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是文言文中常見的虛詞之壹,主要有以下幾種意思:
壹、代詞
1. 代人、事、物,翻譯為:他,他們,它,它們。
2. 近指代詞,翻譯為:這,這種。
二、助詞
1.結構助詞,的。
2.放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
3.定語後置的標誌。
4.賓語前置的標誌。
5.補足音節。
三、動詞,往,去,到……去。
對答案有什麽疑問,歡迎隨時追問。
2. 初中文言文所有‘之的翻譯及用法’之 《說文解字》:“之,出。
象草徹,枝莖漸益大,有所之也,壹者地也。”段《註》:“引申之義為往,《釋詁》:‘之往是也。
’按:之有訓為‘此’者。 釋義: 1、結構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系:赤子~心。
2.結構助詞,表示修飾關系:緩兵~計;不速~客;莫逆~交。 3.結構助詞,用在主謂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為公”。
4.音節助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 5.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閑視~。
6.代詞,這、那:“~二蟲,又何知”。 7.動詞,往、到:“吾欲~南海”。
8.. 通“也”義 其他兩個“也”字,都作“之”字義。 助詞 1.用作書面語,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詞組。
例子:赤子~心;以子~矛,攻子~盾。 2.用作書面語,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變成偏正結構。
例子:中國~大;大道~行也。 3.音節助詞,虛用,無所指,用於時間副詞或不帶賓語的動詞之後,有湊足音節的作用,去掉對句子結構意義皆無影響。
例子:久而久~;久~,目似瞑;頃之,煙炎張天。《資治通鑒 赤壁之戰》 倚歌而和之,其聲嗚嗚然。
《前赤壁賦》 代詞 1.用作書面語,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 例子:反其道而行~;言~成理。
2.用作書面語,人稱代詞,虛指。 例子:久而久~。
3.用作書面語,指示代詞,這、那。 例子:~二蟲。
動詞 用作書面語,往。 例子:君將何~? 文言文用法 初中語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較多,用法也較復雜,有作代詞用的,也有作助詞、動詞用的;區分起來也比較費勁。
若死記硬背,耗時多而效果不佳。筆者在教學中摸索出壹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與大家***享。
壹、“之”作代詞用 “之”作代詞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點的“之”字: 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馬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
(《醉翁亭記》) 3.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小石潭記》) 4.聞水聲,如鳴佩環,心樂之。
(《小石潭記》) 5.撤屏視之,壹人、壹桌、壹椅、壹扇、壹撫尺而已。(《口技》) 6.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
(《曹劌論戰》) 7.公(袁可立)曰:“吾自任之!”(明·黃道周《節寰袁公傳》)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動詞的後面,“之”的用法為代詞,作它前面動詞的賓語。 二、“之”作動詞用 請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蜀鄙二僧》)到,去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同上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同上 4.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
(《陳涉世家》)在 5、福王之國,派夫派騎唯唯不勝支。(明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袁可立)家廟記》) 分析以上例子,我們知道“之”用作動詞也是有規律可循的。
動詞“之”的後面壹般會跟壹個地點名詞,如例句中的“南海”、“廣陵”、“蜀州”、“壟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雖沒直接出現人名,但很明顯是承前省略了陳涉。整個句子合起來應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詞用 “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壹些,在初中階段出現的大致有以下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5] 如:①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
(《童趣》) ②以殘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壹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關關雎鳩,在河之洲。(《關雎》) ④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
(《曹劌論戰》) ⑤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公輸》) ⑥寡人欲以五百裏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許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當“之”後面的壹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壹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2.“之”用於主謂之間,不譯。[5] 如: 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
(《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遊於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
(《嶽陽樓記》)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壹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壹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階段並不多見,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
(《陳涉世家》) 可以看出,這種“之”多用於時間副詞後面,作用為調節音節,不譯。 之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壹)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
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例如:作《師說》以貽之。
(《師說》,代人,作賓語。) 輮使之然也。
(《勸學》,代物,作兼語。) 人非生而知之者。
(《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
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均之二策。
(《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壹)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
如:若。
3. 初中文言文成語及解釋出自文言文成語解釋初中7-9年級文言文中的成語 1、溫故知新:溫習舊的知識而得到新的認識和體會。
也指重溫歷史可以認識現在。(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論語十則》) 2、不恥下問: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請教為恥。(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是以謂之“文”也。
——《論語十則》) 3、三人行必有我師:在壹起行走的許多人中,必定有可以做我老師的。(三人行,必有我師焉。
——《論語十則》) 4、世外桃源:原指理想中的生活安樂而環境幽美的世界,現在用以比喻壹種空想的脫離現實鬥爭的地方。(《桃花源記》) 5、豁然開朗:壹下子現出開闊明朗的境界。
(復行數十步,豁然開朗。——《桃花源記》) 6、無人問津:沒有人來問渡口了,比喻沒有人再來嘗試或過問。
(後遂無問津者。——《桃花源記》) 7、吳下阿蒙:比喻缺少學識,才幹的人。
(卿今者才略,非復吳下阿蒙!——《孫權勸學》) 8、刮目相待:另眼相看,用新的眼光看待。(士別當日,即更刮目相待,——《孫權勸學》) 9、愚公移山:比喻做事有毅力不怕困難。
(《愚公移山》) 10、明察秋毫:能清楚地看到秋天鳥獸身上新長的細毛。比喻目光敏銳,連極小的事物都看得清楚。
(余憶童稚時,能張目對日,明察秋毫,——《閑情記趣》) 11、揮汗成雨:大家用手抹汗,灑出去就像下雨壹樣。原來形容人多,後來也形容出汗多。
12、比肩繼踵:肩膀靠肩膀,腳尖碰腳跟。形容人多,擁擠。
13、張袂成陰:張開衣服袖子就能遮住陽光,形容人多。(齊之臨淄三百閭,張袂成陰,揮汗成雨,比肩繼踵而在,——《晏子使楚》) 14、不求甚解:原指讀書時不求深入,只求了解壹個大概。
現在多指學習不認真,不求深入理解,或了解情況不深入。(好讀書,不求甚解。
——《五柳先生傳》) 15、犬牙交錯:形容交界線很曲折,就像狗的牙齒那樣參差不齊。(其岸勢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小石潭記》) 16、鴻鵠之誌:比喻遠大的誌向。(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誌哉!——《陳涉世家》) 17、披[被]堅執銳:身披堅硬的護甲,手上拿著銳利的兵器。
比喻投身戰鬥。(將軍身被堅執銳,伐無道,誅暴秦,——《陳涉世家》) 18、醉翁之意不在酒:比喻本意不在此而另有所圖。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醉翁亭記》) 19、水落石出——《醉翁亭記》) 20、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指站在正義方面就能得到多方面的支持和幫助,違背正義則必然陷於孤立。
(《孟子二章》) 21、生於憂患,死於安樂:憂愁患害能使人奮鬥而獲得生存,安逸快樂使人沈迷於享樂,反而容易導致死亡。(《孟子二章》) 22、百廢俱興:指任事振作有為,凡有荒廢者,皆整理興舉起來。
(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廢具興。――範仲淹《嶽陽樓記》) 23、氣象萬千:景象宏偉絢麗,非常壯觀。
(朝暉夕陰,氣象萬千,此則嶽陽樓之大觀也。――範仲淹《嶽陽樓記》) 24、心曠神怡:心胸曠達,精神愉快。
(範仲淹《嶽陽樓記》) 25、舍生取義:為正義事業而犧牲生命。(舍生而取義者也。
——《魚我所欲也》) 26、簞食壺漿:(老百姓)用簞盛了飯,用壺裝了湯來歡迎他們所擁護的軍隊。後來用以形容軍隊受歡迎的情況。
(百姓孰敢不簞食壺漿以迎將軍者乎?——《隆中對》) 27、壹鼓作氣:第壹次擊鼓能夠振作士兵們的勇氣。比喻趁勁頭大的時候壹下子把事情做完。
(壹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曹劌論戰》) 28、再衰三竭:形容士氣低落,不能再振作——(《曹劌論戰》) 29、轍亂旗靡:車跡錯亂,軍旗倒下。
形容軍隊潰敗——《曹劌論戰》 30、三顧茅廬:東漢末,劉備三次往隆中(山名,在今湖北襄陽)聘請隱居於草廬的諸葛亮出來幫助打天下。後用來指誠心誠意再三邀請或訪問。
(《出師表》) 31、妄自菲薄:不知自重,輕視自身價值。(《出師表》)。
4. 文言文中"去"解釋成什麽您好!
1)
(會意兼形聲。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人(大),下面是口(或作“凵”),表示人離開洞口或坑坎而去。《說文》:“從大,凵聲。”凵(qū)。本義:離開)
(2)
同本義 [go away;leave]
去,人相違也。――《說文》
逝將去女,適彼樂土。――《詩·魏風·碩鼠》
紀侯大去其國。――《春秋·莊公四年》
大去者,不遺壹人之辭也。――《谷梁傳》
武子去所。――《左傳·襄公二十年》
不能相去。――《戰國策·齊策》
乃去。――唐·柳宗元《三戒》
久而不去。――宋·歐陽修《歸田錄》
壹狼徑去。――《聊齋誌異·狼三則》
東向馳去。――清·魏禧《大鐵椎傳》
(3)
又如:去離(分離;離開);去任(因故離開職位);去住無門(進退兩難);去來(離去;往來);去位(離開官位)
(4)
除去;去掉 [remove;wipe off]
去死肌,殺三蟲。――柳宗元《捕蛇者說》
明日去。――清·袁枚《黃生借書說》
俸去書來。
(5)
又如:去絕根株(斬草除根);去疾(除去疾病);去皮;去邪歸正(去掉邪惡,歸於正道)
(6)
相距,遠離 [be apart from;be at a distance of]
連峰去天不盈尺。――《蜀道難》
日始出時去人近。――《列子·湯問》
西蜀之去南海。――清·彭端淑《為學壹首示子侄》
去村四裏。――清·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
(7)
又如:兩地相去50裏
(8)
前往,到別處,跟“來”相反 [go]
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蘇軾《念奴嬌·赤壁懷古》詞
公然抱茅入竹去。――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汝可去應之。――《玉臺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9)
又如:去住無門(進退兩難);去緊(走得快;迅疾);去處(所去的地方);去學校;誰去都壹樣
(10)
失掉; 失去 [lose]
大事去矣,可痛惜哉。――《三國演義》
(11)
又如:去失(丟失)
(12)
扮演 [戲曲裏的角色] [play the part of]。如:去主角的那位長得並不美
(13)
趕走;打發走 [drive]
夫匯上之處女,有家貧而無燭者,處女相與語,欲去之。――《戰國策》
(14)
拋棄,舍棄 [throw away]
是君臣、父子、兄弟盡去仁義,懷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孟子》
(15)
又如:去心(心裏丟開;放心);去勢(舍棄權勢)
(16)
去世,死亡 [die]
日月還復周,我去不再陽。――晉·陶淵明《雜詩》
(17)
又如:去世(死亡)
(18)
用在謂詞或謂詞結構後表示趨向或持續 [used after a verb or a V―O construction to indicate that an action is to take place or continue]
上去下來船不定,自飛自語燕爭忙。――宋·梅堯臣《絕句》
歸去來兮。――晉·陶淵明《歸去來兮辭》
壹鳴輒躍去。――《聊齋誌異·促織》
躍去尺有咫。
(19)
又如:我去考慮考慮;明年回鄉下去;船向前慢慢開去;把東西給他送去
(20)
逃離,逃亡 [go into exile;flee from home]
委而去之。――《孟子·公孫醜下》
小敵去。――清·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
紡焉以度而去之。――《左傳·昭公十九年》
(21)
通“驅”。驅逐 [drive out;expel]
千乘三去。――《左傳·僖公十五年》
5. 成在文言文中的意思哦 那要看具體語境了 下面 就是他的不同解釋
1、做好,做完:成功。完成。成就。成事。成交。成立。成婚。成仁(儒家主張的成就仁德)。成人之美。玉成其事。
2、事物發展到壹定的形態或狀況:成形。成性。成人。自學成才。蔚然成風。
3、變為:長成。變成。
4、可以,能行:成,就這麽辦。
5、稱贊人能力強:他辦事麻利,真成。
6、夠,達到壹定數量:成年累月。
7、已定的,定形的:成規。成俗。成見。成例。成竹在胸。
8、十分之壹:增產三成。
9、平定,講和:“會於稷,以成宋亂”。
還有成熟 成功的意思
6. 初中文言文幾個常見詞的解釋而 1.用作連詞。
可連接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系。 (壹)表示並列關系。
壹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如:蟹六跪而二螯。
(《勸學》) (二)表示遞進關系。可譯為"並且"或"而且"。
如: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勸學》) (三)表示承接關系。
可譯為"就""接著",或不譯。如:余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於水上。
(《石鐘山記》) (四)表示轉折關系。可譯為"但是""卻"。
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勸學》) (五)表示假設關系。
可譯為"如果""假如"。如: 諸君而有意,瞻予馬首可也。
(《馮婉貞》) (六)表示修飾關系,即連接狀語。可不譯。
如: 吾嘗終日而思矣……(《勸學》)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說》) 2.用作代詞。
只用作第二人稱,壹般作定語,譯為"妳的";偶爾也作主語,譯為"妳"。例如: 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
(《記王忠肅公翺事》) 3.復音虛詞"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語氣助詞,相當於"罷了"。例如: 壹人、壹桌、壹椅、壹扇、壹撫尺而已。
(《口技》)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師說》) 之 “之”在文言文中常當代詞、助詞、動詞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壹、作代詞 1、代人,如《項脊軒誌》中的“先妣撫之甚厚”,“之”可譯作“她”,代老嫗。 2、代物,如《燭之武退秦師》中的“若不闕秦,將焉取之”,“之”代“土地”。
3、代事,如《鄒忌諷齊王納諫》中的“與坐談,問之客曰”,“之”代“與徐公孰美這件事”。 4、指示代詞,如《寡人之於國也》中的“無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譯作“這,這樣”指上文“河內兇……亦然”。
“不若長安君之甚”《觸龍說趙太後》,“之”譯作“那樣”。 二、作助詞 1、定語的標誌,如《諫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職役哉”,這裏的“之”連結名詞性定語“百司”和中心語“職役”,可譯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關系。
此句可譯為“代管百官的職事呢?”。《過秦論》中的“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兩個“之”分別連結形容詞性定語“膏腴”、“要害”和中心詞“地”、“郡”,表示修飾的偏正關系。
2、補語的標誌。如《捕蛇者說》中的“未若復吾賦不幸之甚也”,“之”在這裏作補語的標誌,可譯作“得”,表示連結中心詞“不幸”和補語“甚”。
3、賓語前置的標誌(不譯)。如《燭之武退秦師》中的“夫晉,何厭之有”,這裏“何厭”是“有”的賓語,提前了。
此句可譯為“晉國(的欲望),有什麽滿足的(可能)呢?” 4、定語後置的標誌(不譯),如《勸學》中的“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兩個“之”都作定語後置的標誌,“之”字前是中心語,“之”字後是定語。此句可譯為“蚯蚓(雖然)沒有銳利的爪牙,強健的筋骨”。
5、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不譯)。如《歸去來兮辭》中的“善萬物之得時,感吾生之行休”,這裏兩個“之”用在主謂詞組之間,表示這壹詞組不能單獨成句。
此句可譯為“(我)羨慕壹切生物得到復蘇的時節其時,感嘆自己的年華行將結束。” 6、用在主語和介詞結構之間,表示它們已經成為壹個整體,強調、突出這個介詞結構的意義。
(不譯),如《寡人之於國也》中的“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語“寡人”與介詞結構“於國”之間,強調“於國”的意義,此句可譯為“我對於治理國家,可算是盡了心的了。” 7、襯音助詞(不譯),用在表示時間的詞或某些動詞的後面,湊足壹個音節,它沒有實際意義,只是起著協調音節的作用。
如《勸學》中的“不如須臾之所學也”,“之”嵌在時間詞“須臾”的後面,協調音節,作詞綴,此句譯作“比不上片刻學到的東西多”。《諫逐客書》中的“由此觀之”,這裏的“之”接在動詞“觀”後面,協調音節,無義,此句可譯作“從這看來” 8、嵌在姓名中間,無實義。
如“佚之狐言於鄭伯曰”、“若使燭之武見秦君”、“介之推不言祿”、“宮之奇諫假道”中的“佚之狐”、“燭之武”、“介之推”、“宮之奇”。 9、嵌在專用名詞之間,無義。
如《病梅館記》中的“辟病梅之館以貯之”。前壹個“之”用在“病梅館”這個專用名詞中,不譯。
三、作動詞 用在處所句詞前,可譯作“到、往、去”。如《鴻門宴》中的“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之”用在處所名詞“沛公軍”前,作動詞。
焉 兼詞 兼有介詞“於”和指示代詞“是(此)”的意思,通常用於動詞或動詞結構之後,介紹關涉到的人、事、物、處所等。例如: (1)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
(《寡人之於國也》) (2)虢叔死焉,佗邑唯命。(《鄭伯克段於鄢》) 指示代詞 通常用在及物動詞之後充當賓語,指代前面出現的人、事、物等。
例如: (1)及驟嘗焉而阻力猝來,頹然喪矣。(《論毅力》)――嘗焉:試著做這件事。
(2)若甚憐焉,而卒以禍。(《種樹郭橐駝傳》)――憐焉:愛護百姓。
疑問代詞 通常用於動詞或動詞性結構之前表示疑問,可譯為“哪裏”、“怎麽”等。例如: (1)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季氏將伐顓臾》) (2)焉足以知。
7. 文言文翻譯中之的解釋是什麽“之”字的用法:壹、“之”作代詞用
如下列加點的“之”字:
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馬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
3、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小石潭記》)
4、聞水聲,如鳴佩環,心樂之.(《小石潭記》)
5、撤屏視之,壹人、壹桌、壹椅、壹扇、壹撫尺而已.(《口技》)
6、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曹劌論戰》)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動詞的後面,“之”的用法為代詞,作它前面動詞的賓語.
二、“之”作動詞用
例:
1、吾欲之南海,何如?(《勸學》)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們知道“之”用作動詞也是有規律可循的.動詞“之”的後面壹般會跟壹個地點名詞,如例句中的“南海”、“廣陵”、“蜀州”、“壟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雖沒直接出現人名,但很明顯是承前省略了陳涉.整個句子合起來應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詞用
“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壹些,在初中階段出現的大致有以下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如:①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殘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壹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關關雎鳩,在河之洲.(《關雎》)
④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⑤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公輸》)
⑥寡人欲以五百裏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許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當“之”後面的壹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壹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2、“之”用於主謂之間,不譯.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遊於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嶽陽樓記》)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壹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壹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階段並不多見,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陳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這種“之”多用於時間副詞後面,作用為調節音節,不譯.
8. 完整的初中文言文註釋狼 蒲松齡
壹屠晚歸,擔中肉盡,止有剩骨。途中兩狼,綴行甚遠。屠懼,投以骨。壹狼得骨止,壹狼仍從。復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盡矣。而兩狼之並驅如故。
屠大窘,恐前後受其敵。顧野有麥場,場主積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擔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時,壹狼徑去,其壹犬坐於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方欲行,轉視積薪後,壹狼洞其中,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後斷其股,亦斃之。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
` 狼亦黠矣,而頃刻兩斃,禽獸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
①選自《聊齋誌異》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原文***三則,這裏選的是第二則。蒲松齡(1640—1715),字留仙,壹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清代山東淄川(現在山東淄博)人。 ②〔屠〕宰殺牲畜,這裏指屠戶,宰殺牲畜賣肉的人。 ③〔止〕這裏是“只”的意思。 ④〔綴(zhuì)行甚遠〕緊跟著走了很遠。綴,連接,這裏是緊跟的意思。 ⑤〔投以骨〕就是“以骨投之”。 ⑥〔從〕跟從。
題目不全,不知道有沒有理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