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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歷代本草藥書及古籍著作中對靈芝有哪些論述?

我國歷代本草藥書及古籍的許多著作都論述了靈芝。東漢王充在《論衡·初稟篇》中說:“芝草壹年三華,食之令人眉壽慶世,蓋仙人之所食”。東漢末年《神農本草經》論述了靈芝的分類、產地、氣味和主治等,書中將靈芝分為赤、青、黃、白、黑、紫等六種,皆列為藥中“上品”;還明確指出“山川雲雨、四時五行、陰陽晝夜之精以生五色神芝”。唐朝蘇敬的《新修本草》、梁代陶弘景的《神農本草經集註》和《名醫別錄》以及明朝李時珍的《本草綱目》等著作均在《神農本草經》的基礎上進壹步補充,修正了有關靈芝的論述。

明代醫藥學家李時珍撰寫的《本草綱目》中,不僅引用了古書中有關靈芝的記述,而且還對其進行了考證與評論。關於靈芝的藥效,李時珍曰:“主治耳聾,利關節,保神,益精氣,堅筋骨,好顏色,久服輕身不老,延年、療虛勞、治痔”,這些藥效,已為當今藥理研究所證實。清朝陳螟子在《花鏡》(1688)壹書中,對靈芝的人工栽培方法做了較為詳細的介紹:如“道家種芝法,每次糯米飯搗爛,加雄黃、鹿血,包暴幹竹筍,候冬至日堆於土中自出”,或“灌菌入老樹腐爛處,來年雷雨後即可得各色芝類”。

關於靈芝藥食兼用的特點,有許多論述。李時珍指出:“昔四酷采芝,群仙服食,則芝菌屬可食者,故移入菜部”。陶弘景亦指出:“凡得芝草,便正爾食之,無余節度,故皆不雲服法也。”蘇敬則認為:“芝自難得,縱獲壹二,豈得終久服耶”。古代天然靈芝較少,且難得,這不僅提高其價值,而且也限制其更廣泛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