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的產生是以處理復雜事務為目的、以壹定的物質基礎為載體條件的。在遠古蜜荒之初,在茹毛飲血的舊石器時代,投挪、尖穿、杠桿等幫助人們度過了漫長的原始社會。由於生產力極其低下,社會關系簡單,原始社會早期人們的交往、社會活動僅靠口口相傳就能滿足人們的需要。我國的遠古傳說十分豐富,如有巢氏架木為巢,燃人氏鉆木取火,伏菱氏結網捕魚,神農氏種植五谷百草等。這些傳說使我國遠古悠久的歷史得以流傳。但有了傳說並不等於有了檔案。
當社會從低級階段向前發展時,為適應日益復雜的社會生產和生活要求,人們開始以實物幫助記憶,即在物件上作出壹些標記或符號表達思想或記事。我國歷史上主要有結繩和刻契等原始記事方法。《易經·系辭》載:“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唐李鼎作《周易集解》引《九家易》載:“結之多少,隨物眾穿,各執以相考,亦足以相治也。”
刻契記事比結繩記事更進壹步。所謂刻契,即在木片、骨片或玉片上刻上符號以記事。這種記事方法在我國古籍中也有記載。西漢學者孔安國《尚書·序》載:“古者伏奏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
刻契記事在我國壹些少數民族中也能得到印證。《陷書·突傳》載:“無文字,刻木為“契”。"說明壹些少數民族在文字產生前已有“契”了。到20世紀50年代,我國壹些少數民族仍以刻契記事。
京始人還善於用圖畫來記事,比刻契記事又進了壹步。傳說中,遠古時期人們用花、蟲、鳥、獸等各種符號記錄種種事物。近年我國出土的原始社會晚期仰韶文化、龍山文化彩陶上的刻畫符號,被學者認為就是簡化了的圖畫。
古時期,人們盡管借助於各種標記、符號,用結繩、刻契、圖畫等記事方法,能保存、傳遞相關記錄信息,但由於受生產力發展水平和語言文字的限制,加之原始記事方法的局限性,留存的記憶往往是不確切、不完整的,不能成為普遍的社會交往工具。歷史、語言學家把這壹時代稱為“助記憶時代”。同時,原始記事在壹定範圍內有歷史記錄、契約,憑證各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