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玉器名。古代帝王、諸侯朝聘、祭祀、喪葬時所用的玉制禮器。為瑞信之物。長條形,上尖下方,也作“珪”。形制大小,因爵位及用途不同而異。《周禮·春官·典瑞》有大圭、鎮圭、桓圭、信圭、躬圭、谷璧、蒲璧、四圭、裸圭之別。周代墓中常有發現。
玉笏
上朝時所執的玉制手板。即“珽”。《禮記·玉藻》:“笏:天子以球玉,諸侯以象,大夫以魚須文竹。”註:“球,美玉也。”
鎮圭
古代朝聘所用的信物,王執鎮圭,為六端之壹。也作“鎮圭”。《周禮·春官·大宗伯》:“王執鎮圭。”註:“鎮,安也,所以安四方。鎮圭者,蓋以四鎮之山為瑑飾,圭長尺有二寸。”
命圭
帝王授給大臣的玉圭。《左傳》僖公十壹年“賜晉侯命”註:“諸侯即位,天子賜之命圭為端。”《周禮·考工記·玉人》:“命圭九寸,謂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五寸,謂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謂之躬圭,伯守之。”
谷圭
古玉器名。古代諸侯,用以講和或聘女的玉制禮器。又稱“谷璧”。《周禮·春官·典瑞》:“谷圭以和難,以聘女。”註:“谷,善也,其飾若粟文然。”《考工記·玉人》:“谷圭七寸。”
圭璧
“圭”亦作“珪”。古代帝王、諸侯朝聘或祭祀時所執的玉器。《周禮·春官·典瑞》:“公執桓圭……以朝覲宗遇會同於王。”鄭玄註引鄭司農雲:“以圭璧見於王。”《後漢書·明帝紀》:“親執圭璧,恭祀天地。”
璧
古玉器名。也有用琉璃制的。扁圓形,正中有孔。璧分大璧、谷璧、蒲璧。大璧徑長壹尺二寸,天子禮天之器。諸侯享天子者亦用之。禮天須用蒼色,蓋璧形圓,象天蒼,象天之色。谷璧子所執,飾谷紋,取養人之義。薄璧男所執,瑑飾為蒲形,蒲為席,取安人之義。三者統稱為“拱璧”,因皆須兩手拱執。另有壹種系璧,形較小,為佩於紳帶之物。玉璧在新石器時代已有,多光素無紋飾,器形比較簡單。商周時代的璧,厚薄不勻,形制也不規整,內外大多不夠圓。春秋戰國時,璧則相當規整,並有蠶紋、谷紋、蒲紋、獸紋等雕飾。漢繼承前代風格,雕工比較精細。漢以後至宋、元時,玉雕不多見。明、清時又興盛,出現大量仿古制品,璧上常見精細的浮雕和螺旋狀紋飾。玉璧是古代貴族所用的禮器,不同時代和不同情況下,也有起信物和裝飾物作用的。漢代的玉璧,上有小孔,就是用來穿線做佩飾或掛在墻上做裝飾用。璧在漢墓中發現很多,常放在死者胸部或背部,有的放在棺槨之間,甚至還鑲嵌在棺的表面作裝飾用。玉璧用途很復雜。大致可分以下幾類。壹為祭器,用作祭天、祭神、祭山、祭海、祭星、祭河等;二為禮器,用作禮天或作身份不同的標誌;三作佩系;四做砝碼用的衡;五作辟邪和防屍腐用。
瑗
古玉器名。大孔的璧。《爾雅·釋器》:“好倍肉謂之瑗。”郭璞註:“瑗,孔大而邊小。”
玉琥
古代玉器.壹種琢雕成虎形的玉器,稱“琥”。夏鼐:《商代玉器的分類、定名和用途》(《考古》1983年5期)壹文認為:“我以為表面刻虎紋的玉器應依器形命名,前加‘虎紋’二字。至於虎形玉器,有孔的可稱虎形玉佩,無孔的當為玩器或陳列品,可稱玉虎”。
玉虎
雕成虎形的玉器,即“琥”。《 拾遺記·秦始皇》:“始皇嗟曰:‘刻畫之形,何得飛走?’使以淳漆各點兩玉虎壹眼睛,旬日則失之,不知所在。”參見“玉琥”。
珩
古玉器名。玉飾品,雜佩上部的橫玉。形似磬而小,或上有折角,用於璧環之上。
環
古玉器名。壹種圓形而中間有孔的玉器。《爾雅·釋器》:“肉好若壹謂之環。”郭璞註:“肉,邊;好,孔。”邢疏:“邊、孔適等若壹者名環。”玉制的環。古時用作佩飾。《宋史·輿服誌三》:“袞冕之制......小授三,結玉環三。”又:“後妃之服,小授三,間施玉環三。”《晉書·周訪傳》:“訪大怒。敦手譬釋,並遺玉環玉碗,以申厚意。”
玉佩
“佩”亦作“佩”。玉作的佩飾。《詩·秦風·渭陽》:“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贈之,瓊瑰玉佩。”蕭德言《詠舞》:“低身鏘玉佩,舉袖拂羅衣。”
環玦
古玉器名。兩種佩玉,圓形的玉環和環形而有缺口的玉塊。《漢書·雋不疑傳》:“不疑冠進賢冠,帶具劍,佩環玦,褒衣博帶,盛服至門,上謁。”
玉帶鉤
古玉器名。又名“犀比”。可能是我國北方遊牧民族的發明,用以鉤連腰帶。帶鉤有銅、玉兩種。流行於春秋戰國和秦漢時期。銅帶鉤上有的鑲嵌綠松石。河南固始在春秋末或戰國初期墓中,發現壹件玉帶鉤,是目前已知較早的壹件。在河北滿城、江蘇銅山小龜山等西漢墓及河北定縣北莊東漢墓中,均有玉帶鉤出土。
玉鉤
玉制的鉤,故名。有帶鉤、簾鉤、帳鉤等。《宋書·符瑞誌下》:“漢桓帝永興二年四月,光祿勛府吏舍,夜壁下有青氣,得玉鉤、玦各壹。鉤長七寸三分,身中有雕鏤。”《列仙傳·鉤翼夫人》:“武帝披其手,得壹玉鉤。”
玉劍飾
指用於劍上的裝飾玉件。常見有劍首、劍格、劍鞘上帶扣和鞘末玉飾(珌)四種。玉劍飾始於戰國,戰國劍較短小,劍首小而薄,邊沿外敞,較鋒利,格少(多用銅、鐵),劍珌有厚長和薄短兩種,帶扣也小。漢帶劍首長而大,格多,劍珌與戰國相似。河北滿城壹號漢墓出土壹把鐵劍,其上四種玉劍飾懼備,並有高浮雕玉飾。漢後,玉劍飾不多見;明清兩代仿制較多。
玉珌
佩刀鞘上裝飾。同“琫”、“鞛”。《詩·小雅·瞻彼洛矣》:“君子至止,鞆琫有珌。”《釋文》:“琫,字又作鞛,必孔反,佩刀鞘上飾。”
玉琫
古玉器名。刀劍鞘口處的玉飾叫“琫”,琫對面的小方玉叫“珌”。《詩·小雅·瞻彼洛矣》:“君子至止,鞆琫有珌。”《傳》:“琫,上飾;珌,下飾。......天子玉琫而鞉珌,諸候CHANG琫而QIU珌。
玉衣
古玉器名。玉制的葬服,又稱“玉匣”、“玉柙”。把玉石琢成各種形狀的小薄片,角上穿孔,按等級不同采用金鏤後銀鏤、銅鏤連綴而成。《漢書·霍光傳》:“光薨......賜金線、繒絮,......壁珠璣玉衣。”從1946年在河北邯鄲郎村漢墓中發現象氏侯劉安意的穿孔玉片開始,到1978年底為止,相繼***發現玉衣22套以上,屬於西漢的***11套,屬於東漢的至少有十壹二套,其中有5套保存比較完整,可以復原。
玉豚
古玉器名。古代死人手握的豚形玉器。在東漢、魏晉南北朝墓中,常有玉豚出土,造型和文飾較簡單。用其隨葬,主要是巫術的原因。
含玉
古玉器名。“含”亦作“晗”,有的書上還稱“押舌”。古時入殮時放在死者口中玉。《周禮·天宮·天府》:“大喪***(供)含玉。”大喪,指皇帝喪。其余則有含壁、含珠、含瑁、含米、含貝等,因死者身份不同而有所區別。含玉,多為蟬形,故又稱“玉蟬”。考古發現,早在殷商時,死者口中就含有貝。據記載,春秋時代死者口中含的是“珠玉”。河南洛陽中州路816號西周墓,在死者口中發現壹件帶孔的蟬形玉。玉蟬作為含玉,在漢墓中發現較多。
玉蟬
古玉器名。古代含在死者口中的葬玉,因多刻為蟬形,故名“玉蟬”。據徐廣稱:“蟬,取其清高,飲露不食,”《史記·屈原傳》:“蟬,蛻於濁穢,以浮遊塵埃之外,不獲世之汙垢。”《說文》:“蛻,蛇蟬所解皮也。”是知,玉含作蟬形,似是借蟬的生理習性賦予死者特定的意義,意即人死後,不食和飲露,脫胎於濁穢汙垢之外,不沾汙泥濁水,這是戰國以來死者含玉蟬的用意。參見“含玉”。
玉塞
古玉器名。已知在漢代有九竅塞,即填塞或遮蓋死者身上九孔竅的九件玉器。這九件玉器在河北滿城兩座漢墓中都有出土。九竅玉塞為耳塞(2件)、眼塞(2件)、鼻塞(2件)、口塞、肛門塞和生殖器塞(各1件)。由於口塞不能全部含在口中,故與“含玉”不同。東晉葛洪《抱樸子》:“金玉在九竅則死者為之不朽。”這同玉衣也能使屍體不朽的迷信說法是壹致的。
玉節
玉作的符節,古代用作重要的信物。《周禮·地官·掌節》:“守邦國者用玉節,守都鄙者用角節。”《公羊傳·哀公六年》:“與之玉節而走之。”
玉璽
皇帝的玉印。古代印、璽通稱,以金或玉為之。自秦以後,以玉為璽,為皇帝所專用。因而又以指喻皇位。
玉盤
玉琢成的盤。張衡《四愁》詩:“美人贈我金瑯?我員ㄖ?衽獺!倍鷗Α堆瞎?骷薟萏謾肥?骸爸窶鐨諧?從衽獺薄?br />
玉魚
刻玉為魚,是壹種珍玩和佩飾。馮贄《雲仙雜記》:“貴妃(楊貴妃)苦熱,肺渴,每日含壹玉魚,藉其涼津沃肺。”程大昌《演繁露·魚袋》:“《六典》符寶即載隨身魚符之制,左二右壹,太子以玉,親王以金,庶官以銀,佩以為飾。”又用作殉葬品。杜甫《諸將》詩:“昨日玉魚蒙葬地,早時金碗出人間。”
玉帶
唐、宋官員所用的玉飾的腰帶,以之分別官階之高低。程大昌《演繁露》卷十二:“唐制五品以上,皆金帶,至三品則兼金玉帶。本朝玉帶雖出特賜,須得合門關子許服,方敢用以朝謁。”又:“本朝親王皆服玉帶。”《宋史·輿服誌五》:“太平興國七年正月,翰林學士承旨李昉等奏曰:‘奉詔詳定車服制度,請從三品以上服玉帶,四品以上服金帶。’”明代惟親王及壹品文官用玉帶,見《明史·輿服誌二、三》。清代惟特賜及壹品用銜玉版帶。見吳榮光《吾學錄·制度》。
玉珠
用玉琢成的珠。《晉書·輿服誌》:“後漢以來,天子之冕,前後旒用真白玉珠。”
玉藻
古代王冠垂掛的玉飾。《禮·玉藻》:“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後邃延。”《蔬》:“天子玉藻者,藻謂雜采之絲繩,以貫於玉,以玉飾藻,故雲玉藻也。”《後漢書·輿服誌·冕冠》:“冕冠,垂旒,前後邃延,玉藻。”
璜: 古玉器名。是壹種弧形的玉器。古代貴族朝聘、祭祀、喪葬、征召的玉制禮器。也作佩飾。殷代玉璜,壹般是玉璧的三分之壹,只有少數接近二分之壹。為此,"璧曰璜"的說法,與"殷制"、"周制"不吻合。璜穿孔為佩飾物,故有"佩璜"之稱。新石器時代的佩璜,壹般兩端各有壹小孔,系以佩戴。商代的玉璜,多由璧環類改制而成。佩璜成型後,壹般都進行再次雕琢,形成龍形、魚形,有的又在表面再雕刻鱗紋和三角形紋等。
環: 古玉器名。壹種圓形而中間有孔的玉器。《爾雅·釋器》:“肉好若壹謂之環。”郭璞註:“肉,邊;好,孔。”邢疏:“邊、孔適等若壹者名環。”玉制的環。古時用作佩飾。
瑗: 古玉器名。大孔的璧。《爾雅·釋器》:"好倍肉謂之瑗。"郭璞註:"瑗,孔大而邊小。"《荀子·大略》:"問士以璧,召人以瑗。"夏鼐:《商代玉器的分類、定名和用途》(《考古》1983年5期)壹文提出:"好"是指當中的孔,'肉'是指周圍的邊。而出土玉璧,與《爾雅》所說不符。認為"'瑗'字在古玉名稱中今後似可放棄不用。大孔的璧環類玉石器在新石器時代墓中便已出現,有的套在死者的臂上,當是作為手鐲之用"。因此不妨把"瑗"作為古"玉鐲"來解釋。 周南泉《試論太湖地區新石器時代玉器》(《考古與文物》1985年5期)壹文認為"瑗"在古籍中有明文規定,且戰國中山王墓出土玉環、瑗上,墨書文字寫名,也與《爾雅·釋器》壹致。今就不更改定名為宜。"同意《爾雅·釋器》壹書的解釋。
璧: 古玉器名。扁圓形,正中有孔。璧分大璧、谷璧、蒲璧。大璧徑長壹尺二寸,天子禮天之器。諸侯享天子者亦用之。禮天須用蒼色,蓋璧形圓,象天蒼,象天之色。谷璧子所執,飾谷紋,取養人之義。薄璧男所執,瑑飾為蒲形,蒲為席,取安人之義。三者統稱為"拱璧",因皆須兩手拱執。另有壹種系璧,形較小,為佩於紳帶之物。玉璧在新石器時代已有,多光素無紋飾,器形比較簡單。商周時代的璧,厚薄不勻,形制也不規整,內外大多不夠圓。春秋戰國時,璧則相當規整,並有蠶紋、谷紋、蒲紋、獸紋等雕飾。漢繼承前代風格,雕工比較精細。漢以後至宋、元時,玉雕不多見。明、清時又興盛,出現大量仿古制品,璧上常見精細的浮雕和螺旋狀紋飾。玉璧是古代貴族所用的禮器。不同時代和不同情況下,也有起信物和裝飾物作用的。漢代的玉璧,上有小孔,就是用來穿線做佩飾或掛在墻上做裝飾用。璧在漢墓中發現很多,常放在死者胸部或背部,有的放在棺槨之間,甚至還鑲嵌在棺的表面作裝飾用。玉璧用途很復雜。大致可分以下幾類:壹為祭器,用作祭天、祭神、祭山、祭海、祭星、祭河等;二為禮器,用作禮天或作身份不同的標誌;三作佩系,四作砝碼用的衡;五作辟邪和防屍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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