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如下:
記:描寫事物的書、文章或文體。
傳:
1.解釋經書的著作:經傳|《春秋左氏傳》。
2.記敘人物生平事跡的文字:自傳|列傳|傳記。
3.敘述歷史故事的作品(多指小說名稱):《水滸傳》|《嶽飛傳》|《白蛇傳》。
傳記壹般有以下特點:
人物的時代性和代表性。傳記裏的人物都是某時代某領域較突出的人物。第二、選材的真實性和典型性。真實是傳記的生命。
“實用類文本”中的人物傳記,是遵循真實性抄原則,用形象化的方法記述人物的生活經歷、精神風貌及其歷史背景的壹種敘事性文體。其文體特點是真實性和文學性。
傳記是壹種常見的紀實性復文學形式,要求遵循真實性原則,通過再現歷史背景,記述人物的生平事跡,反映人物在品行修養、誌趣追求與才能業績諸方面的真實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