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晉代陳壽編寫的壹部記載魏、蜀、吳三國鼎立的紀傳體國別史,詳細記載了從魏文帝黃初元年(220年)到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年) 六十年的歷史。其中,《魏書》三十卷,《蜀書》十五卷,《吳書》二十卷,***六十五卷。陳壽是晉代朝臣,晉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國誌》尊魏為正統。《三國誌》為曹操寫了本紀,而《蜀書》和 《吳書》則記劉備為《先主傳》,記孫權稱《吳主傳》,只有傳,沒有紀。
《三國誌》不僅是壹部史學巨著,更是壹部文學巨著。陳壽在尊重史實的基礎上,以簡練、優美的語言為我們繪制了壹幅幅三國人物肖像圖。人物塑造得有血有肉、非常生動。
簡介
《三國誌》,六十五卷,包括《魏書》三十卷,《蜀書》十五卷,《吳書》二十卷,主要記載魏、蜀、吳 三國鼎立時期的歷史。位列中國古代二十四史,與史記(漢·司馬遷)、漢書(漢·班固)、後漢書(範曄、司馬彪)並稱前四史 。
作者介紹
陳壽(公元233-297年),字承祚,西晉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北)人。他少好學,就有誌於史學事業,對於《尚書》、《春秋》、《史記》、《漢書》等史書進行過深入的研究。師事同郡學者譙周,在蜀漢時任觀閣令史。當時,宦官黃皓專權,大臣都曲意附從。陳壽因為不肯屈從黃皓,所以屢遭遣黜。入晉以後,歷任著作郎、治書待禦史等職。280年,晉滅東吳,結束了分裂局面。陳壽當時四十八歲,開始撰寫《三國誌》。 陳壽寫《三國誌》以前,已出現壹些有關魏、吳的史作,如王沈(?-266年)的《魏書》,魚豢的《魏略》,韋昭的《吳書》等。《三國誌》中的《魏書》、《吳書》,主要取材於這些史書。蜀政權沒有設置史官,無專人負責搜集材料,編寫蜀史。《蜀書》的材料是由陳壽采集和編次的。陳壽寫書的時代靠近三國,可資利用的他人成果並不多,加上他是私人著述,沒有條件獲得大量的文獻檔案。我們閱讀《三國誌》時,就會發現陳壽有史料不足的困難,內容顯得不夠充實。陳壽沒有編寫誌,了解三國時代的典章制度,只好借助於《晉書》。陳壽還著有《益部耆舊傳》、《古國誌》等書,整理編輯過《諸葛亮集》,可惜這些書後來都亡佚了。
《三國誌》裴松之註本
東晉時歷仕零陵內史、國子博士等。入宋後任中書侍郎。宋文帝以陳壽所著《三國誌》記事過簡,命他為之作補註。他在《上三國誌註表》中說,“臣前被詔,使采三國異同以註陳壽《三國誌》。壽書銓敘可觀,事多審正。誠遊覽之苑囿,近世之嘉史。然失在於略,時有所脫漏。臣奉旨尋詳,務在周悉。上搜舊聞,傍摭遺逸。按三國雖歷年不遠,而事關漢、晉。首尾所涉,出入百載。註記紛錯,每多舛互。其壽所不載,事宜存錄者,則罔不畢取以補其闕。或同說壹事而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並皆抄內以備異聞。若乃紕繆顯然,言不附理,則隨違矯正以懲其妄。其時事當否及壽之小失,頗以愚意有所論辯。”所以裴註不僅解釋地理名物等,更主要的在於補充原書記載的遺漏和糾正錯誤。同壹事幾家記述不同的,他都收錄進來,以備參考。對於史事和人物,裴註有所評論;對於陳壽議論的不當,裴註也加以批評。裴註搜羅廣博,引書首尾完整,不加剪裁割裂。為了註釋《三國誌》,他收集了三國時期的原始材料達壹百五十多種,博引各家著作的原文,註文字數約超過原文的三倍。據沈家本統計,註中引書“經部廿二家,史部壹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由此許多《三國誌》中失載的歷史事實得以保存。裴註中也有運用傳統註釋方法的地方,《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說:“其初意似亦欲如應劭之註《漢書》,考究訓詁,引證故實。……蓋欲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刪棄,故或詳或略,或有或無,亦頗為例不純。”侯康說:“至於箋註名物,訓釋文義,裴註間而有之而不詳,蓋非其宗旨所存。” 楊翼驤先生在《裴松之》壹文中將這部分裴註歸納為字音、文義、校勘、名物、地理、典故若幹類。他認為:“作註的目的主要是增廣事實,而這壹類的批註不過是附帶的工作”。他註《三國誌》的重點是補闕和糾謬。正如他在《上三國誌註表》中所說:“壽所不載,事宜存錄者,則罔不畢取以補其闕;或同說壹事而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並皆抄納,以備異聞;若乃紕繆顯然,言不附理,則隨違矯正以懲其忘;其時事當否及壽之小失,頗以愚意有所論辯。”裴註的最大特點,就是廣采博引,極大地豐富了原書的內容。特別是他所引用的原始材料今天大部分已經亡佚,幸而保留在裴註中,因而史料價值就非常珍貴。讀《三國誌》時,壹定要把裴松之的註文當作正文來讀。 裴註為史書註釋開辟了新的廣闊道路。
針對當時史書“疏略寡要”、“時有脫漏”的問題,裴氏將補闕列為第壹項,主要補記重要事件與人物。如曹操推行屯田壹事,陳壽僅在《武帝紀》和《任峻傳》中用50幾個字略作記載,僅僅說明了“軍國之饒,起於棗祗而成於峻”。而曹操在這壹重大決策上有何認識與領導,推行中有何艱辛,推行後有何成效,陳壽則未作評敘。裴註以180字的篇幅闡明了以上問題,將屯田壹事作為曹魏定國的重大國策看待,在掌握史事要領這壹層面上,裴氏顯然高壹籌。又如諸葛亮七擒孟獲壹事,反映了蜀漢以“攻心為上”的和戎政策,又是進行北伐前安定後方的重要措施,陳壽壹筆帶過,而斐氏補充200多字,其識見亦在陳壽之上。王弼開魏晉玄學之先聲,陳壽僅以23字記之。裴氏引何邵《王弼傳》補其生平與學說,引孫盛《魏氏春秋》反映時人的評斷,引《博物誌》介紹家世,為我國思想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史料依據。馬鈞其人其事,在《方技傳》中了無涉及。裴氏以1200多字補充其生平與重大發明創造,有關指南車、翻車、連弩、發石車以及織綾機的記載,反映了當時的科技生產水平,填補了科技史研究的空白。與重大事件與人物有關的重要文獻亦是補闕的內容,如曹操的《明誌令》、《舉賢無拘品行令》、曹丕的《與吳質書》,李密的《陳情表》等,亦由裴註得以傳世。
所謂備異與懲妄,是針對同說壹事,而各書記載卻“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之情況而言的。“並皆抄內、以備異聞”為備異,依本誌或引證它書做“隨違矯正”工作,為懲妄。二者往往難以截然分開。如劉備三顧茅壹事,《諸葛亮傳》所記情節已人所***知,但魏人魚豢《魏略》和西晉司馬彪《九州春秋》所記則不同,認為是諸葛亮先拜訪劉備。裴氏將兩書記載均抄錄於註中,可為備異;又對其說加以辨析,引《出師表》所說“先帝不以臣卑鄙,猬自枉屈,三顧臣於草廬之中,咨臣以當世之事”壹段,說明“非亮先詣備”這壹結論,可謂懲妄。這種備異,懲妄,往往以壽書作為對比對象,再擴及到對其他史書的品評和總結。如在《魏書·文昭甄皇後傳註》中,錄有王沈《魏書》褒美甄後的記載,與壽書截然不同。裴氏依據《春秋》之義,認定《魏書》“崇飾虛文”,並說“推此而言,其稱卞、甄諸後言行之善,皆難以實論”,從而斷定“陳氏刪落,良有以也”。
對陳壽失誤而他書正確處,亦作明確判斷。如《吳書·樓玄傳註》引虞博《江表傳》所載樓玄自殺事,裴氏徑直判斷為“《江表傳》所言,於理為長”。《吳書·諸葛恪傳註》引胡沖《吳歷》所載,裴氏判斷為“《吳歷》為長”。這種評斷,在論辨壹條中有更多體現。論辨包括評史事與評史書兩個方面,評史事者隨處可見,是史家主體認識的直接表達,因與本論題關系不大,故略而不論,評論史書,則有總結同期史著優劣的史學批評的意義,是本文討論的內容之壹。裴氏對《三國誌》壹書的評論,既有在上表中的全面評價,又有散見於各註中的肯定或批評,是較為全面的;對同期其他史書,則多取零金碎玉式的評點,概括來看,這些評論大致可分為體例安排、敘事描寫兩個方面。
中國史書體例自《春秋》、《史記》後,編年體、紀傳體兩體漸趨成熟,盡管仍存在二體優劣的爭論,但其體式已較固定。裴氏較關註的是對現有體例,尤其是做為正史的紀傳體的規範化問題。紀傳體以人物傳記為主,專傳、合傳較好掌握,而類傳如何劃分,則頗不壹致。裴氏主張取“事類相從”的原則,他說:“臣松之以為列傳之體,以事類相從。張子房青雲之士,誠非陳平之倫。然漢之謀臣,良、平而已。若不***列,則余無所附,故前史合之,蓋其宜也。”肯定了司馬遷首創“事類相從”的合理性,然後批評陳壽將非為壹類的人放在壹傳中,有失體例。如賈詡之儔,實屬“算無遺略、經權達變”的奇士,應放在善作籌劃的程昱、郭嘉等人的類傳中,但卻放在了德智兩全有王佐之風的二荀(荀彧、荀攸)之列,裴氏以之“失其類”,“其猶夜光之與蒸燭乎?其照雖均,質則異焉”,本質的異同,應是區分類傳的第壹要義。其次,行事相類亦為重要原則。如魚豢《魏略·勇俠傳》不計人物生年而按人物行事將漢末孫賓碩四人編入魏,是依據“其人接魏,事義相類”的原則處理的。對此,如果說魚豢還僅處於壹種自發狀態的話,那麽,裴氏提出“事義相類”的原則,便已成為壹種自覺的認識了。由實踐升華為理論,再指實踐,正是裴註史學意義在編纂學上的體現。
在敘事描寫上,強調通順合理,反對“語之不通”。註意容貌狀寫,如對荀彧之外貌,以陳壽不稱述為遺憾,特引《典略》、《平原禰稀傳》補充之,既反映了魏晉著文講究人物容止風藻的時代特色,又符合了中國史學講究形象描寫的特色,還體現了裴氏對歷史文學的審美要求,即生動形象的描寫可使史著更具魅力。
晁公武首先涉及裴註的字數:“(裴註)博采群說,分入書中,其多過本書數倍。”(《郡齋讀書誌》卷二)在清代武英殿刻本《三國誌》中,李龍官等在校刊識語中更為具體地指出“裴松之註更三倍於正文”。20世紀70年代初,黃大受據臺北藝文印書館影印的殿本統計,陳壽本書為350,833字,裴註為322,643字(《三國誌及裴註字數統計表》,載《三國誌選註》,臺北中正書局,1972年版卷首。轉引自吳金華《三國誌叢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95頁)。王廷洽根據中華書局陳乃乾校點本統計出《三國誌》為366,657字,裴註為320,799字(《略談〈三國誌〉與裴註的數量問題》,《古籍整理研究學刊》1985年第3期)。吳金華據百衲本統計,陳壽本書為368,039字,裴註為322,171字(《三國誌校詁附編》,江蘇古籍出版社,1990年)。崔曙庭根據金陵活字本統計,《三國誌》為367,327宇,裴註為320,805字(《〈三國誌〉本文確實多於裴註》,《華中師範大學學報》1990年第2期)。如果以上述統計最少的《三國誌》與統計最多的裴註字數比較,《三國誌》也比裴註多38,014字,即便裴註中尚有佚文或混入正文,也不可能達到數倍於本書的文字。張子俠則認為:“《三國誌》的版本和流傳的經過極為復雜,既有文字脫漏問題,也有註文混入正文的現象,因而正文與註文孰多孰少不能輕下結論。”(《〈三國誌〉裴註研究三題》,《史學史研究》2000年第2期)。
明以前人若王通、劉知幾都譏其繁蕪,葉適至認為“註之所載,皆壽書之棄余”(文獻通考壹九壹)。清代學者雖然推崇裴註,但也有人指責他有的應註而不註,有的不應註而註,引書有改字等等(見趙翼陔余業考六、四庫提要四五及盧文弨的批註)。其實這些都是小缺點,並不能因此掩沒它的長處。裴註引用的魏、晉人著作多至二百十種,著錄在隋書經籍誌中的已經不到四分之三,唐、宋以後就十不存壹了。而且裴註所引的材料,都首尾完整,盡管說它“繁蕪”,說它“壽之棄余”,單就保存古代資料這壹點說,也是值得重視的。
由於裴註引書具有較高的文獻學價值,因此裴註引書數量和書目的考證成了裴註研究中的壹個重要問題,也是分歧最大的問題。錢大昕統計裴註引書“凡百四十余種,其與史學無涉者不在數內”,所列書名144種(《廿二史考異》卷十五)。趙翼統計裴註引書“凡〔百〕五十余種”,所列書名151種,亦為史部類數目(《廿二史劄記》卷六)。趙紹祖統計裴註引書“凡壹百八十余種”,另外,引諸經及諸子字書“又四十余種”(《讀書偶記》卷六)。錢大昭以時代,地理,人物,官制,類書,文章,別集,家傳,別傳為類,統計裴註引書160余種(《三國誌辨疑》)。沈家本將裴註引書“依《隋書 經籍誌》之例分為四部:計經部廿家,史部壹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三國誌註引書目》)。王鐘翰統計“裴氏註記所引諸書名,凡二百四五十種”,並按錢大昭的分類列書名256種(《三國誌裴註考證》,載《中國文化研究匯刊》第五卷,1945年)。王祖彜除“諸家評論與裴氏自註,傅子,袁子,孫盛,習鑿齒等論註以及引古書為詮釋者不計”外,統計“裴註征引之書凡百五十六種”(《三國誌人名錄裴註引用書目》,商務印書館,1956年)。馬念祖統計裴註引書“二百零三種”(《水經註等八種古籍引用書目匯編》,中華書局,1959年)。楊翼驤統計“以裴氏所引書目全部而言,為二百壹十余種;若除去關於詮釋文字及評論方面的,則為壹百五十余種”(《裴松之與〈三國誌註〉》,《歷史教學》1963年第2期)。高秀英,楊濟安統計裴註引書203種(《三國誌人名索引?裴註引書索引》,中華書局,1980年)。陳垣統計裴註“所引書在二百三十種以上”(《三國誌註引書目》,載《中國古代史論叢》第七輯,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10月,第331頁)。王樹民對趙翼的“裴松之三國誌註”條裴註引書進行了部分考證(《廿二史劄記校證》,中華書局,2002年修訂版)。周國林統計裴註引用書目為224種,其中“用於箋釋名物訓詁音義的先秦至東漢中期著作及其為之作註的和文字訓詁方面的著作***四十余種,用於補闕備異懲妄論辯方面的漢末迄晉著作***壹百八十余種”(《裴松之〈三國誌註〉引書考》,載《中國歷史文獻研究(壹)》,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86年)。高振鐸統計“裴松之註《三國誌》***引書二百三十六種”(《裴註〈三國誌〉引書考訂--兼評〈廿二史劄記校證〉》,《漢中師範學院學報》1993年第3期)。虞萬裏統計裴註引書“二百三十五種”(《〈三國誌〉裴註引書新考》,《溫州師院學報》1994年第4期)。伍野春統計裴註引書凡229種,“另有十則未註明出處”(《裴松之評傳》,第250頁)。張子俠統計“裴氏***引書二百二十七種”。高敏曾與人合作《〈三國誌〉裴註引書考》壹文,統計引書達二百四五十種(《〈三國誌〉說略》,載《經史說略二十五史說略》,北京燕山出版社,2002年,第8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