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遊訪齋戒戒律是正統戒律。
全真學科
關公清桂賦,拼賦,拼賦,拼賦。
《變·福·禍》藝術考
舉行了驅邪、治病、送瘟疫的數字儀式。
先天性胡氏幾聯有易科聯經儀
關燈,撒花,入席,設壇,設壇,響壇,戴木魚令牌。
法杖劍水雲dang。
鈸壇執事高拱講齋戒。
上香,上燈,通過生日慶典,香火期,廟會來迎接神靈。道教往往把疾病和災難的根源視為妖魔鬼怪,所以設計了很多法術來對付這種妖魔鬼怪。漢朝末年,道教就有了呼喚鬼神解體的方法。召喚就是召喚並服務他們完成各種指令。非法化是指對鬼神的審判和懲罰,對那些做了壞事的鬼神進行“殺或送”[1]。這類法術的特點是召喚和捕捉惡魔。
考照指的是“逮捕”邪靈、鬼神的方法,加上酷刑,迫使他們“招供”。《正儀考詔》說:“考詔是考鬼呼神。”考試是對學校的檢查,是對學校功過的檢查和評價;呼叫意味著呼叫服務和調度。古人多病,家中遭災,常歸罪於鬼神,故請法師禁之。禁絕的前提是查明起源,審查傳喚是壹種“面對”鬼神的刑事審訊儀式。考名法在早期的正壹派被視為大法。正壹派法律有專門的“考召太上皇三五盟”,在此之後才有資格修法。道教文獻認為,考召之法大有功德,所以壹直秘而不宣。除了正義之外,上清、靈寶、北極天心、沈嘯等流派都實行考招法。正統道藏中的考試器具種類繁多,僅《道法慧遠》中正式名稱為考試的就有的考試法和朱元帥的考試法。
每次考試都要用走位法。妖魔鬼怪沒見過,怎麽懺悔?所以在實踐中,鬼神必須先附在人體上。考試中“鬼神附體”的方法是迷魂法,即使用符咒、詛咒、詭計等。使人進入催眠狀態,暫時失去自我意識。道士認為這種人是入迷了或者被帶走了。此術通常在法壇進行,各派使用的符號、符咒、戰術各不相同,但基本步驟大同小異。法師第壹次踏上神壇後,畫了壹口井,把它吸進井裏,想象井裏又深又黑。給井重新澆水會使它變得像煙壹樣黑。燒完符咒,被附身的人(壹般是男孩)從根方(西南,古人視為鬼道)進入,直立,腳跟並攏,仰面閉眼,雙手伸在煙卷上。法師又想黑,自下而上罩住男孩,沖進男孩身體的洞裏。《清凈天地咒》念了三遍,給童子灑了水,從北方吸過來吹,想著要把童子凍僵,壇上又冷又慘。這時候我會念“迷人咒”,或者說“兒童咒”。咒文各不相同,但主要是把人催眠。如《孩子的詛咒》:
幹角威風,獨角龍,眼成六鼎,鼻成青煙,神靈之魂,威震淩空,聞我用法,助魔初起,急倒,立昏。【2】念咒的時候壹定要掐訣,想象自己把黑吸進水裏,對著男孩吸水。幾經周折,法師把手指指向男孩的頂門,希望打開頂門給三個孩子拍照,也就是代表男孩的三個靈魂,然後送到壹個“靈魂袋”或者玻璃瓶裏,打印好,密封好。如果此時孩子完全失去意識,則稱之為狂喜成功。當孩子處於狂喜狀態時,由於自我意識被壓抑,很容易受法師暗示的支配。法師馬上念結界咒讓鬼神“附”在孩子身上,問孩子“來歷”,列舉幾條罪狀讓孩子“招認”。
檢查完成後,應根據《鬼法》處置鬼魂或將其送入地獄,或在表示懺悔後責令其離開受害者的家。儀式結束時,被附身的孩子應該被喚醒。還要把用來“立獄”的骨灰、竹竿、條幅扔進流水中,同時燒錢、紙馬,犒賞被召喚的神靈。
寫《神仙傳》。葛玄》寫《道教會元》卷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