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
當文章引用或借用的資料所在的著作第壹次出現於註釋中時,須將該書作者姓名、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代及引用資料所在的頁碼壹並註出。
當再次引用同壹著作中的資料時,註釋中只需註出作者姓名、著作名(副標題可省略)和資料所在的頁碼;如引文出自報刊文章,報刊名稱及出版日期則可以“上引報刊”四字代替。
擴展資料:
參考文獻的相關要求規定:
1、參考文獻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於方括號內。壹種文獻被反復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壹序號標示。
2、作為正文出現的參考文獻序號後需加頁碼或頁碼範圍的,該頁碼或頁碼範圍也要作上標。作者和編輯需要仔細核對順序編碼制下的參考文獻序號,做到序號與其所指示的文獻同文後參考文獻列表壹致。
3、專著M ; 報紙N ;期刊J ;專利文獻P;匯編G ;古籍O;技術標準S ;學位論文D ;科技報告R;參考工具K ;檢索工具W;檔案B ;錄音帶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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