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籍自元代以後對大陸疆域以外的海洋進行了合稱。對東、西洋範圍的劃分因時代、載籍不同而有所區別。成書於元大德八年(1304)的《南海誌》是迄今所知最早同時提及東洋、西洋的著作。依該書所記,元代的東西洋應以中國雷州半島-加裏曼丹島西岸-巽他海峽為分界。加裏曼丹島和爪哇島及其以東的海域、地區為東洋,其中爪哇島、加裏曼丹島南部、蘇拉威西島、帝汶島直至馬魯古群島壹帶被稱為大東洋,加裏曼丹島北部至菲律賓群島被稱為小東洋。西洋指加裏曼丹以西至東非沿岸的海域和地區,其中又以馬六甲海峽為界分為大西洋和小西洋。鄭和下西洋時所說的西洋,實際包括了大、小西洋。明末清初,東、西洋的範圍與概念又有變化。明張燮在《東西洋考》中明確提出應以加裏曼丹島北部的文萊壹帶為界劃分東西洋,《明史》基本上沿襲其說。這壹時期東洋的範圍逐漸東移,原來的小東洋被稱為東洋,而臺灣、琉球壹帶則被稱為小東洋。至於元代稱為大東洋的爪哇島至馬魯古群島壹帶則被改稱為西洋的範圍。同時西洋的範圍亦漸西移,原來的大西洋(今印度洋壹帶)被稱為小西洋,印度沿岸的果阿等地因被稱為小西洋國,而大西洋壹詞則逐漸用以稱呼今歐、美之間的廣闊海域或地區。隨著東洋、西洋範圍分別向東、西兩方推移,明嘉靖年間開始出現南洋之名,專指中國正南方以外地區和海域。此後,由於東西方交往的增多,中國地理科學水平的提高,清末大東洋、小東洋、小西洋等名稱即漸廢棄不用。鴉片戰爭以後,東洋往往專用於稱呼日本或其附近的海域和地區,西洋則成為今大西洋壹帶的專稱。中華人民***和國建立後,東洋、西洋及南洋等名稱逐漸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