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劉知幾的《史通二體》為例,分析了年代體和傳記體寫作的利弊。
中國歷史上第壹部編年體史書是《春秋》。《春秋》是中國第壹部編年體史書。春秋時期的許多諸侯國都有按時間順序記載的本國歷史。在古代,春秋也代表壹年的四季,史書記載了壹年四季的所有重大事件,所以春秋是史書的總稱。魯史書的正式名稱是《春秋》。流傳下來的只有《呂氏春秋》。《春秋》的作者是魯的歷代史家,後來由孔子編輯修訂。它的編年史可以追溯到魯隱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魯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65438+公元前0年),也就是* * * 242年。《春秋》的文字非常簡練,記載了事件。起初原文只有18000多字。所以古人為這本書寫了壹些著作,對書中的記載進行解釋和說明,這就是所謂的“傳記”。流傳至今的書有三種,即《左傳》、《楊公傳》和《谷亮傳》。中國古代最著名的編年史巨著,字簡,作者司馬光(中國北宋1019-1086)司馬光是中國北宋時期偉大的歷史學家和政治家。中國現存最早的《春秋》編年史是由唐代歷史學家劉知幾編纂的。《春秋》原名《左氏春秋》,又稱《春秋左氏傳》,相傳是魯所作。石頭分為六個內容,就像蓋房子,臥室,衛生間,書房等。,而兩個身體是兩個主題(年表和傳記),就像房子的裝修分中式和歐式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