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知識產權戰略;技術標準;第337條;技術創新
中國圖書館分類號:D913.99文獻識別碼:A文號:1004-1605(2012)08/09-0083-05。
關於作者:?喬(1958-),男,江蘇靖江人,南通市委黨校經濟學教授,科研部主任。他的主要研究方向是世界經濟和發展經濟學。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主要發達國家對外貿易發展不平衡。特別是近年來,世界經濟持續低迷,加劇了行業間乃至國家和地區間的貿易不平衡,使得新貿易保護主義越來越成為國際貿易的新特點。技術壁壘、反傾銷和知識產權保護等非關稅壁壘已成為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形式。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典型代表,中國面臨著越來越多的知識產權糾紛。面對這種形勢,我們必須了解和掌握世界知識產權競爭的新趨勢和新特點,並采取相應措施,使我國企業在世界知識產權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壹、世界知識產權競爭的新趨勢
1.知識產權保護與貿易的結合越來越緊密。
關稅與貿易總協定(關貿總協定)為世貿組織成員的貿易活動中保護知識產權規定了最低標準。知識產權與國際貿易聯系在壹起,貿易制裁被視為通過多邊談判保護知識產權的有力武器。主要發達國家憑借其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優勢地位,維護本國企業在國內外市場的利益,打壓與之有壹定競爭影響力的國家和企業。比如美國貿易法中的“特別條款301”和關稅法中的337條款,就是專門用來打壓具有競爭影響力的相關國家和企業的法律條款。美國“301條款”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301條款是美國在1974年修訂貿易法時制定的301條款。廣義301條款包括壹般301條款、特殊301條款、超301條款及其配套措施。特別條款301針對的是知識產權保護和知識產權市場準入;超級條款301針對國外貿易壁壘,擴大美國對外貿易;配套措施主要是針對電信貿易中的市場障礙的“電信301條款”和針對外國政府機構在對外采購中的歧視性和不公平做法的“外國政府采購措施”。“301條款”法律制度實際上是美國人憑借其市場大國地位,利用貿易政策推行其市場制度的壹種手段。其核心是以美國市場為利器,迫使其他國家接受美國的國際貿易規範。根據“301條款”相關法律規定,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商品進入美國市場,必須以同等條件開放市場。壹旦美國認為開放國家和地區的貿易政策不符合美國的利益和標準,美國可以使用“301條款”進行制裁。[1]“337條款”是根據美國海關和消費稅法案1930第337條款命名的。337條款授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在美國企業起訴的前提下,調查和懲罰進口中的不公平貿易行為。如果認定違反“337條款”,ITC將發布排除令,指示美國海關禁止進口該批產品。導致特定企業的相關產品甚至整個行業的相關產品無法進入美國市場。337條款將進口中的不公平貿易行為分為壹般不公平貿易行為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不公平貿易行為,但幾乎所有“337調查”案件都涉及知識產權。
在中美貿易史上,美國曾多次依據301條款和337條款對中國發起特別調查。301條款主要是針對國家和地區的貿易制裁,而337條款是針對企業貿易行為的制裁制度。2月29日,1986,1986,美國對原產於中國、韓國和希臘的裘皮大衣和裘皮制品發起337調查,這是美國發起的首起涉及中國的337調查案。截至2008年底,美國發起的涉及中國的337調查共有90起,占1986之後的337調查總數(430起)的20%。9%。據有關部門統計,到2009年,中國遭受美國技術壁壘的商品超過65438000種。2010年4月30日,美國《2010專項調查報告301》將中國列入知識產權黑名單。2012年2月22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三類產品發起337調查,以確定是否存在專利侵權,包括中國公司在內的數十家在美國內外企業卷入其中。截至2011財年9月30日,美國* * *發起70起337調查,同比增長37%。[2]
2.跨國公司在知識產權競爭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目前,跨國公司占據了全球知識產權領域的大部分核心知識產權資源。大多數跨國公司在壹個國家申請了專利權後,往往會將專利搬到其他國家或地區進行產業化,或者將專利“內化”,在自己的公司內部使用。計算機、醫藥、生物、通信、半導體等高科技、前沿技術領域80%甚至90%以上的專利被跨國公司占據和控制。以中國市場為例,為了長期有效地控制中國市場,跨國公司普遍將知識產權作為發展和壟斷市場的重要手段,圍攻和打壓在華內資企業。跨國公司在投資東道國之前申請專利,憑借技術和專利優勢控制市場。比如美國杜邦公司早在1990就開始在中國大規模申請專利,然後開始在中國投資。到1997,杜邦在中國已經建立了9家分公司,其中超過壹半是在1996之後建立的。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跨國公司在中國的專利申請以年均30%的速度增長。1998年,國外在中國獲得7141項專利,2003年上升到32638項,6年增長了4.6倍。而同期中國專利授權量從61378增加到149588,僅增長了2.5倍。[3]近年來,國內企業知識產權創新成果發展迅速。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最新統計,2011年,中國受理的三類專利申請量為1633萬件,同比增長33.6%。其中,發明專利申請52.6萬件,同比增長34.5%,實用新型專利申請58.5萬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52.2萬件;三類專利授權量* * * 961萬件,同比增長17.9%,其中發明專利授權量17.2萬件,同比增長27.4%。但同時也要看到,我國專利申請質量不高,國際PCT申請與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差距。歐洲局最新發布的2011專利申請受理統計數據顯示,日本為46934件,中國為16件和153件。歐洲專利申請份額美國24%,日本19%,中國7%。[4]中國企業的國際PCT專利申請主要集中在華為、中興、大唐等少數企業。以2010為例,中國PCT申請12337件,其中中興1863件,華為1528件,占總數的28%。[5]由於缺乏技術儲備,中國企業在與國外跨國公司的市場競爭中處於被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