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童謠?我們有必要先弄清“謠”的含義。《毛傳》解釋《詩經·園有桃》中“心之
憂矣,我歌且謠”時說,“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韓詩章句》也說:“有章曲曰歌,無章曲曰謠”。後人對“謠”和“童謠”解釋比較明確的,要算明代楊慎在《丹鉛總錄》中說:“爾雅曰徒歌曰謠,……。今案徒歌者,謂不用絲竹相和也。肉言歌者人聲也。出自胸臆故曰肉言,童子歌曰童謠,以其言出自胸臆,不由人教也。晉孟嘉曰:絲不如竹,竹不如肉,唐人謂徒歌曰肉聲,既說文肉言之義也。”從上可看出古人所謂“童謠”,僅指兒童的壹種不用樂器伴奏的“徒歌”。
在古代,童謠還有很多叫法。清人杜文瀾《古謠諺·凡例》中把“兒謠、女謠、小兒謠、嬰兒謠”等都歸入“童謠”,在其它古籍中還有“孺子歌”、“兒童謠”、“孺歌”、“小兒語”、“兒語”、“女童謠”等。名稱雖不同,內容都是壹樣的。
到了20世紀初北京大學發行《歌謠周刊》前後,好些民間文學研究者把童謠稱為“兒歌”。周作人在1923年所作《兒歌之研究》壹文中說:“兒歌者,兒童歌謳之詞,古言童謠”。這是認為童謠與兒歌是壹回事。現在大多數兒童文學教科書采用這種說法,很多人也都這麽認為。但目前始終沒有十分明確的界定和壹致的解釋。1999版《辭海》上如此解釋童謠:“兒童文學的壹種,壹般與兒歌合稱兒童歌謠。形式短小、語言單純、意思明白,適合兒童傳誦,有兒童自編自唱的,也有成人擬作的。”它對兒歌的解釋是:“兒童文學的壹種,壹般與童謠合稱兒童歌謠。大多反映兒童的生活、思想感情和他們對客觀事物的看法,對未來美好生活的向往。”壹般工具書也如《辭海》壹樣把“童謠”與“兒歌”作為兩種有聯系卻又是不同的文學樣式。
本文中的“童謠”包括兒歌在內,外延要比兒歌來得大。筆者認為“童謠”大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由兒童自編或是成人為兒童所編,適合兒童唱誦的歌謠,內容通俗淺顯,語言簡潔樸實,大都用韻語來寫,形式可長可短,壹般較簡短。
很多時候大家對童謠和兒童詩這兩種韻文體裁形式經常混淆,它們有很大的聯系,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兒童詩的遣詞造句在曉暢淺白中多壹些“雅趣”,童謠在詞語運用上講究順口自然,有“俗味”;兒童詩在韻律上比童謠更自由,更少拘束,音樂美體現在詩意中,人稱“自由體”,童謠則講究韻律節奏,註重語音外在表現形式上的音樂感,人稱“半格律詩”;童謠壹般幽默、機警、諧趣,而兒童詩更關註情感的抒發和意境的創造;童謠適宜於歌唱遊戲,有娛樂和使用的特質,兒童詩更適合吟誦欣賞,講求精神性的消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