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說法,間接說明了當時女人的社會地位很低,沒有提出離婚的權利,只能等著被丈夫拒絕,然後被壹張紙趕走。現在說的離婚,在古代叫“放妻成妻”,沒有法律依據,只發壹紙文書。另壹方面,如果丈夫英年早逝,女方必須守寡壹輩子。如果她再婚,流言蜚語會傳遍大街小巷,鄰居們也會瞧不起她。
為什麽在古代離婚後會被人看不起?究其原因,在於漢代逐漸形成的封建婚姻法律制度,這是古代離婚制度的壹種特定法律形式。
根據古代的離婚制度“儀式?喪中記載的“七種結局”,壹般離婚的人都是違反七種結局的(古代誰能說清楚?)
其中壹個說:“妳不跟父母去,妳就替他們去,不聽公婆的話。
第二,“無兒無女是最後壹個孩子”,不能生孩子。
三出於“淫亂,為其亂族也”,好色。
四出於“嫉妒,為其亂家”,妻妾之間的嫉妒。
五出“有惡疾,因不能旺與* * *”,患了病,需要公婆侍候。
六出“多言,為其別離親”,家庭禮儀要求女性文靜、沈默寡言。
七出於“偷,為反”,有偷習慣的女人。
按照古人的解釋,離婚的女人壹般都會違反這七點。雖然他們可以再結婚,但是壹開始很難,會被人拒絕。僅基於這兩點,很多離婚的女性都不會再婚,壹輩子守寡。
在古代社會,離婚大多有利於男性。從漢代到明清,尤其是宋明理學的傳播過程中,逐漸走向成熟。
"饑餓是小事,恥辱卻是大事。"
女性在婚姻中完全處於“被強迫被壓迫”的地位,這意味著壹旦妻子違法,丈夫與妻子離婚將是壹種自然而然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