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媳婦的取怎麽寫:娶
娶,漢語次常用字,讀作qǔ或者jū,最早見於甲骨文 ,其本義為遠古時代劫女為妻的搶親風俗,後引申為男子迎娶新娘。
字源演變
會意兼形聲字。
“娶”是男子迎接女子過門成親。甲骨文“娶”所從的“女”在“取”旁左邊,《說文》篆文在“取”旁下部。“娶”字的甲骨文與“聞”字相同,是壹女子側耳聽聲的形狀。壹說古時娶親在黃昏進行,因光線不好,須靠聽覺。
上邊的“取”字本是古時作戰割取敵人左耳以報戰功並引申獲得,提拿,接取等義。在此應僅做接取,獲得解釋。與下邊的“女”字合成“接取女子”義。
同時也是“從女,取聲”的形聲字。小篆在規範筆畫時“耳”字已失形。隸書(漢《孟孝琚碑》)將小篆的(小篆取)寫作(隸書取),(隸書女)寫作“女”。從而脫離了古文字形。
古籍解釋
說文解字卷十二女部
娶,取婦也。
從女,從取,取亦聲。
說文解字註
取婦也。
取彼之女為我之婦也。經典多假取為娶。
從女。取聲。
說形聲包會意也。此從小徐本七句切。古音在四部。
康熙字典
《廣韻》:七句切。《集韻》、《韻會》:逡遇切,並音趣。《說文》:娶婦也。胡安定《家訓》:嫁女須勝吾家,則女之事人必戒。娶婦須不若吾家,則事舅姑必謹。
又《集韻》:新於切,音胥。商娶,媒也。
又詢趨切,音須。《荀子·佹詩》:閭娶子奢,莫之媒也。或作娵。壹作雙雛切,音毹。
又遵須切,音諏。人名,烏孫王岑娶。經史內通作取。
詳細字義
娶?qǔ
〈動〉
(1) (會意兼形聲。從女,從取,取亦聲。本義:男子結婚。把女子接過來成親)
(2) 同本義
娶,取婦也。——《說文》
勿為娶女。——《易·姤卦》
椒舉娶於 申公子牟。——《左傳·襄公二十六年》
娶妻如之何?——《孟子·萬章上》
娶婦後不過二人。——清· 洪亮吉《治平篇》
各娶婦。
孫又娶婦。
(3) 又如:迎娶(娶妻)
(4) 帶進,接收 [take]。如:娶壹個印第安女人為妻