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史書籍是指古籍中專門記載歷史的書籍。
歷史書的類型
中國的史書數量眾多,種類繁多,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五類。
正史:以傳記和編年體的方式記錄帝王功績、朝代歷史、人物傳記、經濟、軍事、文化、地理的史書,稱為正史。比如所謂的二十四史。除了少數個人著述(如司馬遷的《史記》)外,大多數正史都是由官員編撰的。
雜史:有軼聞的史書,只記錄事情的始末,壹時的經歷或家族的私記。
其他歷史:主要指歷代誌、列傳、歷代雜記或世代史、真實史書;有時很難與雜史區分開來。
野史:和官方寫的私人史書不壹樣。
稗史:通常指記載風俗習慣、民間瑣事、舊聞舊事的歷史記載,如清代潘用銀的《宋稗子鈔》和近代徐克的《清稗子鈔》。有時也用來指“野史”。
歷史書的風格
傳記:傳記類史書最早見於西漢司馬遷的《史記》。他們以傳記為主,用傳記描述皇帝。用“貴族家庭”來形容王公和特殊的人;用“表”統壹年代、世系、人物;用“書”或“誌”記錄法規制度;用傳記記錄人物、民族、外國。歷代修史都以此為範本。
編年體:編年體史書以年月日為序,以年月為經,以事實為緯,如《左傳》、《資同治鑒》等都屬於這壹類。
編年史:袁術的《資治通鑒》始創於南宋。這種體裁的特點是以歷史事件為綱,把重要的歷史事件單獨列出來,每篇文章都是按照年月日的順序寫的。
通史:連貫描述各個時代史實的史書稱為通史,如西漢司馬遷寫的《史記》,也可稱為通史。因為他記錄了從傳說中的黃帝到漢武帝時代,歷時三千多年的史實。
編年史:記載壹代人歷史的史書叫《斷代史》,東漢班固在韓曙創立。除《史記》外,二十四史都屬於斷代史。
此外,還有記載各種專門學科歷史的史書,如經濟史、思想史、文學史等。
古代史書的體裁
這部編年史是按時間順序編纂的帝王簡史,記錄了帝王的言行中心,也記述了當時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外交等重大事件。
表格是由人和事件組成的壹種形式。
壹本書是關於各種法律法規和壹些自然社會現象的專版。
家族,用來記錄歷史上諸侯和重要人物的活動。
傳記,主要是人物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