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六年(1917),改地為溪,設立金河行政區,轄道、王、李三個土司。設立孟定行政區,轄孟定張土司土地,屬蒙自道。民國18年(1929),廢道、金河行政區、孟定行政區直屬省。民國二十壹年(1932)改為金河行署、平和行署。民國23年(1934),1年9月(1936年7月批復),兩個行署合並,設立金平縣,各以首字母命名為金平,縣設在金河。民國三十壹年(1942),屬第三行政監察區(在建水縣)。民國三十七年(1948),屬第五行政監察區(在建水縣)。
1950屬於蒙自地區。1954年6月,紅河哈尼族自治區(地級)成立,金平縣納入紅河哈尼族自治區。1957 165438+10月18、紅河哈尼族彜族自治州正式成立,金平縣納入紅河哈尼族彜族自治州。6月1985,11,撤銷金平縣,成立金平苗族瑤族傣族自治縣;65438+2月7日自治縣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