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日本海盜泛濫的根本原因:日本的政治經濟形勢
20世紀70年代至16世紀,日本處於長期混戰的動蕩時代。1467-1477,發生了“仁義造反”,1485-1487,發生了“文明造反”。名義上持續到1572年的室町幕府(又稱足利幕府),實際上已經進入“戰國時期”(1467-1573),已經失去了對海上貿易的控制。由於各地封建主的殘酷剝削和不斷的戰爭,破產的農民、失職的官員、失業的流民、戰敗的勇士和失業的浪人,在各地封建主的支持下,爭相到海外尋求出路。在壹些中國人的引導下,他們集中乘船在中國沿海進行掠奪。這些人數量龐大,動輒上百艘,其破壞力難以想象。據趙文華《賊情》記載,嘉定縣人倪準在嘉靖三十三年五月被日本賊攔下搶劫,跟隨他到了那裏。他在張泉見過無數人,衣著和衣著都很壹般。他說此地在日本控制之下,盜賊在開陽有700多條船,每條船200到300人,每條船30到40人。6月14日,我們再次起航。航程中,21艘船提前返航。據說明朝的日本朝廷官員很兇,三分之壹都被殺了。於是所有人都驚恐萬分,紛紛倒弓。這些船* * *有700多艘,每艘船150人,真的很震撼。如果當時日本有壹個強有力的統壹中央政府,早就管好海上貿易,把倭寇抓起來了。比如洪武永樂年間,日本國王多次逮捕倭寇,遣送中國,讓明朝處理。日本海盜隨著戰國紛爭和農民破產而不斷擴張。
以上是當時日本的政治狀況,那麽此時日本的經濟狀況如何呢?
雖然當時日本的手工業已經從農業中分離出來,獨立發展,但仍然不發達。許多日本的必需品如絲綢、布料、罐子、針和藥材都是由中國提供的。據史書記載:“壹般日本所需之物,產於中國,如室必布,杭州長安織造也;“女人要粉,畫工要金銀箔,武林中人盡皆知。他就像饒的瓷器,湖的絲,漳州的紗,松的棉布,尤其是那個國家。”正因為如此,當中國出現商品短缺時,價格就會大幅上漲。如嘉靖以後“中國靈羅雜燴,其土非蠶,只從中國絲綢中得知能織細絲,以為中國好。中國湖絲壹百斤,值壹百兩,比彼得的價錢貴壹倍”。絲綢每百斤值五六兩銀子,但在日本的價格是中國的十倍。正是因為這種現象,刺激了日本封建領主、貴族、武士、商人的貪婪,他們都競相與中國進行貿易。這個商人和海盜掛著大菩薩的八旗,突破室町幕府和明朝的共同規定,來到中國掠奪。
從上面的論述可以看出,當時日本對中國貨的迫切需求和長期的戰亂,再加上連年的饑荒,刺激了日本各社會團體從海外中國掠奪財富的欲望。因此,日本入侵的必然性已經形成。
退壹步說,即使明朝不實行海禁政策,也不能完全滿足日明貿易發展的需要。而且日本與明朝貿易中與海盜的活動壹直存在,而且會壹直騷擾中國。正如井上清所說:“與中國的接觸不僅僅是和平貿易,也是成為海盜和掠奪沿海居民的機會。對方稱這是敵人,太可怕了。”
二、日本海賊泛濫的國內原因:嘉靖朝腐敗。
盜版在明初就有,為什麽嘉靖年間達到頂峰?這還得從當時的社會形勢來分析。
(1)政治經濟方面:政治腐敗和經濟腐敗。
1,統治階級的逐漸腐朽。朱元璋是中國歷史上功績卓著的封建皇帝。他非常重視官僚主義,嚴懲腐敗。明朝的建立者朱迪也努力治理國家。所以明朝政治比較明朗,人民能夠安居樂業,能夠在內憂外患少的時候集中精力應對外患。所以明初雖然有日本人的騷擾,但是範圍不是很廣,對社會沒有造成很大的傷害。但明英宗正統之後,明朝政治日益腐敗,貪汙受賄之風盛行。嘉靖皇帝壹生沈湎於齋戒,尤其是嘉靖二十壹年(1542),他“自十八年起背朝”,導致“大興土木,藏於朝政,富百余年,治平業漸”。把手由朝臣嚴嵩把持,嚴嵩賣官鬻爵,吏治昏庸。“不管有沒有可能,錢的數量都是有限的。”於是“文武百官,鬥敗財貨,反罪,遏制軍機,守紀律,將眾人瓦解,征半天兵,賊越來越兇。”
嘉靖年間,明朝的倉儲還不夠蓋壹年的邊關費,而嚴嵩的臟私可以蓋好幾年的邊關費。嚴嵩失守,得“黃金三萬兩,白銀三千兩,財寶百萬”。
嚴嵩還把無所作為的任務托付給了大日本帝國,他的幹兒子趙文華,致使朱萬、等壹大批抗日將領被殺,造成“去浙江、遊官、怨公私、受益不得安寧”。結果“世宗魏自辦,用重典投降,玩政治的人用它來做自己的事,……”
2.土地兼並嚴重。隨著明朝政治腐敗,皇室、貴族、官僚地主對財富的掠奪日益嚴重。在中國古代,由於小農經濟的影響,大量占有土地往往被認為是財富和權力的象征,這在明代表現得更為明顯。因此,與其他朝代相比,明代的土地兼並更加嚴重。明初,由於元朝的改朝換代和土地所有制關系的調整,加上墾荒政策的積極實施,小農經濟得到很大恢復,自耕農占有很大優勢。但半個世紀後,統治階級利用強大的中央政府肆無忌憚地吞並土地,到處設立達官貴人的“皇莊”、“範王莊”、“莊田”。他們名義上乞求,但實際上抓住了它;名義上是追求,實際上是攫取。不僅如此,他們還經常利用自己的特權兼並幾十家公司。明代中期土地所有制關系變化的主要趨勢是大量土地集中於皇室、官員和權勢階層,尤其是嘉靖時期,農民的大量土地被兼並。財富的大量集中導致了當時社會的貧富懸殊。造成這種兩極分化的原因,固然有社會經濟發展的內在因素,如經濟結構和生產方式的調整、生產力的發展等,但主要是因為皇室、貴族家庭和官方權勢階層憑借其政治權利甚至暴力任意奪取小農的土地。以超經濟手段聚斂財富的結果必然導致社會矛盾的迅速尖銳化,迫使大量失去土地的農民逃往他鄉,或淪為深山中的“難民”,或以“賊”占山險,或以“敵”入海。即《史記》中記載的“伏夷寇為沿海病夫,而非日本人敢對中國犯罪,而中國為自給寇,政府無教養,平日撫字。為饑寒所迫,驅之為賊,而不能設法散之,招之,比養舟築寨,魯國兵士燒漢舟更痛苦。”
3.有很多稅。隨著土地向皇室、貴族和官員家中的集中,自耕農紛紛破產,不得不轉為出租土地的佃農。明朝中葉,由於土地的集中主要是由官員權貴家族實現的,佃農在租地主土地時,從壹開始就帶有濃厚的個人依附色彩,尤其是面對皇族、達官貴人等權貴時,生活更是苦不堪言。
隨著政治的日益腐敗,官僚地主與書中的小官相勾結,采用飛、送、改等手段勒索錢財,沈重的賦稅全部轉嫁給貧苦農民。明初政府規定每畝征銀二至三分,但明中葉貴族私征地租,有的每畝收五分,有的高達八分,比原規定高出兩三倍以上,使得農民不得不承擔嚴重的田賦和徭役。
士紳地主和普通民間地主對農民的剝削也相當嚴重。即使是號稱富庶的江南地區,百姓也很無聊。“有田者為壹,佃戶者為十九...只有秋作物壹歲成熟,壹畝收成達不到三石,但最少也有壹石多。而那些私租的,要壹石二三鬥,少則八九鬥。佃戶辛辛苦苦幹壹年,壹畝地的成本可以是壹個,但到了收獲的那壹天,收益只有幾鬥,直到今天租完明天討貸款的那些人。”嘉靖年間,東南沿海地區的人民生活極度貧困。為了謀生,他們常常賣掉自己的房子、田地、牛羊,有的甚至賣掉了自己的孩子。農民破產了,奄奄壹息。賈湖宿松地區的人民由於苛捐雜稅和官員、土豪、劣紳的剝削,被迫離鄉謀生。浙、浙、吳之地,連年幹旱,壹向繁華的江南,在明政府的壓迫下,呈現出壹派蕭條景象。
除了正稅之外,還有官私加稅,如江南、福建的農民,把米、雞、鴨、菜貢獻給地主,稱為“冬祭”;曲阜孔府的農民要向政府交納“年布花”和“年豬錢”;在徽州、湖廣、江西等地,有大量的佃戶和仆役。
面對這壹切困難,明朝統治者不僅沒有給予救濟,反而送來了壹件做工和材料等二十萬元左右的白銀。增加了人民的負擔。自永樂皇帝以來,統治者奢侈浪費,給諸侯和皇帝的寵臣太多的賞賜,造成雙重開支。同時,由於管理不善,經濟混亂,物價飛漲,偷稅漏稅,貪汙受賄,濫用物資,國民收入銳減。
在封建統治階級的壓迫下,窮苦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瀕臨死亡,官兵們對他們進行毒害,以至於沒有生存希望的饑民們不得不背井離鄉,出海當賊。這些人,被貪婪所迫,飽受奴役之苦,又受困於饑寒交迫,不僅帶領著海盜進入大海,而且每次聽到敵人到來,都願意跟隨他們。所以當時很多人都認為敵人的興衰主要是朝廷的原因,而不是蠻夷。“蠻夷是沿海病人,敢對中國犯罪的不是日本人,是土匪的中國。”這個分析壹針見血,符合實際。
伴隨明政府苛捐雜稅而來的是天災人禍,尤其是1448年黃河決口,導致隨後洪水泛濫,100多萬人被迫無家可歸,淪為乞丐或海盜。
(2)軍事方面:海防松懈,衛生中心空虛。
明朝初年,從北方到南方沿海,敵人都是很大的威脅。洪武初年,“日奴掠海,寇山東、直隸、及福建沿海縣市”。在山東沿海,日本兵數次入侵海濱,拋妻棄子,破壞生活。所以朱元璋壹直非常重視海上防禦。洪武元年,開始部署。與日本斷交後,他更加重視海防建設。
1.首先,在沿海地區建立許多保健中心,並廣泛修復城市。
加強沿海地區的海防力量,劃分為鴨綠江、遼東、山東、直隸(今江蘇)、浙江、福建、廣東七個海防區。萊州府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設立“三衛、八站、七巡、十六村、壹百四十七敦保”總通迅。
洪武十七年(1384),奉命巡海,在山東、江南、浙北、浙東、浙西等海防地點修築城寨,建立永久性防禦工事。洪武二十年(1387),二月,設兩浙防站。四月夏,命蔣、夏侯、周德興赴閩、興、張、泉四縣巡察要地,築海上十六城,以防倭寇。
為了保衛沿海地區,每年都有春巡和夏巡。“警衛隊既有官兵又有數百艘大船。風若淩厲,快船高,哨船高,十槳飛船五等。叫大洪水;七、八、九月份的汽笛叫小洪水。海盜船的到達取決於風向。清明後風從南來,重陽後風從北來,不利於出行。”日軍起義的時間和地點受風向變化的影響,不同季節的防禦任務也不同。明海軍可以根據這些特點制定相應的措施,所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永樂望海國之戰是明初第壹次對日作戰的偉大勝利。從此,日軍不敢大規模入侵。
2、張士誠、方國珍舊部和沿海民眾擔任士兵,增加沿海兵力。
洪武四年(1371年),靜海武後鎮將藍秀山無地無糧的111700余人分配給各路禁衛的軍隊。洪武二十年(1387),周德興建城寨時,采取“三戶壹戶”的辦法,在沿海守備集結15000余人作為守備部隊,實現了統壹指揮與海上守備相結合、機動巡邏與沿海殲滅相結合的作戰策略。
3.建造軍艦,加強海軍建設。
在朱元璋和永樂皇帝的努力下,明朝建立了壹支高效的海軍。它擁有數千艘船只,壹半是軍艦,另壹半是巡邏艇,在中國沿海水域巡航,確保海岸安全。
洪武三年(1370)成立的七衛水軍,每衛準備50艘船,平時派350名士官維修保養。在戰爭的情況下,對士兵來說,鍛煉他們是有益的。
4.建立獎懲制度,鼓勵士兵勇敢殺敵。
明初海軍人員士氣高昂,士氣高昂。比如1417年,太監張廉指揮的壹艘船成功突破日本艦隊的包圍圈,令人振奮。
從上面可以看出,明初大力加強海防。由於措施得力,明朝在千裏裏海防線上建立了強大的防禦體系,所以沒有造成大的災難。然而到了嘉靖時期,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明朝嘉靖年間,由於日益腐敗的政治和政策失誤,海防設施失去了應有的功能。名存實亡,不堪壹擊。如《明史》所述:“久安之後,船空;而遇警,則是養漁船放哨;兵不練,船不專業,看到寇博大師就迫不及待的想看逃。另壹方面,對它沒有指揮,所以它就像賊帆所指出的那樣全壞了。”
嘉靖年間,因兵士不敢渡海,在島上設置的鎮守倭寇的水寨從島上移至海岸,但原來的水寨卻被海賊當成了巢穴。漳州、泉州沿海的衛生所,口糧嚴重不足,船只受損,士兵匱乏。據《明史》記載,“浙閩久守海疆,戰船哨船十裏守。”比如銅山寨原有戰船20艘,僅存1艘;玄中敖20個,存世僅4個;五漁寨40艘,只有13艘。因為這些船只要麽被限制在港口,要麽很少被使用,腐爛加劇,他們沒有被取代。
至於巡檢司,由於朝廷不重視海防,水師俸祿壹再減少,導致士兵逃亡現象非常嚴重。駐紮在篝火基地的4068名士兵中,有3000人逃跑;駐紮在程瀟的4700多名士兵中有2557人逃脫。海防站70%的士兵被派去種田,有的甚至去了50公裏外的內陸。剩下的30%本該執行戰鬥任務的人也被要求建造和修理船只。水軍幾乎名存實亡,大部分禁衛村都是世襲的。他們不學武功,不懂兵法,不會帶兵打仗,所以戰鬥力很差。
當然,海防如此松懈,遠不能防禦日軍。譚綸曰:“必來法紀不嚴,兵荒馬亂。各警衛站的官兵大多不守規矩,不要臉。開車去第戎線,然後突然迷路了。對城市負責,就充耳不聞。”而浙江的寧、所的官員,卻坐視倭寇在城內縱橫捭闔,殺搶十天,如入無人之境,絲毫不加抵抗。
三、倭寇泛濫的導火索:明政府嚴格的海禁政策。
明朝建國後,東南沿海地區的農業和手工業憑借其優越的地理位置和原有的基礎,迅速得到恢復和發展。在此基礎上,商品經濟日益繁榮。在鄭德時期,私人海外貿易開始發展。到嘉靖時期,私人海外貿易已經形成了較大規模,達到了非常繁榮的程度。當時中國經濟比日本發達,日本很多生產生活資料都依賴中國的市場。例如,日本工業中的絲織業在這壹時期雖然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但日本的生絲原料卻非常不足,所缺的生絲幾乎全由中國供應。如果泊位被堵,就沒有絲可織,導致日本生絲價格上漲,在中國每100斤值562元,但在日本,價格是中國的十倍。日本可以在中國買到他們急需的商品,比如瓷器,藥材等等,尤其是絲綢。價格便宜。在中國大陸最高價是115兩白銀壹擔,而在日本則需要500兩壹擔。正是這種巨大的利潤差距,導致嘉靖年間東南沿海地區形成了許多私人海上貿易集團。他們大多擁有50至100艘以上的商船,分成小組,互相競爭,在各種海上貿易中非常活躍。“私造大船,越賣給日本。它去了,就會加倍,倍增;其來臨,又以百倍的利息加倍”,“非法通奸,日益猖獗”繁榮的海外貿易吸引了大量中國人以此為業。甚至很多“權貴家族”、“大腕”、“豪門巨賈”為了利益最大化,競相投資海上貿易,從事海上販運。與15世紀的官方海外貿易相比,這些海商具有明顯的特點。他們主要經營各種手工業原料和手工業產品,以滿足下層人民的需要和促進商品生產的發展,積極為產品開拓銷路,而15世紀的官方海外貿易更多的是為封建地主階級服務的。可以說,大力發展海外貿易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當時中國發展社會經濟和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重要條件。
然而,面對海外私人貿易,明政府持相反的態度。明初,朱元璋頒布“禁止入海”政策,禁止民間海外貿易。但隨著明政權的鞏固和沿海軍事防禦力量的加強,流亡海上的倭寇數量相對較少,不敢公開當土匪。他們大多以海上貿易為生。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海防和倭寇的禁令,實際上是對中國人出海經商和中日正常海上貿易的禁令。尤其是嘉靖初年(1521)以後,明朝以寧波“貢爭”為借口,甚至禁止建造非法船只,被禁船只全部銷毀,規定“從沿海軍民、私賊市集、不舉鄰者坐在壹起。”試圖切斷所有海上聯系和貿易。然而,令明政府吃驚的是,嘉靖二十年(1540)後,反而出現了“禁令越嚴,寇越盛,船不準下海,巨輪自江;寸貨不準進口,童玉帛總滿貨。”相反,民間海外貿易的規模更大,“倭寇”在東南沿海迅速泛濫。
明政府為了控制這種局面,派當時朝廷最強硬的大臣朱紈去鎮壓。朱紈采取了“改渡、嚴護甲”等壹系列加強海禁的措施,但由於損害了沿海官僚地主和農民的利益,招致了他們的強烈反對。嘉靖三十二年(1552),知望“大舉入侵,聯合百余艘船,在海上掩護下前來”,使“沿海千裏,同時警戒”。從那以後,日本海盜變得更加猖獗。
明朝的海禁政策不僅阻礙了中日之間的正常貿易,也損害了世代生活在沿海地區的農民的利益。
沿海人民歷來以從事海上貿易作為謀生的重要手段,但沿海地區的自然條件十分不利,地狹人稠,土地貧瘠,谷物匱乏。據《漳州府誌·洋稅考》記載“閩地驕橫,陸不為食,海為生計,洋船為家。”所以,出國做貿易是他的命。
但明政府實行嚴格的海禁政策,禁止沿海民眾打撈捕魚和出海貿易,這迫使沿海居民放棄了擅長打漁和拾柴的島民生活,適應了內陸山區的農耕生活,不適應那裏的環境和生產生活方式。於是,壹些人不顧明政府的禁令,想盡辦法潛回老家。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是違法的,他們隨時都有被斬首的危險。被迫這樣做,面對有利可圖的海上貿易,雖然有明文禁止,但好處就在其中。“故民不畏死”參加了武裝走私隊伍,正是由於嚴格的海禁政策,社會矛盾被激化,從而使日本海盜更加猖獗。
曾參與日軍入侵的譚倫說:“福建人是沿海的,居民不太了解。壹般來說,他們不能吃東西,除非他們生活在海裏。海上之國,千裏之外,沒有中國絲綢,也成不了國。禁令越嚴,它的價值就越厚,遵守的人就越多。如果通奸不被允許,它就會隨之而來。以前人們說,弊源如鼠洞,壹定要留壹個。如果我們想把所有的好處都塞住,那我們就把它們磨掉,這正是我們的意思。今天不只是外地人,就是這裏的魚蝦好處,廣東賣米的商人,漳州的白糧都被禁了,那還有什麽意義,溫飽在哪裏?若是如此,何不以賊身勾引?”深刻揭示了在海上禁令日益嚴厲的背景下,沿海人民從海上走私貿易發展到日本海盜的軌跡。
在這裏,我不妨摘抄張衛華教授的壹段話:“研究明朝‘倭寇橫行’的問題,不能不聯系明朝海外貿易的動態,不能不聯系明朝實行的‘海禁’政策。但我們只能說,這些事實對“侵華日軍”產生了壹些客觀影響,絕不能說是“侵華日軍”的根本原因。“日本海盜”基本上是從日本掠奪中國的強盜。即使中日之間的貿易關系不受限制,中國的海禁也沒有那麽嚴格,這些土匪還是想掠奪中國,只是程度可能有些不同。至於參加‘倭寇’的中國破產農民和難民,他們掠奪屠殺祖國人民,成為背叛祖國的敗類。”從張衛華教授的這段話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明朝嘉靖年間日本入侵的原因。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嘉靖年間日本入侵的原因主要是日本和明朝的政治、經濟和軍事因素造成的。由於日本處於戰國時期,長期的戰爭和饑荒使許多破產的農民“迫於饑餓和困窘,矯正群眾的掠奪”,構成了日本入侵的必然性。這種必然性是通過世宗的昏庸、政治腐敗、海防的頹廢和海禁的嚴厲等偶然機會爆發出來的,而西方殖民者的入侵只是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