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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裏頭的 註 釋 箋 疏 有什麽區別

壹.

註、釋、箋、疏等,是對古文或文字不同側重點的解讀、理解、記錄、解釋。如《春秋公羊傳》《春秋谷梁傳》《春秋左傳》

1.“箋”[jiān]:本來是對傳的闡發和補充,後來只指註解的意思。

2.“註”:除對思想內容解釋外,側重文字解釋,以掃除讀史的文字障礙。

3.“疏”:是相對“註”而言的,在註的基礎上再進壹步作註就叫作“疏”。即對經、傳的進壹步疏導說明

4.“釋”:是對古書的解釋說

擴展資料:

1.

*註:疏原是兩個概念,註是訓詁字詞,疏是疏釋文意,如“十三經註疏”都有《註》、《疏》兩本書,後人混用,為壹般註解的代名詞。

2.“正義”:解釋經傳而得義之正者稱為“正義”,“註“、”疏“有時也可稱為“正義”。

3.“集解”:匯集眾說並加上編者意見的壹種註釋。包括集註、集傳、集釋等。如何晏的《論語集解》,朱熹的《孟子集註》、《詩集傳》,郭慶藩的《莊子集釋》即是。

4.“章句”:分析文字的章節與句讀。分篇為章,析章為句。與傳不同的是,其註釋對象可為經以外的篇目,如王逸《楚辭章句。

5.“訓詁”:也叫“訓故”、“故訓”、“古訓”、“解故”、“解詁”,用通俗的語言解釋詞義叫“訓”;用當代的話解釋古代的語言叫“詁”。“訓詁”連用,最早見於春秋時期魯國人毛亨註釋《詩經》的書,書名叫《詩故訓傳》,“故”、“訓”、“傳”是三種註解古文的方法。訓詁合用始見於漢朝的典籍。

6.

“索隱”:對古籍的註釋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