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標點符號的歷史可以追溯到甲骨文中作為分詞手段使用的線和空格。
至少從先秦到漢代,刻度線就已經被用來斷句。《說文解字》已正式將“”和“”列為詞條,它們是成對的,是早期漢語的讀句符號。然後介紹了唐代和《金剛經》中的標點符號,宋代到清代中葉的標點符號,清末到民國的標點符號,甚至新中國的標點符號用法,堪稱壹部簡明而系統的標點符號史。
中國在殷商時期就創造了甲骨文,出土的甲骨約有4 500字(其中約三分之壹是可辨認的)。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收錄了9 353個篆字。從那以後壹直到清末,只有壹句話(。),讀(,),表示強調(。),表示專有名詞(-),等等。,而這些標點符號往往與其他符號(如註釋符號)混在壹起。直到1920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了《頒布新標點建議》,才成為12標點符號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