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渺茫遙遠的史前時代,肯定存在過壹種人與動物雜交生出的兩性同體的生物。對此,人類早期的文學藝術讓人堅信不疑。
長著人的腦袋的帶翼的獸類、美人魚、蠍子人、鳥人、希臘神話中人首馬身的怪物以及長著好幾個腦袋的大怪物的描寫,栩栩如生地活在我們大家的記憶中。
壹些古書斷言,這些兩性同體的生物還在原始人群、部落甚至在多民族大混雜的歷史時代***同生活過。這些古籍敘述了繁衍過的兩性壹體的生物,它們是作為“寺院動物”勉強維持其生存的,看起來曾經像是居民的寵物。蘇美爾的大王們以及後來的亞述人,追尋過半人半獸的怪物——也許純粹是為了娛樂消遣。神秘玄妙的著作影射的是“半人”和“混雜人”,它們引人註目的存在,不言而喻地將會壹步步消失在虛構的領域內。
埃及公山羊還出現在12世紀建立的神殿騎士團的故事裏。它被描繪成走路挺直,頭上長著人的毛發,山羊蹄子,山羊臀部,並擁有強有力的陰莖。希羅多德在他的《埃及史》中敘述到奇特的黑色鴿子,它們曾經是“半人半獸的雌性動物”(第Ⅱ卷第57頁)。在波斯的阿拉斯河河口地區居住的人們,據說曾經“與魚結伴”,而且據希羅多德敘述,他們當時是身披鱗片皮膚的魚人(第Ⅰ卷第202頁)。在印度的吠陀中敘述了“用手倒立”的母親。在《吉爾伽美什史詩》中稱,恩基度當時不得不“與諸獸相疏遠”。在佩裏托俄斯的婚禮上,人首馬身的怪物——長著馬的身子和人的上身的半獸之人,強奸了拉庇泰人的婦女。有6位少年和6位少女肯定曾經犧牲於牛頭人身的怪物的口腹之中。終於,人們大概也可以從性娛樂的角度來看待赫菲斯托斯的生氣勃勃的使女們了。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在他的《招待盛宴》中寫道:“原來,除了男性和女性之外還有第三種性。這種人有4只手和4只腳……他們的力氣很大,他們的思想性格大膽放肆,他們曾計劃攻占天國,對諸神加害……”在壹些銘文中往往被稱為“萬能的諸神”的希臘卡比雷諸神,隱秘地崇拜著生殖能力過人的人,這種崇拜從古代埃及經過古希臘文化時期壹直繼續到古羅馬文化的黃金時代。
因為卡比雷諸神的祭祀活動是秘密的,故而至今也無法準確弄清楚,相互之間進行粗野的性遊戲的主人們到底是在幹什麽。但無論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參與這些尋歡作樂的始終有兩位女卡比雷神和兩位男卡比雷神以及壹頭動物,不僅男人們和女人們相互交媾,動物也是活躍的角色!
聯系到這壹點,人們也許還應該提到埃及的阿匹斯公牛——“孟菲斯神聖的公牛”。它們因為交配頻繁而變幹癟了,成了木乃伊,被裝在長3米、高4米的石棺裏。
塔西陀在其《編年史》第15卷第37頁上描寫了提格林努斯家裏每天晚上的縱情放蕩,追求這種放浪行為時是在半人半獸的怪物參與下進行的。這種在秘密團體中進行的性欲反常行為進行了多久,已無從查考。
對希羅多德來說,這種事情過去有時候令人覺得有些難堪;他用左手寫到:“……公山羊在眾目睽睽之下與壹名婦女相雜交……”
神格化的潘被古希臘羅馬時代的藝術家們描寫成長著山羊蹄和山羊頭的半人半獸的怪物。這也使希羅多德感到難堪不自在,他寫到:“為什麽他們要這樣描繪他,人們不該這樣議論他……”
猶太教的《塔木德》告訴人們,夏娃同壹條蛇交配過。這壹指摘刺激了很多藝術家。在努珀爾發現的殘破陶器上,畫著壹個女人的肖像,她長著發育良好的乳房和壹條蛇尾巴——這裏順便提到壹個故事,它同那些誘使漂亮的小夥子們對自己貪欲好色的海妖塞壬不無相類似之處。
我們遠古歷史上的邪惡方面——盡管它是如此地令人不快——是揮之不去的、修改不了的。淫穢書畫任何時候都是壹副色情的興奮劑。陶器碎片上、懸崖峭壁上和動物骨頭上有史以前的性放縱的文字和圖畫的表現,不言自明。
在英國大不列顛博物館沙爾馬尼瑟二世的黑色方尖碑的浮雕上,奇異的半獸半人的生物清晰可辨。在巴黎的羅浮宮博物館、在伊拉克的巴格達及其他地方的博物館裏,有引人註目的獸與人雜交的形象描繪。在地中海的馬耳他島上,聳立著具有不同尋常的人體解剖結構的宏偉石雕像:它們有球狀大腿和尖形腳;石像的性別根本無法確定。在古代亞述的藝術作品,半人半獸的形象描繪並不鮮見。《被擒的人獸》的畫冊說明文字指出,這些被擒的人獸由武士捆綁、劫持並作為穆斯裏國的貢品送交給大王。從勒馬斯-達濟爾(法國)出土的壹塊舊石器時代的骨頭上顯示出壹種兩性同體的生物——半人半猿,其陰莖想必曾經特別具有吸引力。
根據今天的生物學知識判斷,人與獸之間的雜交是絕不可能的,因為性夥伴的染色體數量是不壹致的。這種交媾根本不能產生有生命力的生物。然而,我們到底是否知道,這種混雜生物的染色體數量是依據何種遺傳密碼構成的呢?
這種對人獸之間性行為的崇拜——這在古代是懷著巨大的熱情並作為壹種享受來進行的——現在看來是違背良知的行為。特有的交配的“良知”可能不僅僅來自於外星智能生物嗎?
諸神重新啟程返回群星以後,地球居民是否“舊病復發”過?
這種罪行的重犯等同於原罪嗎?
他們也許因此曾害怕過諸神返回地球之日嗎?原始時代妨礙社會發展的因素顯然是人與動物的雜交而生的混雜物。依據這種看法,“原罪”無非是由於同野獸混血而阻礙社會發展的倒退行為。“原罪”唯有通過以下做法才能變得合乎邏輯:在任何壹次性活動中均應舍棄過去的獸性行為的東西——人身上的野蠻的東西。
此外,究竟有什麽樣的“罪孽”必須拋棄——為了世上的所有人。
蘇美爾人在天地萬物之間只懂得壹個概念:安—基,他可以比如用“天和地”作舟渡過河去。蘇美爾人的神話傳說敘述諸神乘三桅以上的大帆船和浮標燈管理船,在天空行駛,從群星上降落到人間,使蘇美爾人的祖先受孕,此後再次返回群星。蘇美爾人的萬神廟——朝拜諸神的聖地——裏,“生存過”壹群生物,它們具有勉強尚可辨認的人的外貌,可是好像曾有過超人的肯定不尋常之處。不過,如今蘇美爾人的著作文獻並未雲遮霧罩、含糊不清地論述他們的諸神;它們十分明確地肯定說,民眾很久以前曾親眼看見過這些諸神。蘇美爾人的賢達們確信,人類過去曾認識執行任務的諸神。因而,可以查閱蘇美爾人的著作文獻,看看這壹切是如何發生的:諸神向他們提供書面指導,指點他們如何進行金屬生產(在蘇美爾語裏“金屬”這個詞就翻譯成“天上金屬”),並指導他們種植大麥。了解下列這壹情況對我們的思路是非常重要的:根據蘇美爾人的記載,據說最初的人類是由諸神與塵世之人進行了雜交而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