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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熱與解毒區別

清熱,中醫名詞,指清除邪熱或虛熱的各種治法。由外感溫邪引起的壹般稱為實熱。邪在氣分的宜用辛涼清熱;熱毒熾盛或夾濕的宜用苦寒清熱;熱盛傷津的宜用甘寒清熱;熱在營血的宜用涼血清熱法等。由陰虛而生的內熱,稱為虛熱,宜用養陰以清熱。養陰有滋養肺陰.肝陰.腎陰和養血.滋液等多種方法,須根據具體情況配合應用。在熱病傷陰階段,也可參合養陰清熱法。另有氣虛而致的發熱,宜用甘溫補氣藥治療,不屬清熱範圍。 凡以清解裏熱為主要作用的藥物,叫做清熱藥;以清熱藥為主組成的方劑,叫做清熱劑。 清熱藥和方,性屬寒涼,具有清熱瀉火,解毒涼血等功效,主要用於熱病高燒,熱痢,癰腫瘡毒等所呈現的各種裏熱證候。 熱證中有熱在氣分、營分、血分、以及虛熱、實熱等證的不同,故清法中可分為清熱瀉火、清熱涼血、清熱解毒、清熱燥濕藥四種;別附;清虛熱、清臟腑熱法。 本類方藥性多寒涼,易傷脾胃,對脾胃虛弱的患者,宜適當輔以健胃的藥物;熱病易傷津液,清熱燥濕藥,又性多燥,也易傷津液,對陰虛的患者,要註意輔以養陰藥,祛邪不忘扶正。 對脾胃虛弱、胃納不佳、腸滑易瀉的慎用。 解毒 中醫名詞。指解除病毒的壹種治法。“毒”有熱毒.寒毒.疫毒.蠱毒.濕毒.火毒及食物中毒等,因病情不同,有內服和外治等各種不同方法。臨床上以熱毒癥較為多見,常用清熱解毒藥物,如銀花.連翹.板藍根.蒲公英.山豆根等。 解毒 治療學術語。泛指解除體內或體表的毒素。通常包括: ①血分熱毒,宜涼血解毒。詳該條。 ②陰寒凝滯成毒,常用溫中散寒而祛之。 ③解除蛇蟲犬獸螫咬所致的毒害。 ④排除誤食或接觸的毒物,或解除所致的毒害。 ⑤按特定的炮制方法減除藥物的毒性,或通過藥物的配伍協調而緩和藥物的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