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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的使用和展示

使用native place的頻率還是很高的,但是尤其是年輕人,不太關註。他們普遍誤以為籍貫是居住地或出生地。按照中國幾千年的傳統,籍貫是祖籍的壹種表達。近代以來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出現了大量的流動人口和人口遷移。很大壹部分人不知道自己的籍貫,或者忘記了自己的籍貫,所以只是把父母的戶籍所在地作為自己的籍貫,這是非常錯誤的說法。

戶籍地是指18周歲以前的中國籍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即出生地(按最新的地域劃分)或居住地,不是父親或母親的戶籍所在地,也不是祖父母的戶籍所在地。而“祖籍”要追溯到哪壹代,壹般是曾祖父母。比如張三之前的戶口在四川,出生地在湖北,祖籍(曾祖父母及以上)在湖南。現在他的戶口從四川遷到了北京。確切地說,他的籍貫是湖南。常用XXX人,其中XXX指某人的籍貫,而不是他的戶籍所在地。比如“湖南人”是指某人的籍貫是湖南,而不是某人的戶籍地是湖南。

如南宋著名哲學家、思想家、教育家、詩人、閩派代表人物朱,生於南宋江南東路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婺源人。國民黨時期婺源由安徽劃歸江西,後於1947調回安徽,解放後於1949劃歸江西省。朱從唐代到南宋的父系,祖籍徽州婺源(今江西,原為安徽),生於南澗州,祖籍南澗州尤溪(今南平),今屬福建尤溪縣)。其父朱松、宋宣和為福建政和縣令,僑居建陽(今福建)後遷居考亭。年輕時聽從父親之命,師從劉子顥等人,隨母親定居崇安(今福建省武夷山市)。留學生居住在延平、建州、建陽、崇安(今武夷山市南平市至建溪)。朱的例子非常適合解決在近代大量人口頻繁遷徙的情況下,如何填寫籍貫的問題:朱雖生於南澗府尤溪縣,後遷居簡陽,但其從唐代到南宋的祖籍都在婺源,所以朱的籍貫是徽州婺源,即朱是南宋徽州婺源人。另外,參照公安部[1995]91號文件,公民的籍貫應為其祖父(包括上述祖先)的居住地;如祖父去世,填寫祖父去世時戶口所在地;如祖父未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填寫祖父應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公民登記籍貫後,如果其祖父遷移戶籍,籍貫不變。

中國古代非常重視籍貫。

在古代中國,籍貫很重要。即使父親和祖先是高官,他們的孩子仍然會回到他們的故鄉參加科學研究。

乾隆四十二年七月的壹天,號稱“完美老人”的乾隆皇帝67歲了,卻壹點也不糊塗。他還有精力去見紹興被免薪的浙江省官員張廷泰。傳句,區區壹個六品大官,能見天日之面,可謂帝王威武。

但這就是問題所在。

皇帝照例會詢問官員的籍貫、出身、履歷等,以示親切關懷。張回答說自己是直隸順天府(今北京)人,精明的乾隆皇帝聽出了紹興口音。這在當時是件大事。第壹,張可能冒著順天天府的風險在京城參與了科研。雖然張廷泰回憶說:“我和父親在紹興生活過幾年,所以學會了它的地方口音。”還是大怒,旨上說我兩句話就聽出了張的南方口音。妳是不是白“審查聲音”了?

禦史審查是專門為了打擊“科研移民”,即“取偽錄”而設置的。

在古代中國,籍貫很重要。即使父親和祖先是高官,他們的孩子仍然會回到他們的故鄉參加科學研究。清代對考試的報名地點有嚴格的規定。祖父入籍某地20多年,當地有祖墳、田地、房屋,才得以報名考試。後來考生入籍20多年才被允許參加考試。朝廷防止“出軌”,是為了最大限度地平衡統壹帝國各部分的利益,維護政治穩定。

宋代有防止“打假”的措施,但由於當時疆域沒有明清那麽大,各地經濟文化發展相對均衡,所以這壹規定並不是很嚴格。到了明清,就不壹樣了。帝國疆域遼闊,士子眾多,但各地經濟文化教育發展極不平衡,需要在壹些地方進行政策傾斜。鄧雲翔在《清代八股文》中介紹:“舉人已在各省定案。壹般只有幾百或者零的學生,所以文化發達的省份和文化差的偏遠省份,考試難度和程度差別很大。江南江寧考點(即宮媛)、浙江杭等考點壹萬多個,考生壹萬多人,但錄取比例在百分之壹左右,即壹百多人中只能選壹個人。”

因此,進入清朝後,朝廷也制定了壹系列措施來防止科舉的弊病。分區定額和鄉試是清代科舉制度的兩個基本原則。“高考移民”在古代被稱為“假登記”,即其他縣的籍貫錯誤地認定自己縣的籍貫。第壹,防止假冒,即假冒自己的籍貫,是指非本縣人冒充本縣人參加考試。順治二年(1645)......

不僅是對考生的省考,也是科研的最底層——考生(也就是學者),難度不同。齊如山先生說,在他的家鄉直隸萊文,文風正盛的時候,三十多個青年學生只帶壹個練習生,而在同省的淶源,考生往往不夠考上,基本上能把前兩行八股文寫得很流暢,所以能考上。因為招生是以縣為單位,學生之間比較熟悉,想“冒名頂替”很容易被舉報。此外,還有壹個考生“贊助”制度。考生拿錢請“芒生”(壹種學生,可以領取政府的糧食,相當於公費學生)做贊助人。考前,考官在數完考生名字後會稱之為“有人贊助”,作為贊助的學生必須回答“有人贊助”。壹旦“作弊”發生,他就要做保薦人。

在取得了省考之後,取得舉人的利益更大,防止“作弊”的難度更大,只能以重刑來對待。據明末沈德福《萬歷野集》記載,明代對出軌的處罰非常嚴厲。萬歷十三年,順天鄉試後,冒名頂替之說興起。本案中,石豐等8名浙江進士在順天考試中冒名頂替,被責令接受調查。石豐等二人被示眾在順天府前,與其他六人壹起被發配於民,終身監禁,即終身剝奪考試資格。在這八個人中,史濟春是有名的。他父親是翰林編輯,也被革職了。壹堆官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懲罰。

所謂冒名頂替,就是假籍貫,是科舉考試中的作弊手段之壹。最常見的類型有:生活經歷不明者、偏遠地區者、經商者、官員子女。明清時期,科舉考試作弊現象普遍,朝廷的懲罰相當嚴厲。最典型的案例發生在明朝萬歷十三年的順天府,震驚全國,其處罰最為嚴厲。然而晚清狀元張謇的經歷更為戲劇化。宋代以後,文化重心也南移,特別是明清時期,政府在鄉試中實行名額分區錄取;而且偏遠地區省份的錄取率遠高於文化發達地區省份;為了有更大的中國風的機會,士子們避重就輕,以假戶籍的方式參加考試,這是造成假戶籍的直接原因。明清戶籍制度的演變客觀上加劇了欺詐行為的發生。明清政府出臺了許多防止舞弊報名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有:如限制考生戶籍,考前規定嚴格的報名審查程序,清代設立專門的審查官,考後規定對舞弊報名和涉案官員的嚴厲懲罰措施等。海關防禦系統相當完善。舞弊報名的發生不僅對我國偏遠地區的文化教育和當地社會治安產生諸多不利影響,還直接影響到科舉考試的地區公平性。

偏遠省份雖然名額少,但是參加考試的人少,教育不發達。比如江浙壹帶文風鼎盛的地區,顯然要比本省大得多。首都所在的直隸壹直受到朝廷的照顧,招生名額以江浙壹帶為最大,當地的進士考試水平也不如江浙壹帶,這也是江南進士喜歡考順天籍的原因。

明朝滅亡,清朝復興之後,這種冒名頂替的伎倆依然時有發生。從清朝到康熙時期,考生開始“察聲”,以確定是否冒名頂替。於是就有了乾隆爺痛斥“不敬事”建議的壹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