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本人就是他的“拿來主義”的傑出執行者。魯迅本人“送”到了外國,但更多的是從外國“帶”來的:他的三百多萬字的譯著,他自己編輯出版的許多介紹外國優秀藝術作品(特別是版畫)的選集,他組織的許多優秀的外國藝術展覽...這些都是確鑿的證據,證明魯迅是真正的“拿來主義”。
但魯迅的光輝思想卻被曲解了。
曲解之壹:主題是批判地繼承文化遺產。這種“繼承”論是長期以來對“拿來主義”最大的曲解。幾十年來,幾乎所有的中學語文教材編者都采納了這壹觀點。編者通過提示、習題、教學參考資料、教學用書向全國的中學師生灌輸這種觀點,這種觀點也因此成為對廣大中學師生的最大誤導,甚至延伸到大學語文課程的教學中。高中語文新教材提出這門課的教學重點是整體理解課文的意思。而徐中玉在隨附的教學用書中收錄的《創新必擇舊》壹文明確指出,“拿來主義”是“討論繼承文學遺產的批判繼承的最重要、最深刻的文章”。同樣被收入新版教學用書的北大中文系《Takeism分析》壹文也明確指出:通過大屋的比喻,“闡明批判與繼承文化遺產的道理”,“此文致力於批判與繼承問題”。其實這才是教材編輯理解這篇文章的意思。但我們的讀者只要仔細閱讀原著,就不難看出魯迅的“拿來主義”可以分為長度大致相等的兩部分,或者中間有壹個過渡段(包括兩個自然段)。文章前半部分僅用壹句話批判“關門主義”作為引子後,主要批判“送走主義”,後半部分主要鼓吹“帶走主義”。但是,前後兩部分並不是平分秋色。第壹部分為第二部分做鋪墊,第二部分是文章的主旨,看文章標題就壹目了然。當我們從整體上理解課文的意思時,我們應該把重點放在後半部分,但我們不應該對前半部分視而不見。“關門主義”就是不給也不拿,去也不去也不來。“送走主義”是誰,送給誰?自然,中國人把自己的壹切都給了“別人”,給了“外國人”,給了外國。而“拿來主義”是誰“拿”了誰?當然,中國人把外國人的好東西都帶來了。就是取外國之長補中國之短,洋為中用。凡此種種,無論是“閉門”、“送走”還是“外賣”,都是明明白白的橫向。就中外關系和外交政策而言,整個故事貫穿壹條線。壹個古今傳承的縱向理論怎麽會突然冒出來?這不是風馬牛不相及,格格不入嗎?魯迅先生講得多麽簡單(但極其重要)的道理,多麽清晰的邏輯思維,壹讀就幾乎憑直覺就明白的簡單道理。怎麽在那些學識淵博的“權威”的作品中變得如此“對立”和不可思議?
第二個曲解:主題是批判封建老幼復辟,主張古為今用。其實這種“古今”的觀點和上面所說的“繼承”論如出壹轍,都是縱向論證。外國人的東西需要橫向取,如果是祖先的東西,就屬於縱向繼承。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真的是祖先的東西就沒必要說“取”,哪裏談得上“繼承”外國人的東西。“繼承”中國古代文化遺產有必要從外國人那裏“拿來”嗎?既然這種被拉長的“傳承”論不能成立,自然也就沒有討論“古今”論的必要了。
曲解三:主題是既批判“盲目排外”,又批判“文化遺產虛無主義”,主張“古為今用”和“洋為中用”並重。新版教材認為,本文論述的是對待外來文化遺產和國內文化遺產的態度。顯然,這種“古今中外並重”的理論看似全面,實則也是對魯迅原文的曲解。有兩個問題需要澄清:第壹,魯迅討論的是如何看待外來的東西,包括外國的古代文化,但並不僅僅是指“文化”,更不是所謂的“遺產”,應該說明顯不止是“文化”的方面,恐怕更多的應該是指現代的、全新的、先進的東西。其次,“拿來主義”的主要思想是主張“洋為中用”,而不是“古為今用”。“古為今用”是對的,也是魯迅壹貫的主張,但不是“拿來主義”的論點,不能用“洋為中用”來塞進“拿來主義”的主題。因為把錯誤的或不恰當的論述和正確的論述相加不可能得出正確的結論,就像“-0.5+0.5”不等於1而只能等於0壹樣。
曲解四:《大宅院》的縱向隱喻理論認為,《大宅院》的隱喻屬於古今縱向傳承的隱喻,要麽引出本文關於傳承的論述主題,要麽只能算是魯迅的壹個“敗筆”,等等。江蘇的匡濟先生在《中學語文》雜誌上撰文指責這是魯迅的“敗筆”,沒有必要“羞於做聖人”。我們不能認同“失敗”論。“大房子”的比喻是文章“拜物教”後半部分的主要部分,占了後半部分的大部分篇幅。理解隱喻的目的是必要的。稍微有點文學知識的人都知道,大部分比喻都是取材於讀者熟悉、容易理解的身邊材料和事例,所以魯迅選擇了中國特色的“大房子”比喻。可以說,在30年代的中國,大概沒有比“大房子”更貼切的比喻來表達“拿來主義”的主題了。大房子對比的三種情況正好。即使在六七十年後的今天,“失敗論”的作者也沒能給出壹個更恰當的例子作為對隱喻的反駁。只要妳仔細閱讀魯迅的原文,就能看出魯迅說的是壹個貧窮的年輕人從壹個富人那裏得到了壹棟大房子。魯迅叫妳不要問它的來歷,只問它對三種情況的態度,就是妳該怎麽辦?註:魯迅在這裏說,不要問這個可憐的年輕人是“被騙還是被搶”還是“被繼承”還是“被交換”,不管不管三七二十壹,“拿來”!其實我們既然是“窮青年”,又怎麽會有“大房子”和“遺產”呢?“繼承”只占魯迅“不問”的四種可能之壹。為什麽有的人(自然不是普通人)就是情有獨鐘,三選壹,把握壹點,不如其余,不離不棄?況且魯迅明明要求我們“不要問”,為什麽我們有些人卻堅持要“問”到底?其實在這裏,窮人顯然不是富人財產的縱向繼承人。在這裏,窮人與富人的關系,以及“大屋”中的窮人與富人的關系,恰恰是橫向的富人與窮人的關系,就像當今世界物質、文化、科技先進發達的窮人與富人的關系壹樣,與“古今、縱向、傳承”的關系並不相同。並不是富人變成窮人,窮人繼承富人,富人變成窮人,窮人繼承富人。如果說清楚了這壹點,那麽那些過於執著於魯迅繪畫的論調就不攻自破了,我們也就明白了魯迅為什麽要引用“大房子”周圍的窮人和富人的關系來比喻了。搞清楚了這壹點,我們就會驚嘆魯迅的“大屋”這個比喻是多麽的貼切、恰到好處和美好,就會明白魯迅的“拿來主義”對於我們今天強調發展中國家要善於學習發達國家的先進方面的現實意義是多麽的深刻。
第五個曲解:主要是澄清文化問題。新版“教課書”明確提出“大房子是文化的隱喻”,並指出“拿來主義”想要闡明的是對文化的態度。(書中收錄的徐中玉的文章甚至把它縮小到只討論文學問題,把“文化”壓縮成“文學”。)幾十年來,“文化”這壹主題在中學語文教學中壹直處於指導和主導地位,但只要看看《拿來主義》的寫作背景和討論內容,就不難認識到這顯然是對“拿來主義”主題的貶低和縮小。我們知道,30年代的半封建半殖民地舊中國,白色恐怖盛行,網絡嚴密。“禁談國事”的國民黨當局檢察官,對報刊上的每壹篇進步的、革命的文章都進行“公開暗殺”,逼得智勇雙全的魯迅的許多文章采取“障眼法”,用彎筆,“避實就虛”,不能直截了當。因此,我們不應該忽視魯迅對諸如嘲笑、諷刺、戲謔、諷刺等技巧的運用。在Takeism中,而我們不應該在不深究其隱含意義的情況下,輕易忽略Takeism的文章中“碰了壹串釘子”後的“他者”二字中隱藏著當局背叛國家事實的隱語。仔細斟酌文章中的魯迅之筆,讀者不難感受到,作者有時從左往右談他,指桑罵槐,其中也裹挾著鳴西(寄於歐蘇)、攻東(寄於日寇)的思想,頗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別樣味道。雖然魯迅的文章中有壹點是有意給檢舉人造成這篇文章與時局無關的錯覺,但仔細看就會明白,它說的是時局,而不是它剛才說的“學藝”。因為這篇文章提到的內容不僅僅是學藝,至少可以列舉如下:槍,中國之門,地下煤,剩飯,鴉片,廢棄的槍,粉,日貨,洋貨,魚翅,煙鬥,燈,大媽,等等。這些僅僅是“文化”嗎?當然不是,而且可以說關系到國計民生甚至民族存亡。顯然,《拿來主義》中所討論的、魯迅所提倡的“拿來主義”包括“文化”的東西,但也包括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法制、生活方式等等。當然是批判地、有選擇地為我所用,做到既有世界先進,又有中國實用。如果像某些“權威人士”所解釋的那樣,魯迅的“拿來主義”只是想把“文化”帶進來,包括中外文化,或者有些人本來只說中國古代的“文化”,後來轉而說外國(或“外人”)的“文化”,等等,那麽魯迅的“拿來主義”的主題就是真實的。
《拿來主義》出版15年後,中國人民終於站起來了。但魯迅的“拿來主義”壹開始並沒有被廣泛接受。解放後前30年,有壹股“窮則革命,富則修理”的思潮,甚至鼓吹“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壹方面閉關鎖國,叫“反修”,固步自封,不思創新;另壹方面,他們把最好的東西毫不吝惜地送給外國人,把不好的東西留給自己,這就是所謂的“國際主義”,以至於人們以能夠買到所謂的“出口轉內銷”為榮。有些人把中國的傳統秘方和科技信息交給外國人,讓外國人在這些方面的產品輕而易舉地超越中國,壓倒中國。他們也稱之為“友誼第壹”,沒有魯迅先生“鼓吹我們再小氣”的味道。相反,他們甚至把魯迅引用的“送”的情況說成是魯迅的壹種偏見。但是,如果沒有“互惠”,又怎麽談得上“交流”呢?可以說,上述情況直到改革開放才基本扭轉。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人民遵循“洋為中用”的思想和“洋為中用”的理論,大踏步向世界敞開大門,全面學習、引進和引進現代發達國家的大量先進科技和人力資源,國力大幅增強,最終實現民族復興,步入小康社會。現在,中國入世在即,繁榮在望。雖然我們打開門窗後,壹些外國人也趁機“送”來壹些過時的東西或劣質商品,但我們的壹些國人並沒有記住魯迅先生關於辨別和選擇的教導,帶著私心,喪失了必要的警惕性,撿來了壹些不符合中國國情甚至腐朽的洋貨。這當然不好,但要充分看到改革開放的主流是健康的,成就是輝煌的。歷史和現實都無可辯駁地證明,魯迅的“拿來主義”思想是極其正確和有力的,“拿來主義”是顛撲不破的真理,尤其在今天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