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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和《語言與社會生活》有關的論文(多提供些題目也可)!

語言作為壹種社會現象

陳原《語言與社會生活》讀後文:呂叔湘

出處:讀書 1980年第4期

最近讀了陳原同誌的《語言與社會生活》,獲得了許多新的知識,也溫習了許多舊有的知識,非常高興,也想借這個機會說點自己的感想。

說話是人們的壹種最普遍最經常的活動,可也是壹種很神秘的活動。怎麽這個人說話,那個人就懂,而另壹個人就只聽見壹陣嘰哩呱啦,莫名其妙?怎麽壹句話能引起哄堂大笑,另壹句話又會叫人生氣或者發愁?按說這應該是人人感覺興趣,要想了解其中奧妙的事情,然而壹般人對語言確實是了解得不多。即使要想了解,也有點不得其門而入的樣子。講語言的書是有的,可是讀者的反應是“枯燥!”“煩瑣!”,除了應付考試,誰也不想看。有壹位朋友有壹天對我說,“妳們語言學家寫的書對我有用。”我說,“怎麽有用?”他說,“我每晚上床之後抓起壹本來看,看著看著就睡著了。”您看,夠多損!現在,我可以對他說,“妳把陳原同誌的新著拿去看吧,管保妳睡不成!”——喲,我得聲明,陳原同誌的書,《語言與社會生活》,還只有香港版,北京版還在排印中,不過也快得了。

語言是什麽?說是“工具”。什麽工具?說是“人們交流思想的工具”。可是打開任何壹本講語言的書來看,都只看見“工具”,“人們”沒有了。語音啊,語法啊,詞匯啊,條分縷悉,講得挺多,可都講的是這種工具的部件和結構,沒有講人們怎麽使喚這種工具。壹聯系到人,情況就復雜了。說話(以及寫文章)是壹種社會活動,語言是社會活動的產物;社會是復雜的,因而語言也就不可能不是復雜的。不同民族的人說著不同的語言,不同地區的人說著不同的方言;這個民族、這個地區的人又往往會說那個民族、那個地區的話。壹種語言,寫下來的跟嘴裏說的不完全壹樣;在某些地區,在某個時代,甚至是完全不壹樣。書面語裏邊有各種文體,口語裏邊也有不止壹種風格。各個行業有自己的“行話”,“隔行如隔山”這句話不僅適用於業務,也部分地適用於語言。甚至年齡大小,男女性別,也會或多或少地反映在語言上。外國語言學界早些年流行過壹種理論,說是由於語言內部的不壹致,分析語言就不能拿“語言”做對象,也不能拿“方言”做對象,只能拿“個人語言”(idiolect)做對象。事實上,個人語言也不保證內部完全壹致。以語言而論,大多數人都是“多面手”,都有壹個或大或小的“語庫”(repertoire),在不同場合,跟不同的人在壹起,說不同的話;不但是用的字眼兒有所不同,句法也會有出入,甚至語音也會起變化,可以說是“隨宜取用,不拘壹格”。壹個人的情況尚且如此,壹個社會就更不用說了。總之,語言不是壹種單純的事物,語文課本裏邊的語言,語言學著作裏邊的語言,都是壹種抽象,盡管它是壹種必不可少的、用處極大的抽象。在現實的社會裏,人們的語言活動以及作為這種活動的工具的語言,都是極其錯綜復雜的壹大堆。研究這錯綜復雜壹大堆的學問就叫做社會語言學。社會語言學不否定傳統的語言學——“傳統的”在這裏指社會語言學正式掛牌子以前的語言學,——但是認為這樣的研究不夠全面,並且預言,隨著研究範圍的擴大,它的種種理論,語音的、語法的乃至語義的理論,都將得到壹定程度的改造。

回溯語言學的歷史,它最初是為讀古書和學作文服務的。到了十九世紀中,歷史比較語言學興起,才擺脫狹隘的實用目的,以尋求語言發展的規律相號召,這可以說是壹次大解放。但語言學仍然被視為歷史科學的壹支。到了二十世紀初年,以索緒爾為代表,提倡為語言本身而研究語言,這是語言學的第二次解放。半個多世紀以來,雖然陸續形成許多學派,但目的仍然只是壹個,就是以語言本身為研究對象,以探討語言內部的規律性為唯壹任務。直到五十年代,尤其是六十年代,才有壹部分學者不願意以此為滿足,要求把語言作為壹種社會現象來研究,這可以說是語言學的又壹次解放。中國的語言學舊時稱為“小學”,是經學的附庸,其情形與西方頗為相似。西方的語言學傳入中國,還不滿壹百年,還在吸收消化之中,開花結果還有所待。

十九世紀以前的語言學以實用為目的,但是這方面的成就並不顯著。壹個半世紀以來,語言學不以實用為直接目的,它的成果卻很有益於實用(例如在語言教學上)。這裏邊好象很有點辯證法的味道。現在研究的範圍更廣大了,研究工作者的視野更寬闊了,研究的方法也更細密更多樣化了,可以預期有更豐富的收獲。

陳原同誌的書裏談到“洋涇浜英語”。這是隨著舊時代的消逝而消逝的舊事物,現代的人大概都只知道有這麽壹個名目,不知道實際是個什麽樣子了。我對於這東西也沒有親身的經驗。倒不是“余生也晚”,而是有幸沒有出生在那個畸形的社會層,因而沒有接觸到它的可能。我第壹次遇到它是很偶然的,是在抗戰時期的昆明,從朋友那裏間接聽來的。有壹家從上海逃到內地的人家,帶來壹位保姆(上海話叫“娘姨”),壹年半載之後賓東失和,女主人把她辭退了。她說:“Fashion come,fashion go”,翻譯過來是“怎麽來的怎麽去”,意思是“妳得給我回上海的路費”。(保姆跟女主人當然都是說上海話的,這會兒忽然來壹句洋涇浜,其情形正如同文人學士說話中間引用古書,這該也是社會語言學裏的事例吧。)

早幾年,在我被強迫賦閑的日子裏,有時候走進舊書店裏去看看,偶然看見壹本題為《Pidgin-English Sing-Song》的書,是1876年倫敦壹家書店印的。現在從裏邊抄壹首最最短的歪詩,以補陳原同誌書裏邊所舉零碎例子之不足。

The Rat

One-time one piecee lat

Pull hard to catchee nail,

And talkee when he come:

“Look-see what largey tail!

“But now my gettee out

T’his ting no good-no how!

One piecee olo iron

No blongey good chow-chow.”

Supposey man lose tim

’Bout one long foolo tale,

He take you in-P’ho!

It all-same lat an’nail.

(有壹回有個耗子

使勁兒拔顆釘子,

釘子出來了,耗子說:

“妳看,多大的個尾巴!

可是我弄出來這個東西

壹點兒用處也沒有!

壹塊爛鐵罷了,

真沒什麽吃頭兒!”

壹個人要是浪費工夫

聽人家閑扯淡,

那就上了個大當,

象耗子拔了顆釘子。)

“洋涇浜英語”是壹度在香港、廣州、上海等地流行的Pidgin-English,如果我們把“洋涇浜”作為pidgin的譯語,那末在地球上許多地方還有(或曾經有過)別的種“洋涇浜”英語。下面是太平洋中所羅門群島的“洋涇浜”英語的例子。

Mifele i-go go long salwater,lookoutim fish,now win i-kem.Now mi-fele i-go alabout long kino,now bigfele win i-kem now,mifele i-fafasi alaboute,rong tumes.

(我們在海上航行捕魚,風來了。我們坐的是小劃子,刮起了大風,我們被刮得團團轉,飄流得很快。)

不難看出,這壹種“洋涇浜”英語,跟上海等地的“洋涇浜英語”面貌不同。

“洋涇浜”英語之外,還有“洋涇浜”法語,“洋涇浜”葡萄牙語。所有這些“洋涇浜”語言都散布在那些殖民主義者商船經常來往的航道上。

“洋涇浜”語言之外,還有所謂“克裏奧爾”(creole)語言,這是“洋涇浜”語言的進壹步發展。二者的分別是,“洋涇浜”是沒有人把它當作母語的混雜語,“克裏奧爾”是有人把它當作母語的混雜語,說這種話的多數是殖民主義者的後裔,尤其是混血兒,但也有土著人。這種語言不但是他們從小學會的話,並且往往是他們所能說的唯壹的話。下面是蘇裏南(荷屬圭亞那)沿海地區通行的、名為斯拉南語(Sranan)的“克裏奧爾”英語(裏邊夾雜著少數從荷蘭語來的字眼)的樣品:

Ala den bigibigi man de na dalcon e wakti en.A kon nanga en buku na ondro en anu.A puru en ati na en ede,en a meki kosi gi den,Dan a waka go na a djari,pe den gansi de.

(所有要人都在陽臺上等著他。他來了,胳臂底下夾著壹本書。他向他們脫帽鞠躬。然後他走向園地,那兒有鵝群。)

陳原同誌的書裏談到語言拜物教,從民間迷信講到現代迷信,寓開導於諧趣之中,發人深省。我也想在這裏補充壹些事例。陳原同誌引了貼在馬路旁邊電燈桿上的遣送“夜哭”的揭貼,我在家鄉也曾經見過,並且除遣送“夜哭”的以外還有遣送“夜尿”的,詞句大體相同:

天皇皇,地皇皇,

我家有個射(za)尿(xu)郎。

過路君子念壹遍,

小兒病去得安康。

野蠻人相信語言有神秘力量,是不難理解的。壹個人說壹聲“集合!”,壹群人就站成壹排;那個人說“立正!”“向右轉!”“齊步走!”每說壹聲,那群人就做出壹種動作,讓壹個“原始”時代的人第壹次看到這個場面,怎麽能不以為這壹串串聲音具有不可抗拒的神力呢?壹切祝福(例如“萬歲!萬歲!萬萬歲!”),壹切詛咒(例如“殺千刀!”),當初所以產生,根子都在於相信語言能在客觀世界引起某種變化,盡管後來變成了壹種形式。

在壹切祝福和詛咒中,名字是關鍵。壹個人的名字跟他的人身或靈魂是神秘地連在壹起的,壹定要小心保護。《封神演義》第三十六回,黃飛虎說:張桂芳這個人“與人會戰必先通名報姓。如末將叫黃某,正戰之間他就叫‘黃飛虎不下馬更待何時’,末將自然下馬。”第三十七回,姜子牙辭別元始天尊下山,元始天尊說:“此壹去,但凡有叫妳的,不可應他。若是應他,有三十六路征伐妳。”姜子牙行在路上,申公豹在後面叫他,起先不應,後來應了。果然如元始天尊之言,引來了三十六路征伐。

因此名字要避諱,皇帝的名字不能叫,祖宗、長輩的名字不能叫。在後世,認為這是禮貌;在遠古,這是有保護作用的。“史諱”在中國古籍校勘中是小小的壹門學問;“諱名”的風俗在史籍中也留下許多有名的故事。最有名的該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吧,——不知道這個典故的人總以為是“放火”喻其大,“點燈”喻其小,仿佛是壹般的反對特權罷了,不知道這裏頭有個故事:宋朝有個知州(壹個不大不小的領導)姓田名登,因此他不許老百姓說“點燈”,叫他們改說“放火”,老百姓編出這兩句話來譏笑他。

因為“名”要諱,所以“名”之外有“字”。“名”是正牌貨色,不好隨便動用,“字”是副牌,用來方便流通(正好象真古董不拿出去展覽,用復制品代替)。

出於同壹根源而表現為相反的形式的是給小孩兒起個下賤的名字。宋人筆記裏有壹則,說歐陽修家裏有壹個孩子名叫“僧哥”,有壹個和尚問歐陽修:“您不信佛,幹嗎起這麽個名字?”歐陽修說:“為的是讓他容易養活呀,就象有的人家的孩子叫‘狗’、叫‘羊’壹樣。”歐陽修的話恐怕只有壹半對,叫“狗”、叫“羊”是取其賤,叫“僧哥”很可能是冒充出家人,用以欺騙兇神惡煞。我們家鄉從前就很有些人叫“和尚”的,叫“狗”的,我的本家長輩中就有壹位叫“狗爺爺”,我們這些小孩子覺得非常可笑,“狗”跟“爺爺”怎麽連得上呢!

文字是語言的化身,可又似乎“青出於藍”,要不怎麽倉頡造字而鬼夜哭呢?紙簍子上面貼“敬惜字紙”,我見過;畫壹道符吞下去治病,我也見過。

陳原同誌也談到“塔布”(忌諱)和委婉語。在現代人的意識中,忌諱是因為“言之不雅”,但歷史地說,“塔布”跟語言拜物教是壹個來源,都是源於對自然界的不理解,“不理解自然導致了恐懼,恐懼產生了迷信”(陳書37頁)。超自然的神力,表現在外界的是水、火、風、雷,表現在人生的是生、老、病、死。特別是兩性相交、產生新的生命這件事引起極大的神秘感,因而兩性關系成為拜物教的對象,並且中外古今壹直是“塔布”的頑固堡壘。性器官、性行為是不能“直呼其名”的,與此有關的月經、懷孕之類也是說不得的。又由此而擴展到身體的鄰近部分如臀部和肛門,以及有關的動作如排泄內臟裏邊的廢物,包括氣體。

由“塔布”引起的語言現象,除替代法(委婉語)外還有歇後法,例如“他媽的!”《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有壹個絕妙的例子。安驥由烏裏雅蘇臺參贊大臣升授內閣學士,簡放山東學臺,要進宮謝恩。珍姑娘給他準備服裝,“說:‘這褂子上釘的可是獅子補子,這不是武二品嗎?爺這壹轉文,按著文官的二品補子,別該是錦雞……’舅太太聽到這裏,連忙就說:‘是錦雞,不錯的。好孩子,妳可千萬的別商量了。’不想舅太太只管這等橫攔豎擋的說著,她壹積伶,到底把底下那個字兒商量出來了。及至說出口來,她才‘喲’了壹聲,把小臉兒漲了個漆紫。……這個當兒幸得張親家太太問了壹句……又惹得大家壹笑,才把珍姑娘這句玉兔金、金絲哈的笑話兒給裹抹過去了。”——這裏的“玉兔金”後邊隱藏壹個字,“金絲哈”後邊也隱藏壹個字,這兩個字連在壹起是“塔布”的。(“金絲哈巴”是壹種狗。)

跟這個相反的例子見於《紅樓夢》第二十八回。賈寶玉、薛蟠、蔣玉函、雲兒等人在馮紫英家喝酒行酒令,“要說‘悲、愁、喜、樂’四個字,卻要說出‘女兒’來,還要註明這四個字的原故……。”輪到薛蟠,他說的前三句是:“女兒悲,嫁個男人是烏龜;女兒愁,繡房鉆出個大馬猴;女兒喜,洞房花燭慵朝起”,末了壹句來了個“女兒樂,壹根××往裏戳”,引得眾人都說“該死!該死!”這位薛大哥,他是不管什麽“塔布”不“塔布”的。

讓我們來看看字典、詞典裏的情形。壹般最忌諱的是兩個名詞和壹個動詞,在現代方言裏所用的字眼不盡相同。比較通行的,男性生殖器有壹個單音詞和壹個雙音詞,後者流行較廣;女性生殖器主要只有壹個單音詞;動詞較通行的有兩個單音詞,但寫成漢字卻只有壹個字。現在把常用的幾種字典、詞典裏收與不收的情形列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