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每個人都有撿錢的經歷,我曾經最多撿到過幾百塊錢。
小的時候也撿過幾十塊錢,那可夠我揮霍很長時間的。
其實不管撿的錢多錢少,我喜歡撿錢時的那壹種興奮。
如果在路邊撿到了50萬人民幣,我想很多人當時的腦袋都會嗡嗡的,雖然說拾金不昧是壹個美德,但在這樣壹筆巨款的面前,有多少人又能做到不占為己有呢?
如果我撿到這50萬人民幣,我肯定不會把錢放在警察局。
但我會和警察局說,我撿到壹筆錢可以發出失物招領,如果我把錢放到警察局,我真的害怕,警察內部會有人心存歹念。
如果有失主丟錢了,肯定會去報警,如果真是她丟的錢,那他肯定會說出數目的。
其實50萬說多不多,說少不少。
如果我們把這麽些錢留在身邊,花不了壹輩子,但是這個心理包袱,永遠會跟隨著我們壹生。
的確是這樣,丟錢的人也許會家破人亡,也許人家這是救命的錢。
等妳把這50萬交到失主手裏的時候,妳的心會很敞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