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箓的主體是神名及相應符、圖、神像等,但各種道箓總是以入道者合的盟誓開頭,成為定格。譬如上清派的法箓中有壹種《八威召龍箓》,首段文辭即是盟誓:
維某年某月朔某日,某州縣某宮觀受某法箓某嶽真人姓名。恭詣上清大洞法師某君門下,拜受上清回車畢道玉清秘箓、大洞真經等,誓依玄科修行,救人接物。如違誓約,甘受實考,以身謝天地水三官,不敢怨恨。急急如太上玄科律令。
這種格式在其他道箓中都差不多。「恭詣上清大洞法師」雲雲,在其他道派中可改成該派宗壇或道首名號,如正壹箓中常稱「恭詣龍虎山嗣漢天師門下」,所設誓約則差不多,只是有些道箓中應守道戒和應具道行記載稍詳。
在長期的演變中,形成了正壹、靈寶、上清、神宵、清微、凈明等法箓,以作入道憑信和道階標誌。以箓作為傳承憑信和施法依據的道派世稱符箓派,各符箓道派的箓壹般分為若幹種,每壹種箓在施行法術中具體功用不同。正壹派的《星綱五鬥箓》佩以踏罡步鬥,《考召箓》以行考召鬼神之術。同時,法箓又是與道階相對應的,如正壹法箓原有二十四階,神宵法箓有七階。唐代道教從正壹法箓,經三皇法箓、靈寶法箓依次遞升,直到最高的上清法箓,總計壹百二十階,最為完備。元以後,神宵、清微等法箓漸並入龍虎山正壹派,元、明時代又由龍虎山大真人總領茅山(上清)、合皂山(靈寶)和龍虎山(正壹)三山符箓,符箓派遂以正壹道為代表,正壹法箓也增至三十六種。迄今為止,法箓的授受仍是正壹派宗教活動的大事,授箓時須舉行重大儀式,受箓後的道士方有做法師的資格。
樓上給出的答案幾乎是屬小說和民間傳說內容,沒有經壇法師的資格怎麽可能去開壇,而那些流傳的方法幾乎是編造和民間巫師們喜歡用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