷在圖書的版權頁上。
這樣,如果是多於三個作者或編者,可以把三個往上的作者寫在圖書扉頁上作為說明,或寫在圖書的前言裏詳細說明。比如當年我策劃的超級暢銷書《精細化管理》壹書,是八個合作老師分章節寫成的,但是封面上只署了汪中求、吳宏彪、劉興旺三位老師,因為他們主要承擔此課程的講授任務。
如果是匯編類教材、案例集、年鑒等,第壹作者署名主編、第二第三作者署名副主編,其它參與編輯的人員同樣可以在書中單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