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本身的真偽,經過了辨別,但辨偽工作仍未完成,還必須進壹步辨別真文獻中的記事是否信實,是為辨偽事。歷史文獻是階級社會的產物,各階級成員站在自己的階級立場上,對於社會歷史上的重大事件,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基本問題,都會有不同的看法,記載史事,也就會有不同的觀點。封建地主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總是“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①,而對於敢於反抗的農民,則極盡誣蔑醜化之能事。清修《明史》,號稱精審,趙翼雲:“《明史》則博覽群書,而必求確核。蓋取之博而擇之審,洵稱良史。”②但《明史》記張獻忠,卻不但斥之為“流賊”,且雲:張獻忠“嗜殺,壹日不殺人,輒悒悒不樂……將卒以殺人多少敘功次,***殺男女六萬萬有奇”!①張獻忠起義的崇禎年間,全國***有多少人口,史書失載。但《明史·食貨壹》載有三個數字:洪武26年,天下口60,545,812;弘治四年,口53,28l,158;萬歷6年,口60,692,856。《明實錄》則對明代各帝在位年間的全國人口數,多有記載,亦均不超過6700萬。②那麽,張獻忠所殺的“男女六萬萬有奇”從何而來?《明史》記事,為何前後矛盾至此?修刻流傳過程中有意或無意造車錄》所載全國人口數字?顯然,這是封建史家為了醜化農民起義而有意編造的偽事。剝削階級總是按照他們當時的政治需要來記述歷史,如果史實與其政治要求相矛盾,便不惜歪曲史實以迎合政治需要。逼於政治要求,許多號稱良史的封建史家,也只好對統治者隱惡虛美,曲加回護。此外,史書中還有因傳聞異詞,或作者記憶失真,又限於條件,壹時無從核實而造成的記事失實。總之,由於階級的限制、時代的限制、當時客觀條件的限制等原因,歷史文獻中難免有失實的記載,有偽事,必須加以考訂,使記事顯出真相,才能成為歷史研究的可靠史料。
孟子說:“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③這說明在2000多年前,我國學術界已經註意辨別文獻中記事的真偽了。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我國史學發展成為壹門獨立的學科,治史日益深人,於是有考訂史事的專著出現,如西晉譙周的《古史考》等。唐代劉知幾著《史通》,提倡直書,反對曲筆,其《疑古》篇對《尚書》提出10疑,《惑經》篇對《春秋》提出12條“未喻”,指出它們記事失實,而後人對《春秋》等經典的贊揚,則是“欲神其事,故談過其實”,是“虛美”。清時考據學大盛,專門考訂史書記事的專著,以王鳴盛的《十七史商榷》為最佳。到了近代,梁啟超將文獻中的偽事區分為七類,指出偽事之由來,或系無意失誤,或為有意虛構,並將辨證偽事的方法歸納為7條①。梁啟超的考訂記事,比舊的史考進步科學,但是站在剝削階級的立場上進行史考,所以對文獻中誣蔑農民起義之類的荒謬記事,仍不作考證,有時還制造混亂,繼續歪曲史實。只有批判地吸收傳統考據學的成果,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來考訂文獻中的記事,才能考清楚史事的真相,找出合於歷史實際的記載。
校勘學的功用 現存歷史文獻經過輾轉流傳,其中文字錯漏甚多。近人章鈺用各種宋本校訂胡刻《資治通鑒》正文,校出“脫、誤、衍、倒四者,蓋在萬字以上。內脫文五千二百余字。關系史事為尤大。”陳垣校勘《元典章》,也校出錯誤12000余條。古籍文字形成錯漏的原因,大致有五:
(1)保存文獻,難免火燒水濕。蟲蛀鼠咬,致使字跡不清.原件殘缺。或章句相涸,上下謬亂。特別是古代的簡策。編連的牛皮條或絲繩壹斷。即易錯簡脫簡。
(2)傳抄翻刻古書。難免筆誤。所謂“書三寫,魯成色”,“亥”變為“豕”,“焉”變成“馬”。抄書時常因形似而誤,音似而誤,在兩行按續之間。則易看錯前後行字句,致使衍字、脫字。
(3)後人抄書、校書或註書時,對某些文句妄加猜測,擅自改動。如《史通·申左》雲:
漢之太史,晉之著作,彜成國典。時號正盲。既而《先賢》,《智舊》,《語林》、《世說》,竟遣異端,強書他事。夫以傳自費巷,而將斑馬抗衡。訪諸古老,而與幹(刻本誤作子)孫並列。斯則難矣!
清代浦起龍作《史通通釋》。見“而與子孫並列”,發覺不通,便將“子孫”擅改為“同時”,又將“班馬”改為“冊府”。李慈銘正確指出,浦氏“不知‘班馬’字承上之‘漢之太史’句;‘子孫’當作‘於、孫’,謂晉之幹寶撰《晉紀》,孫盛撰《晉陽秋》也;承上‘晉之著作’句”,因而這是“專臆恣改”。
(4)因避諱而改字。在我國封建社會中,對當代君主、父母或所尊崇的聖賢,不得直書其名,必須用改字、缺筆或空字的方法加以避開,是謂避諱。這是中國特有的風俗,起於周,成於秦,盛於唐宋,直到辛亥革命後才逐漸廢止。由於避諱,又去追改古書。歷代官名、地名、人名隨著各朝避諱而多次改動的甚多。這就給古書文字造成了混亂,既帶來了閱讀的困難,又改變了原書的舊觀。
(5)統治者為了自己的政治目的而有意義竄改文獻。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清修《四庫全書》。為了泯滅漢人的民族思想,鞏固清朝的統治,不但全毀、抽毀大批所謂“違礙悖逆之書”,又對保存下來的許多書籍加以“酌量改易”、“改定字句”。於是連宋、明人著作中的“金賊”、“虜廷”、“人寇”等用字,也都被竄改為“金人”、“北庭”、“人塞”,以免引起漢人的民族意識。
古籍文字有誤、漏、衍、倒,含義就會有所出人,以至完全不同,既破壞了文獻本身的真實性,又使所載史事晦暗難明,甚至歪曲了事實的真相。《呂氏春秋·察傳》篇載的衛人將“晉師己亥涉河”訛為“晉師三豕涉河”,含意就完全不同了。又例如清初的顧炎武,富有民族氣節,堅持做明的遺民。據清初抄本,他的《日知錄》中稱明朝為“我朝”、“本朝”,稱明初為“國初”。但後來通行的刻本,都改為“明代”、“有明”、“先朝”、“國初”了。這就竄改了《日知錄》的真面目,抹殺了顧炎武的民族立場。所以,“書不校勘,不如不讀”。從文獻中收集起來的史料,必須加以文字校勘,才能放心利用。
版本學的功用 《校勘學釋例》將校勘方法總結為4種:對校法、本校法、他校法和理校法。對校法即“以同書之祖本或別本對讀,遇有不同之處,則註於其旁”。這種校法是對比異同,發現問題,以便設法分辨是非,去偽存真。它要求多收集些不同的版本來相互比較。由於文獻中的文字訛舛多是在翻刻流傳過程中有意或無意造成的,因此壹般說來,原本或初刻本是錯誤最少的本子。但有些最後的翻印本,由於經過認真的校訂,也可能是錯誤最少的版本。所以對比校勘,不僅要依靠最原始的或較原始的版本,而且要依靠經過認真校訂的可靠的版本或錯誤較少的版本。這樣,研究古書版本的特征和差異,鑒別其真偽和優劣的版本學,就成為歷史文獻工作特別是校勘工作必要的壹門學問。而辨偽、目錄學也離不開版本學,因為偽書的辨定,往往可以從版本上找到根據,而目錄的內容之壹就是備列各書的版本情況。
辨別文獻本身的真偽,校勘文獻中的字句,實質上也是考訂文獻中所載的史實是否真實可靠。因而辨偽書、辨偽事、校勘,又統稱之為考據,它們都必須信而有據。傳註大致也屬於考據。考據學、目錄學、版本學,是歷史文獻學的傳統分支學科。由這些分支學科組成的歷史文獻學指出了從文獻中收集史料的門徑,又聞述了鑒別史料、確定其來源、性質、可靠程度與實際價值的方法,對於充分地、詳細地占有信實可靠的史料,起著不可缺少的作用,因而是歷史科學不可缺少的壹個部門。文獻學為歷史研究提供史料依據,文獻學的不斷完善,為歷史科學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第四節 歷史文獻學是歷史科學的輔助學科
歷史文獻學為歷史研究服務 歷史研究要占有史料,但並不是搜集到史料並弄清其真偽就算完成歷史學的任務了。歷史科學要從總體上反映出歷史發展過程的真實景象,又要揭示出歷史發展的規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