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傘哥哥
宋京華在1987年出生,是內蒙古籍來京人員,宋京華的父母在北京做生意,平時工作很忙,幾乎沒有時間管教宋京華,而從小都是宋京華的哥哥帶著他長大。
因為家裏有錢,哥哥復員後並沒有急於找工作,兩兄弟對於學習都沒有興趣於是就轉向社會上的壹些閑散人員,跟著他們壹起混過日子,在離家不遠處的工體附近轉悠,向在那停車的司機征收保護費。
1996年,在征收保護費的時候,壹名出租車司機拒不交錢,兄弟兩人壹怒之下將這名司機殺害並實施搶劫。1997年,宋京華的哥哥被判處死刑,而宋京華因為年齡限制,僅僅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2002年,宋京華假釋回家。
滋生的恨意
出獄之後的宋京華居住在豐臺區的鵬潤家園,每次父母總是拿哥哥的事情當作負面教材教育宋京華這對於宋京華來說無疑是壹次又壹次的傷害。對於宋京華來說,哥哥是自己的“偶像”,是自己壹直追隨的人。
慢慢地,這種情緒滋生為恨意,宋京華產生了為哥哥報仇的心理。在此之前,宋京華聽說哥哥有壹個女朋友,在哥哥與女朋友分手的第二天,宋京華和哥哥就被逮捕,不僅如此,哥哥的女友還在考亭的時候出庭作證。
這使得宋京華將所有的怒火都施加在了哥哥的前女友身上,認為是她的背叛導致了哥哥的死亡,於是當時宋京華下定決心,要將她殺害分屍。
利益小團夥的組成
但是經過長時間的尋找,宋京華還是沒能找到哥哥的前女友,這使得宋京華滿腔的怒火無處釋放,於是將目標放到了與哥哥前女友相似的女子身上。
從2005年開始,宋京華開始尋找與哥哥前女友長相相似的女子,並通過虐她們,滿足自己報復的心理。不僅如此,宋京華還找到了壹個作案夥伴——閆金光。
兩人在朋友的壹場婚禮上相識,在後來,宋京華主動提出協同作案的主意,兩人壹起搶劫,搶來的錢歸閆金光,而人則由宋京華處理。
尋找無辜女子下手
2005年2月,是兩人第壹次協同犯案。晚上11點左右,宋京華駕駛車輛到達壹個小區門外,看見了壹個20多歲的女子經過,閆金光下車捂住女子的嘴將其拖到車裏並帶回家。
回到家後,宋京華強迫閆金光將女子掐死,並將屍體拋屍到河北,隨後將女子隨身攜帶的財物全部給了閆金光。
此後,兩人壹直這樣協同犯案,誘駕駛車輛,選擇下手對象,借口打車為由將女孩騙上車或者直接強行拖拉到車裏,最後將女孩搶劫殺害。
直到2007年9月,在這兩年半期間,宋京華和閆金光壹同搶劫殺人8名女子,2006年11月末,宋京華自己單獨作案,將壹名17歲女孩殺害。兩人殺害的這些女孩子,最小的只有16歲,最大的也不過28歲。
由剛開始的簡單搶劫殺人,到最後宋京華專門租賃了壹間平房,用於殘忍肢解泄恨。因為條件種種因素限制,使得他們作案壹直沒有被找到,直至2007年的9月26日。
壹盒開封的香煙
2007年9月26日,兩人對於鄰居杜某實施搶劫殺人,而這個時候,兩人將壹盒哥哥開封的香煙留下了案發現場。
杜某沒有吸煙的習慣,而這盒香煙肯定就是兇手留下的,巧合的是,為了防止拿假煙敲詐,小區煙店老板在自己售出的每條香煙上都做好了記號,而這壹盒正好就是他們所售出的。
根據煙店老板的回憶,當時買這煙的人,正是宋京華。隨後,警方將宋京華抓捕歸案,但是壹開始宋京華拒不承認自己殺人的事實,直到安警官的出現。
像哥哥壹樣的警官
當時天氣比較冷,宋京華穿得很少,安警官將自己的衣服給宋京華穿上,並耐心開導宋京華。這使得宋京華想起自己的哥哥,哥哥之前也是這樣關心、管教自己,最終使得宋京華受到觸動,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宋京華講述,案發現場的那條香煙是自己故意留下的,對於這樣的報仇生活,自己其實已經厭倦了。在哥哥死後,自己心裏的壓力很大,只能靠著殺人去釋放,到最後無法控制,壹點點磨滅自己的良心。
杜某其實和宋京華關系不錯,只是在有壹次宋京華拿著肢解好的頭顱處理時被杜某看見,雖然當時找借口搪塞過去,但是因此宋京華還是產生了殺人滅口的想法。
宋京華十分矛盾,壹方面對於自己殺人十分悔恨,但是另壹方面又無法控制的殘忍殺人。5月27日,在哥哥執行死刑的地方,宋京華結束了自己的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