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
訂是預定的意思。定是確定的意思。壹般上不會用定座這個詞的,只有訂座。
訂,漢語壹級字,讀作訂(dìng )。《說文解字註》:“訂,平議也。考工記註:‘參訂之而平’。從言、丁聲。”。夏時萬物壯實,象草木莖上有果實是丁之範式。言、丁兩範式疊加。言之平議有實是訂之範式。
本義:表示經過研究商討而確定下來條約、事項。如:訂約、擬訂。
衍義:引申指“評議、評定”。如:《詩·天作》箋:“以此訂太平文王之道”。
訂古籍解釋——康熙字典:
《唐韻》他頂切,上聲。《說文》平議也。《詩·周頌》彼作矣,文王康之。《箋》以此訂太王、文王之道,卓爾與天地合其德。《疏》訂者,比之言。《晉書·荀崧傳》其書諸所發明,或左氏、公羊所不載,亦足有所訂正。
又《廣韻》他丁切《集韻》湯丁切,音。
又《廣韻》徒鼎切《集韻》《韻會》待鼎切,亭上聲。義同。
又《集韻》唐丁切,音亭。義同。
又《字匯補》均也。《周禮·夏官·恒矢註》前後訂,其行平也。《疏》恒矢軒輖訂,是安居之矢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丁定切,丁去聲。平議也。《唐書·李綱傳》古人以壹言之重訂千金。
又《廣韻》逗遛也。
又《正字通》齊梁閑謂賦民為訂。
又正定書籍亦曰訂,如較訂、訂正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