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範式字巨卿,少遊太學,為諸生,與汝南張劭為友。劭字元伯。二人並告歸鄉裏。式謂元伯曰:“後二年當還,將過拜尊親,見孺子焉。”乃***克期日。後期方至,元伯具以白母,請設饌以候之。母曰:“二年之別,千裏結言,爾何相信之審邪?”對曰:“巨卿信士,必不乖違。”母曰:“若然,當為爾醞酒。”至其日,巨卿果到,升堂拜飲,盡歡而別。
翻譯: 範式字巨卿,山陽金張(今山東金山縣)人。年輕時在太學求學,成為眾多求學者之壹,與汝南張劭是同窗好友,張劭字元伯,兩人同時離開太學返鄉,範式對張劭說,二年後我將到妳家拜見妳的父母,看看妳的孩子。於是約好了日期。後來當約好的日期快到的時候,張劭把這件事告訴他母親,請他母親準備酒菜招待範式。母親問:妳們分別已經兩年了,相隔千裏,妳就那麽認真地相信他嗎?張劭回答:範式是壹個講信用的人,他壹定不會違約的。母親說,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我就為妳釀酒。到了約好的那日,範式果然來到。大家壹起飲酒,盡歡而別。
<<;曾子殺彘>>
曾子妻之市,其子隨之而泣。其母曰:“女(同“汝”)還,顧反,為女殺彘(豬)。”妻適市反,曾子欲捕彘殺之。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
2. 關於誠信的文言文
陳太丘與友期
陳太丘與友期行,期日中,過中不至,太 丘舍去。去後乃至。
元方時年七歲,門外戲。客問元方:“尊 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 友人便怒曰:“非人哉!與人期行,相委 而去。”元方曰:“君與家君期日中,日中 不至,則是無信;對子罵父,則是無禮。 ”
友人慚,下車引之。元方入門,不顧。
譯文: 陳太丘跟壹個朋友約定壹同出門,約好正 午時碰頭。正午已過,不見那朋友來,太 丘不再等候就走了。太丘走後,那人才來 。太丘的長子陳元方那年七歲,當時正在 門外玩。那人便問元方:“妳爸爸在家嗎 ?”元方答道:“等妳好久都不來,他已經 走了。”那人便發起脾氣來,罵道:“真不 是東西!跟別人約好壹塊兒走,卻把別人 丟下,自個兒走了。” 元方說:“您跟我爸 爸約好正午壹同出發,您正午沒到,就是 不講信用;對人家兒子罵他的父親,就是 失禮。”那人感到慚愧,便從車裏下來, 想跟元方握手,元方連頭也不回地走進了 自家的大門。
3. 關於誠信的文言文壹、南宋劉義慶《陳太丘與友期》1、原文 陳太丘與友期行,期日中,過中不至,太丘舍去。
去後乃至。 元方時年七歲,門外戲。
客問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 友人便怒曰:“非人哉!與人期行,相委而去。”
元方曰:“君與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則是無信;對子罵父,則是無禮。” 友人慚,下車引之。
元方入門,不顧。2、譯文 陳太丘跟壹個朋友約定壹同出門,約好正午時碰頭。
正午已過,不見那朋友來,太丘不再等候就走了。太丘走後,那人才來。
太丘的長子陳元方那年七歲,當時正在門外玩。那人便問元方:“妳爸爸在家嗎?”元方答道:“等妳好久都不來,他已經走了。”
那人便發起脾氣來,罵道:“真不是東西!跟別人約好壹塊兒走,卻把別人丟下,自個兒走了。” 元方說:“您跟我爸爸約好正午壹同出發,您正午沒到,就是不講信用;對人家兒子罵他的父親,就是失禮。”
那人感到慚愧,便從車裏下來,想跟元方握手,元方連頭也不回地走進了自家的大門。二、戰國韓非子《曾子殺彘》1、原文 曾子妻之市,其子隨之而泣。
其母曰:“女(同“汝”)還,顧反,為女殺彘(豬)。”妻適市反,曾子欲捕彘殺之。
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耳。” 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
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
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 2、譯文 曾子的夫人到集市上去,他的兒子哭著鬧著要跟著去。
他的母親對他說:“妳先回家呆著,待會兒我回來殺豬給妳吃。”她剛從集市上回來,曾子就要捉豬去殺。
她就勸止說:“只不過是跟孩子開玩笑罷了。” 曾子說:“妻子,可不能跟他開玩笑啊!小孩子沒有思考和判斷能力,要向父母親學習,聽從父母親給予的正確的教導。
現在妳欺騙他,這是教孩子騙人啊!母親欺騙兒子,兒子就不再相信自己的母親了,這不是現實教育的方法。” 於是曾子就殺豬煮肉給孩子吃。
三、南宋劉義慶《急不相棄》 1、原文 華歆、王朗俱乘船避難,有壹人欲依附,歆輒難之。朗曰:" 幸尚寬,何為不可?" 後賊追至,王欲舍所攜人。
歆曰:" 本所以疑,正為此耳。既已納其自托,寧可以急相棄邪?" 遂攜拯如初。
世以此定華、王之優劣。2、譯文 華歆和王朗壹起乘船避難,有壹個人想搭乘他們的船,華歆很為難。
王朗卻說:" 幸好船還寬敞,有什麽可為難的。" 壹會兒賊寇要追上來了,王朗想丟下剛才搭船的人。
華歆說:" 剛才我所以猶豫,正是這個原因。既然已經接納了他來船上托身,哪裏能因為情況危急就丟下他呢。
" 於是就繼續帶著他趕路。世人也由此判定華王二人的優劣。
四、明代劉基《濟陽之賈》1、原文 濟陽之賈人,渡河南亡其舟,棲於浮直之上,號焉。有淦者以舟往救之,未至,賈人急號曰:“我,濟人之巨室也,能救我,予爾百金。”
淦者載而升諸陸,則予十金,淦者日:“向許百金而今予十金,無乃不可乎?”賈人勃然作色,日:“若,漁者也,壹日之獲幾何?而驟得十金猶為不足乎?”漁者黯然而退。他日,賈人浮呂梁而下,舟薄於石,又覆,而漁者在焉人日:“盍救諸?”漁者日:“是許金而不酬者也。”
立而觀之,遂沒。2、譯文 濟陽有個商人過河時船沈了,他抓住壹根大,麻桿大聲呼救。
有個漁夫聞聲而來。商人急忙喊:“我是濟陽最大的富翁,妳若能救我,給妳100兩金子”。
待被救上岸後,商人卻翻臉不認帳了。他只給了漁夫10兩金子。
漁夫責怪他不守信,出爾反爾。富翁說:“妳壹個打漁的,壹生都掙不了幾個錢,突然得十兩金子還不滿足嗎?”漁夫只得怏怏而去。
不料想後來那富翁又壹次在原地翻船了。有人欲救,那個曾被他騙過的漁夫說:“他就是那個說話不算數的人!”於是他們站在旁邊袖手旁觀,商人淹死了。
五、南宋範曄《範式字巨卿》1、原文 範式字巨卿,少遊太學,為諸生,與汝南張劭為友。劭字元伯。
二人並告歸鄉裏。式謂元伯曰:“後二年當還,將過拜尊親,見孺子焉。”
乃***克期日。後期方至,元伯具以白母,請設饌以候之。
母曰:“二年之別,千裏結言,爾何相信之審邪?”對曰:“巨卿信士,必不乖違。”母曰:“若然,當為爾醞酒。”
至其日,巨卿果到,升堂拜飲,盡歡而別。2、譯文 範式字巨卿,山陽金張(今山東金山縣)人。
年輕時在太學求學,成為眾多求學者之壹,與汝南張劭是同窗好友,張劭字元伯,兩人同時離開太學返鄉,範式對張劭說,二年後我將到妳家拜見妳的父母,看看妳的孩子。於是約好了日期。
後來當約好的日期快到的時候,張劭把這件事告訴他母親,請他母親準備酒菜招待範式。母親問:妳們分別已經兩年了,相隔千裏,妳就那麽認真地相信他嗎?張劭回答:範式是壹個講信用的人,他壹定不會違約的。
母親說,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我就為妳釀酒。到了約好的那日,範式果然來到。
大家壹起飲酒,盡歡而別。
4. 關於誠信的文言文關於誠信的文言文:《商鞅立木建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之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壹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
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 明日,秦人皆趨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譯文: 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布,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命人)在都城市場南門前放置壹根高三丈的木頭,招募(能)搬到北門的人,給予十金。 百姓看到後對此感到奇怪,沒有人敢去搬木頭。
(商鞅)又說:“能搬木頭的人賞五十金。”有壹個人搬了木頭,就給了他五十金,以此來表明沒有欺騙(百姓)。
變法令頒布了壹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
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壹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 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 本文所記載的事,發生在周顯王十年(公元前359年)。
秦國在實施新法令之前,立於南門,取信於民。新法實行後,太子犯法,刑其師傅。
這兩件事說明了信用是國家的重寶,善於治理國家的人必定得到民眾的信任。 擴展資料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孫氏,名鞅,衛國頓丘(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莊鎮) 人。
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後代。 商鞅輔佐秦孝公,積極實行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
政治上,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 經濟上,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戰;軍事上,統率秦軍收復了河西之地,賜予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史稱為商鞅 。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後,商鞅被公子虔指為謀反,戰敗死於彤地,屍身車裂,全族被殺。
5. 壹篇關於誠信的古文1.陳太丘與友期 陳太丘與友期行,期日中,過中不至,太丘舍去。
去後乃至。 元方時年七歲,門外戲。
客問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與人期行,相委而去。”
元方曰:“君與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則是無信;對子罵父,則是無禮。” 友人慚,下車引之。
元方入門,不顧。 譯文: 陳太丘跟壹個朋友約定壹同出門,約好正午時碰頭。
正午已過,不見那朋友來,太丘不再等候就走了。太丘走後,那人才來。
太丘的長子陳元方那年七歲,當時正在門外玩。那人便問元方:“妳爸爸在家嗎?”元方答道:“等妳好久都不來,他已經走了。”
那人便發起脾氣來,罵道:“真不是東西!跟別人約好壹塊兒走,卻把別人丟下,自個兒走了。” 元方說:“您跟我爸爸約好正午壹同出發,您正午沒到,就是不講信用;對人家兒子罵他的父親,就是失禮。”
那人感到慚愧,便從車裏下來,想跟元方握手,元方連頭也不回地走進了自家的大門。 2. 急不相棄 譯文: 華歆、王朗俱乘船避難,有壹人欲依附,歆輒難之。
朗曰:" 幸尚寬,何為不可?" 後賊追至,王欲舍所攜人。歆曰:" 本所以疑,正為此耳。
既已納其自托,寧可以急相棄邪?" 遂攜拯如初。世以此定華、王之優劣。
華歆和王朗壹起乘船避難,有壹個人想搭乘他們的船,華歆很為難。王朗卻說:" 幸好船還寬敞,有什麽可為難的。
" 壹會兒賊寇要追上來了,王朗想丟下剛才搭船的人。華歆說:" 剛才我所以猶豫,正是這個原因。
既然已經接納了他來船上托身,哪裏能因為情況危急就丟下他呢。" 於是就繼續帶著他趕路。
世人也由此判定華王二人的優劣。 檢舉 回答人的補充 2009-10-07 10:53 3商鞅立木取信 令既具,未布。
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之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壹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譯文:法令已詳細制訂但尚未公布,公孫鞅怕百姓不信任,於是在國都的集市南門立下壹根長三丈的木桿,下令說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門去就賞給十金。
百姓們感到此事很古怪,沒人動手去搬。公孫鞅又說:“能搬過去的賞五十金。”
於是有壹個人半倍半疑地拿著木桿到了北門,立刻獲得了五十金的重賞。這時,公孫鞅才下令頒布變法法令。
6. 有關誠信的文言文,40字陳太丘跟壹個朋友約定壹同出門,約好正午時碰頭。
正午已過,不見那朋友來,太丘不再等候就走了。太丘走後,那人才來。
太丘的長子陳元方那年七歲,當時正在門外玩。那人便問元方:“妳爸爸在家嗎?”元方答道:“等妳好久都不來,他已經走了。”
那人便發起脾氣來,罵道:“真不是東西!跟別人約好壹塊兒走,卻把別人丟下,自個兒走了。” 元方說:“您跟我爸爸約好正午壹同出發,您正午沒到,就是不講信用;對人家兒子罵他的父親,就是失禮。”
那人感到慚愧,便從車裏下來,想跟元方握手,元方連頭也不回地走進了自家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